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城县自然资源局:“4+4"工作法清理整治不动产登记方面不正之风

新晴宁陵 2024-05-28 01:41:22

虞城县自然资源局:实行“4+4"工作法清理整治不动产登记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自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行动以来,虞城县自然资源局立即安排部署,第一时间召开动员会、部署会以及落实推进会,局长、党组书记晏兴红对不动产登记交易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进行自查、自改、自清,制定相关工作方案、政策文件,切实清理和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按照相关工作要求,虞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积极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和面临问题,创新实行“4+4"工作法,即四个行动、四个提高,切实推动解决房屋不动产“登记难”“办证难”问题。

据了解,虞城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实行的“4+4"工作法中,四个行动,一是部署自查行动。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整治内容、整治措施、责任到位,细化整治清单,根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工作台账》进行自查。二是整治化解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并按照整治方案推进,强化整治管理和风险管控措施,开展以例促改、完善程序流程、构建制度管理机制。三是总结清理行动。对整治出的问题进行总结和统计,并召开联动会议,找出问题所在点,将问题根源拔除,清理出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情况。四是措施整改行动。对自查、整治和总结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强化整治效能的管理,确保整治效果的实效,增强风险管控措施,并制定长期有效的措施。

四个提升,一是提升工作导向和整治效能。始终把解决问题摆在第一位置,把整治解决好的问题,作为促进有效提升工作的典例,对工作中类似的问题,采取措施,彻底解决整治群众身边的“登记难”和“办证难”问题,让群众不再为“登记难”而操心烦心揪心。二是提升综合实施和细化治理效果。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既要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又要边整治、边完善,将集中整治成效转化为制度成果,推动制度和综合治理,从源头治理切断,就能提升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教育警醒的功效。三是再次提升思想认识。把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作为贯彻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有关部署的重要方面,作为增强自身的“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的动力,以此来提升自身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我为群众办实事”思想。四是提升问题监管。把围绕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结合这次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行动,把所有的相关问题,彻底斩断和解决,并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以严肃的态度、严格的标准、严实的措施,让群众不再有不动产登记方面的痛点、难点、堵点,用实实在在的整治实效回应群众关切。

商丘日报融媒体记者 高会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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