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流药”之殇:斩断利益链是消除“回流药”之黑手的必须手段

从波来看商业 2025-03-30 04:15:17

《“回流药”之殇:斩断利益链是消除“回流药”之“黑手”的必须手段》

在东北某三甲医院的药品仓库外,戴着安全帽的工人正将印着不同药企标识的纸箱拆封重组,贴上带有"院内特供"字样的标签。这些经过三道加价环节的药品,即将通过医生处方重新流回患者手中。当"回流药"黑幕被央视曝光时,一个更尖锐的质疑被推向风口浪尖:是否应该彻底废除医药供货商体系,回归计划经济时代的药品供给模式?

一、医药流通体系的异化之路

改革开放前的药品流通体系实行"三级批发制",省级医药公司统购统销的模式确实存在效率低下、品种短缺等问题。1985年放开经营后,医药流通市场快速发展,形成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数据显示,2000年我国医药商业企业数量达到1.6万家,形成覆盖城乡的药品供应网络。

这个市场化的流通体系逐渐发生异变。某省医保局调查报告显示,某常用药从出厂到终端经过6级代理,价格涨幅达20倍。更值得警惕的是,部分医药代表通过赞助学术会议、捐赠医疗设备等方式,与医疗机构形成利益共生体。北京某三甲医院原院长受贿案中,涉案金额的70%来自药品和器械供应商。

利益链条的自我繁殖形成恶性循环。某跨国药企财报显示,其中国区销售费用占比高达37%,远超全球平均水平的15%。这些费用最终转化为虚高的药价,使得我国药品费用占卫生总费用比例长期维持在40%以上,远高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

二、市场化与行政化的制度困境

计划经济时代的药品供给体系曾导致严重后果。1978年,全国缺药清单长达4000余种,城市居民人均药品消费不足10元。改革开放后释放的市场活力使药品供应能力提升300%,但市场化改革的不彻底性埋下隐患。公立医院垄断80%药品零售市场的格局,使得议价能力与市场地位严重失衡。

监管机制的缺失加剧体系扭曲。现行《药品管理法》对流通环节的约束集中于资质审核,缺乏全过程追溯机制。某省药监部门使用的药品追溯系统仍停留在Excel表格管理阶段,无法实时追踪药品流向。这种技术代差为利益输送留下巨大空间。

国际经验表明,完全取消流通环节并不可行。日本实行"药价基准制度",通过政府定价和定期调整控制药价,同时保留多元流通渠道;德国建立法定医保目录,通过竞争性谈判降低药品价格。这些制度创新证明,市场化与公益性可以并行不悖。

三、重构医药流通新生态

技术革命正在重塑流通体系。浙江省推行的"智慧药监"平台,通过区块链技术实现药品从生产到使用的全程溯源,使非法倒卖药品行为识别准确率提升至95%。广东省试点的"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通过量价挂钩使支架价格从1.3万元降至700元。

制度创新比简单取缔更具建设性。国家医保局推行的"双通道"管理机制,将药店纳入医保支付体系,分流医院门诊压力。上海推行的"阳光医药"平台,实现医疗机构、药企、医保部门数据互联互通,使商业贿赂案件同比下降60%。

根本性突破在于打破公立医院垄断地位。深圳试点的"医疗集团化改革",通过组建跨区域医联体形成规模效应,使药品采购成本下降25%。北京推行的"互联网+医疗健康"模式,通过远程诊疗减少药品不合理使用,相关费用下降18%。

站在医疗体制改革的关键节点,我们需要清醒认识到:腐败滋生的根源不在流通环节本身,而在于权力寻租的空间。与其削足适履地消灭市场体系,不如通过制度创新构建阳光透明的运行机制。当技术赋能监管、竞争重构秩序、制度约束权力形成合力时,那个既能保障药品供应、又能遏制利益输送的医药流通新生态,必将破茧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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