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审经验——审计成果难出的一大障碍,“标准”缺失
ID:内审师修行与实战
企业或老板对内部审计的要求,就是对企业中的人和事进行评价。
且这个评价必须客观!
怎么才能客观呢?
那就得有”标准”!且是得到大家都认可的标准!
因为,每项审计业务都需要由“标准、原因、影响和建议”组成。
对于我们审计师来说,标准是最基础的,也是前提,如果缺少达成共识的“标准”,你后续有再多的审计发现,也没有意义!
所以,“标准”极其重要!
审计障碍之一:谁来定标准?
无论是成熟的企业,还是小企业中,很多业务并不都有正式的流程或制度,或者说,总有很多业务是没有既定标准的,多是靠“人治”!
这种情况下,我们最合适的做法是:和被审计单位或管理层协调出一个大家都认可的标准。
如果人家不理会你,怎么办?
审计能直接出标准吗?
审计人员如果较真儿的话,还是有一些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或惯例,是可以作为标准的。
但是,被审计单位可能会说:“我们公司不能参照那些标准,我们有自己的管理方式,只要我们不出问题,你就不能说我们的管理不规范,或者说有什么风险!”
甚至会说:“我们就是不合法、不正规,因为这样能为公司多赚钱,对公司更好...”
遇到这样的被审计单位,你能怎么办?
一个反例
哎,我曾经审计一家中型企业的招采业务时,发现了很多管理问题和漏洞,也有舞弊问题。于是,就要求他们出台规范的制度流程,但被审计部门上至领导下至员工,没人愿意。
就算被强制着修订了制度,最后,还是一套简陋的像露天茅厕一样的东西。
不得已,在领导安排下,我帮着草拟了一套“招标制度”,经过与各方讨论,评审,最终发布了。
然后,就出问题了。
一旦遇到制度内没明确的东西,人家招标部门就开始甩锅:“那是审计部门出具的制度,没有明确我们就只能XX做;或者制度里没有说清楚;或者是按制度执行手续太麻烦,影响采购速度,进而影响施工!制度不合理等等...”
就是说,如果是由审计人员来出台标准,就会遇到这种的情况!
其结果,要么是制度不切实际,要么是业务部门口服心不服,阳奉阴违!
更甚者,他们完全不会主动规范和提升业务了!
按照制度机械地来做事儿,出了问题,一切责任仿佛都应该由审计人员来负责。
因为,你是立法者,又是裁判!
所以,审计人员虽然可以参与制度或流程标准的制定,切记不能做“操刀人”!
审计障碍之二:我就不弄标准,或就不按标准来!
上文举例中,被审计单位认为:“是应该有标准的”,如果他们认为不需要标准呢?
或者,“就算你有标准,我就是不按标准执行!且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这时,你能怎么办?
因为按照审计的职责,我们只能提出审计建议,却无法强制人家执行建议!
一般的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不整改,并且愿意接受不整改带来的一切后果。
你能怎么办?
因为,到此时,我们的审计任务已经完成了!
你是没有权力去强制对方必须整改的!
放在“标准”上就是:你们不能强制我必须出台“标准”。
于是,就造成了:很多业务,无论审计怎么提建议,人家就是不出台标准!
一个现象
如果有地产行业的审计同行,有很大概率会遇到:营销部门不愿意出台一些更加详细的制度,尤其是一些风险较大的业务。
他们会说:“营销需要自由,需要更灵活,不能用框框束缚手脚....”
无论你再怎么建议:“我们可以在制度上灵活,而不能在操作上灵活!”他们也是不会听的!
你说他们是想:有灵活的营销模式?还是想浑水摸鱼呢?
一旦你发现他们有问题,他们就会有一万个“歪瓜裂枣”理由来糊弄你:
“你想罚就罚吧,那只是偶尔的失误!”
“我们天天盯着,未来绝对不会出任何问题!”没有人会像销售人员一样,会把胸脯拍的啪啪响!
“我们完全按老板的意思执行的,你说的不适合我们公司!”我们公司现有模式是最好的。
“你一旦把制度明确了,就会出现某某客户会怎么怎么样!”
总之,会用很多小概率事件来反驳你提出“完善标准”的要求。
但是,哪里没有小概率事件呢?
很多小概率事件可以用“特殊手续或程序”来处理啊?但是他们不这么认为!
给人的印象就是:营销人员希望水越浑越好!
当然,我们也不能说营销人员缺少管理意识或职业道德,他们其实也很辛苦,不想被束缚也是正常的!
但是,这对于我们审计人员来说,就是一个大问题:你哪怕发现了很多管理漏洞,你也无法去完善他。
明明有很多舞弊事件发生着,就是找不到证据!
慢慢地,这就成了一个“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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