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方式
按撤诉处理
情况:如果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可以按撤诉处理。即此案件因为原告未按时出庭,又没有适当理由,主审法官会出具撤诉裁定书。
举例:张某起诉李某离婚,但在开庭日张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前向法庭说明原因。此时,法院可以按张某撤诉处理,结束此次诉讼程序。
缺席判决
情况:
①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②如果被告没有接到诉讼材料,即没有送达,主审法官会征求原告意见,看是否同意公告,此时案件由简易程序转变为普通程序,公告期后,可以依法缺席判决。
③如果被告已经收到诉讼材料但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同样可以缺席判决。
举例:李某起诉王某离婚,法院依法向王某送达了诉讼材料并安排了开庭时间。然而,在开庭日王某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未提前向法庭提交书面意见。此时,法院可以依法对案件进行缺席判决,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二、其他注意事项
特殊情况:如果不到庭的一方有诉讼代理人,并且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或者由于特殊原因(如重病、残疾等)无法出庭,且已经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那么可以不参加庭审,法院会根据书面意见和案件情况进行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三、总结
起诉离婚开庭时一方不到场,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按撤诉处理或缺席判决的方式。无论哪种方式,都需要确保诉讼程序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同时,对于不到庭的一方,如果有特殊情况或已经提交了书面意见,法院也会予以充分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