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的床位本来就很局促,但北京的陈大爷却霸占了整整三年的床位。
被医院起诉,却依然表现得像死猪一样,不怕开水烫,将老不尊诠释到了极致。
过去三年,至少有100多名患者因陈某占用床位而无法接受治疗。为什么这个人会留在医院,最后还被警察抱走?
«——[·案例回顾·]——»
这件事发生在2015年的北京,某集团总医院里,一位姓陈的病人先生让医院头疼不已。
陈某今年55岁,家庭条件一般。儿子只有一个,平时靠养蜂为生。
虽然生活不是很富裕,但他也像普通人一样,入不敷出。
2011年,他因一场事故住院。
2011年8月,陈某像往常一样去上班,但不幸在上班途中遭遇车祸。
一辆汽车毫无征兆地出现,陈某被撞倒在地并被送往医院救治。
他们被送往的医院是北京某人群综合医院。
陈某被送往医院后,值班医生立即对他进行了全面检查。
最后庆幸的是,确定陈某伤势并不重,不会有生命危险。
但左腿仍然严重骨折,需要立即手术。
手术后,陈某表示,他经常感到左膝疼痛难忍,有时甚至无法正常行走。
陈某的叙述让医生们非常困惑。手术没有大问题的情况下,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症状呢?
出于对病人负责的态度,医生还是对陈某进行了非常仔细的检查。
肿痛的原因是一种很常见的术后并发症,但为了医患关系,医生决定让陈某留院观察。
他们还对陈某的病情进行了三个多月的治疗,直到他从骨折等伤病中完全康复。
但伤愈后,陈某坚称自己的病情并未得到有效治疗。
医院反复检查他的病情,发现断腿造成了一些血块,但除了后遗症外,没有发现其他问题。
这种共病只需要回家多休息,只会浪费医院的公共资源。陈某对此并不无情。每当医生催促他出院时,他都会说:我为什么要出院?你没有治愈我。我腿上的血块还在那里。
你想让我去哪里?
主治医生多次告诉老陈,血块是车祸骨折造成的,回家多休息就可以了,与医院手术无关,但老陈根本不听。全部。
当医生还想再说什么的时候,他闭上了眼睛,转过身子,不再听别人说话。
医院向陈某发出了20多张出院通知,但无论他该怎么做,他都对医生和护士的话置若罔闻。
人一来,他就非常警惕地守着自己的床,生怕一不小心床就被别人抢走了。
他的妻子说,医院的费用还没有结清,她的丈夫也没有完全康复,所以他不会去。
尽管医院出示了相关机构的评估报告,但老陈的家人却置之不理,仍不肯离开。
陈某在病房里总是一瘸一拐的,但当他离开病房去外面厕所时,他立即恢复了正常的行走姿势。
这一切都被监控摄像头拍了下来。
医生这才明白,陈某的病早已好了,可以正常行走,只是假装一瘸一拐,只想留在医院。
这种痴迷并没有什么意义,陈某实际上占据了病床整整三年。
按照当时北京的规定,医院的病床每天都要轮换。
但陈某的霸道行为直接导致至少100名病人无法得到正常治疗。
无疑,医院不可能永远容忍这种行为。多次劝说无效后,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陈某在病房里的正常步态和跛行早已被监控清晰捕捉到,医生和护士也在积极收集证据。
经过一系列证据和调查,法院作出最终判决,责令陈某立即出院,并承担三年内的所有费用。
这并没有让陈某感到恐惧或退缩。面对法院的判决,他无视甚至拒绝接受。
更普遍的是,每天躺在病床上看着自己的东西,坚决不让别人碰。
法庭上的战友去医院要求陈某离开,但当他掀开被子时,却看到陈某的双手被铁链锁在病床上。
锁是他做的,只是为了不让法庭强制执行,让他离开床铺。这样的操作,也让人们目瞪口呆。
面对流氓行为,法庭上的王法官直接要求跟随他的警察找到一把巨型钳子,剪断了陈某锁住的两条大铁链。
陈家人通过拍照、咒骂极力阻止,但朝廷执行公务必须秉公办事,他们一点也不害怕。医院里的所有人都希望这场闹剧快点结束,恢复正常,连三年的住院费和医药费都不会追究他的责任。
但陈某看到链条被切断了,他脑子里有了其他想法。他咬着自己,起不来,就躺在病床上一动不动。
警察没办法,只能找个轮椅,把陈某放到轮椅上,然后把他推出去。被推出去时,他身上还戴着铁链。
法律有尊严,陈某的家人也因妨碍执法而被拘留15天。这是法律给他们最好的警告。
«——[·法定案例解读·]——»
如果陈某确实认为医院的治疗存在问题,他可以寻求司法审查,并要求医院赔偿。
行为人因犯罪侵犯他人民事权益,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的,必须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责任。
如果医生的治疗出现问题,导致陈某的行为无法治愈甚至恶化,医院将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34条规定,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陈某对病情的恐惧可以理解,但在医院告知他可以找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整后,他还是选择霸占床位,让其他人无法公平合法地享受医疗服务。
这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公共秩序和良好道德。
陈某故意装病,阻止医院正常运转,并占用病床3年,成本至少2万元。
《侵权责任法》第21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受害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障碍、消除侵害等赔偿责任。
”危险。”
陈某长期霸占床位,不仅侵犯权利,还涉嫌寻衅滋事,必须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任意毁坏、侵占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寻衅滋事,严重危害公共秩序的犯罪,即构成犯罪。
根据《刑法》第293条规定,强行、任意毁坏、侵占公私财物,情节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陈某陷入痴迷,他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陈某的行为并没有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法院判决陈某应该下床离开医院。但面对法院的判决,陈某家族拒绝执行。
目前,医院只能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判决、裁定的执行中,人民法院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先行司法拘留。认为拒不执行判决、逮捕令的人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将案件移送行为地公安机关侦查侦查。
不仅如此,陈某一家人情绪也十分激动,甚至差点与法警发生争执,影响了他们正常履行公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作出的决定、命令的;紧急状态下的法律;(二)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
结果,陈某的家人因涉嫌干涉行刑而被拘留15天。
我国是法治国家,一切都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不是做出“哭闹、上吊”的流氓行为。
如果陈某家族早点诉诸法律,也不至于最后闹出这么狼狈的样子,在病床上虚度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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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浪费粮食
北京房子太贵了,自己家房间少,找住的地方来了[笑着哭]
这人应该转去青山医院[呲牙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