广东超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违反《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被罚款
深圳市水务局近日对广东超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4.5万元。
根据处罚决定书文号深水政(运)罚决字〔2023〕第70号,广东超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深盐路与2号路交汇处东北角的“盐田优质产业空间项目”中未能保障排水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这一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排水条例》第六十四条,该公司被处以罚款。该处罚决定自2024年1月11日起生效,公示截止期为2027年1月11日。
此次处罚旨在规范建筑企业的行为,确保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施工,保障排水设施的正常运行,以维护城市排水系统的稳定和安全。同时,也提醒其他建筑企业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自我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