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第二初级中学的行政处罚(陕西咸市监处罚〔2022〕073号),该中学因餐具、餐饮设施清洗、消毒不合格,被处以警告。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第二初级中学存在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餐饮服务设施、设备未按规定定期维护、清洗、校验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陕西省西咸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沣东新城分局对其处以警告。
(来源:信用中国(陕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