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便民利企十项措施

网友潮信 2025-02-28 10:41:01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支队研究制定了《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便民利企十项措施》,内容如下:

优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办理程序

申请人可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非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对于申请资料不齐全的项目,按照“先受理、后补齐”原则容缺受理,缺项资料现场检查时补齐。选择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作出符合消防安全标准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消防救援机构当场发放消防许可文书,并在2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核查。选择非告知承诺制的,现场检查时间由法定10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严格控制消防监督检查频次

优化消防“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模式,精准标识单位类别标签,未列入检查计划或无法定事由的,不得开展监督检查,将专项整治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同一单位在年度内首次消防监督检查未发现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除举报投诉核查等特殊情况外,本年度内不再实施消防监督检查,避免重复检查。

实行执法检查建议制度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在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的同时附送《火灾隐患整改建议书》,明确整改要求和方法。对于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或者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由承办人员指导单位制定整改方案,跟踪隐患整改。

公开消防监督检查计划结果

消防救援机构每月公布“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和检查单位名录,向社会公开消防监督检查结果。在实施监督检查前,提前告知被检查单位检查时间和检查事项。

推行柔性消防执法

对于情节轻微且当场整改火灾隐患,纠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情节轻微且在责令整改期限内整改火灾隐患,纠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加强对管理对象教育指导。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涉及责令改正的,说明整改要求;涉及行政处罚的,阐明处罚依据和自由裁量的情形;处罚决定书送达时,说明法律救济途径。

电子送达执法文书

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执法文书,经受送达人同意,消防救援机构可以采用电子邮件、移动通信、互联网通讯工具等能够确认其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将执法文书送达受送达人。

开展消防技术指导服务

社会单位可向辖区消防救援机构申请开展消防技术指导服务,采用辅导、提醒、建议、示范等方式,对单位消防管理、宣传培训、巡查检查、隐患整改等予以指导。

优化火灾调查现场封闭范围和时限

对需要封闭现场的火灾事故,仅封闭过火区域及与起火原因有关区域,根据火灾勘验进度及时缩小火灾现场封闭范围,减少对生产经营的影响,为当事人恢复生产经营提供便利。

深化消防公益宣传服务

针对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家庭等不同社会群体的特点,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五进”宣传活动。为农村中小学校、农村留守人员免费赠送《消防安全教育读本》和公益消防宣传品。面向公众常态免费预约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和消防队站。

畅通民意诉求渠道

畅通“12345”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对消防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对锁闭安全出口、堵塞疏散通道、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举报24小时内核查,其它消防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在3个工作日内核查,及时反馈核查情况,依法处理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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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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