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新增一则限制消费令,限制消费对象为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杨春祥,申请人为吴京,其关联案件为该公司与吴京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
此前,战狼公司因销售槟榔产品外包装及兑奖卡含有吴京肖像且标注“吴京助力‘战狼’品牌”字样,被吴京起诉,法院判决其赔偿吴京34.2万元。不久,该公司又因上述案件成为被执行人。
蹭热度的人见挺常见的,但是这样硬蹭的人真挺少见。战狼都播出多少年了,这家公司居然还一直在这割韭菜。
用明星脸、用明星的名头来来打广告,首先要经过该明星的同意,并且支付广告费,这个只要是做生意的老板,应该都懂吧?
现在这个战狼公司,不管不顾,上来就直接用吴京拼了命才打造出来的战狼品牌,对吴京来说,属实是被恶心到了。
这家战狼公司的行为还是比较下作的,为了销售自己的槟榔产品,竟然冒用吴京的肖像,和吴京的姓名,为自己打广告。吴京不惯着这种毛病,采用法律手段给予铁锤。
个人感觉,这家公司想要蹭战狼的热度,是早有预谋的行为。
除了蹭冒用吴京的肖像和姓名以外,这家公司叫战狼公司。注册日期是2019年5月。
这就很有蹭热度的嫌疑了。因为电影《战狼》上映于2015年,《战狼2》上映于2017年。
换句话说,这家公司成立于战狼系列电影大热之后,很难说这家公司的老板注册这个公司名称,不是为了蹭热度。
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冒用吴京的肖像,也是早有预谋。
除了这家名叫战狼品牌管理的公司,还有两家名叫战狼品牌管理的公司,都成立于2016年以后。
而以“战狼”为关键词,搜索天眼查软件,能够找到3346个名称里具有“战狼”二字的公司,公司经营的行业也五花八门,绝大部分成立于战狼电影上映以后。
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战狼这两个词,在战狼电影热映以后,成了一块商界肥肉,各方都想咬一口。
不过有一说一,蹭热度的公司,并不一定就能够长久,真正的品牌魅力,还是源自诚信经营。
像这家战狼公司,就因为不诚信经营,公司和老板都挨了吴京的铁锤,很可能因此开不下去了。
如果做实该公司是恶意侵权的,吴京还可以提起对该公司的惩罚性赔偿或对该公司进行刑事侵权案件的诉讼。
另外一方面,吴京是否申请了“战狼”两个字的相应商标注册,如果申请了,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如未经过授权就进行相关产品的研发销售,属于恶意侵权了。
我认为,吴京不失为一个硬汉,是一个铁铮铮的汉子,没有那么多的废话,也不搞那些法律之外的花里胡哨的事情,自身权利受到侵犯,直接诉诸于法律,挺好。
吴京还是很硬的,支持吴京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