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二锅头酒业因酒精度不合格被罚8.5万?董事长程学昌知晓吗?

纳久运营 2024-03-14 23:16:35

运营商财经网 易鑫/文

近期,运营商财经网紧追315热点,梳理并汇总了过去一年酒业一系列因食品质量被处罚的事例。其中,北京二锅头酒业因酒精度不合格被罚8.5万,位列其中。

据行政处罚书内容显示,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0日生产1700瓶“永丰二锅头酒”(酒精度42%vol),同年5月15日将上述1692瓶“永丰二锅头酒”销售给陕西省宝鸡市秦兴商贸有限公司。经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检验和复检,该批次“永丰二锅头酒”酒精度项目不合格。

据悉,上述“永丰二锅头酒”每瓶单价为7.7元,货值金额13090元,销售收入即违法所得639.1元。由于北京二锅头生产和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均为1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其违反了《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七十一条第三款,责令改正并罚款85085元。

此外,据相关媒体报道显示,北京二锅头酒业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因为酒在运输或储存的过程中,包装不严密造成酒精挥发所致。目前已召回不合格批次产品。”

事实上,这并不是北京二锅头酒业第一次被监管部门处罚。在2022年6月,该公司未核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发展基金委员会”的主体资格,即开始生产标注“一带一路”字样的灌装白酒,涉案白酒货值金额144966元。上述宣传标志被认定为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情形,构成虚假宣传。对此,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罚款16.515万元。

然而,在同年11月,该公司又因1批次“永丰牌”42度北京二锅头(黄龙)白酒等多款酒瓶瓶身、酒盒外包装上标注“源自1163皇家贡酒”、“源自1163年皇家贡酒”、“源自1163年皇宫贡酒”等字样,被认定构成虚假宣传,被罚款20万元。

天眼查显示,北京二锅头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为程学昌,不知他对于被罚事件是否知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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