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金税四期全面上线,税务部门对企业的财税监控更加全面和精准,眼看今年已经到了最后一个月了,如果还没有处理好企业的财税问题,明年肯定会在应对税务检查方面付出更多的资金成本和时间成本。这里我们简单盘点一下,不同类型的企业在年终时主要面临的税收风险,希望能够及时做出应对方案,有效降低企业的涉税风险。
一、商品贸易企业
商贸企业是指从事商品贸易和服务贸易的企业,一般处于价值链的中下游,它们通过买卖商品或提供服务来获取利润。从财税角度看,主要面临以下几个风险:
1、因进销不符造成虚开发票风险。
大部分商贸企业不涉及加工制造,也不会改变采购商品的基础结构,因此一般是进什么货卖什么商品。部分企业因为管理不完善,对采购的商品没有专门区分管理,为了图一时方便,统一按照一种商品大类进行开票,数量单位也是随心填写,造成了较高的虚开发票风险。
应对建议:规范管理,审查是否出现过开票明细和进货商品不一致情况,无论多小的金额建议尽快调整。
2、少记收入,存货账实不一致。
很多商贸企业有大量的C端用户,个人用户的最大特点就是不需要开发票,因此部分企业为了降低税收,直接隐瞒认收入,不结转成本,造成账面的存货成本过高,而实际上这些存货早已销售。
应对建议:另起炉灶,因为存货虚高问题无法通过正常手段进行规避,建议重新注册公司。当然,如果愿意承担税收的话,可以正常确认收入进行调整。
3、进项税过高引发的增值税风险。
一些商贸企业,因为商品销售存在一定的季节性,增值税存在忽高忽低的现象,这种属于正常情况。而有些企业因为隐瞒了收入,造成企业进货多出货少,几乎不会产生税收和利润,不过因为销售端已经将商品卖出,只是收到的资金并不是计入了主营业务收入,而是进入了老板自己的口袋。
应对建议:区分情况,调整往来科目和私户收款问题。
4、为了降低利润,虚增成本。
商贸企业的毛利普遍比较高,销售的存货成本一般能够取得发票,可是因为销售的实际情况,很多成本由老板个人账户直接支付了,但是却很难拿到发票,因此造成了利润虚高的问题。为了降低利润,少交企业所得税,一些老板直接从外部买发票,虚增成本。
应对建议:梳理业务流程,引入第三方解决。
二、医药销售企业
随着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医疗器械行业在近年来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医药企业的行业特点,医药行业的佣金问题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自2018年以来,每年专项行动的重点问题均不相同,分别涵盖“两票制”的执行情况及新兴的CSO公司的违法行为、虚增销售费用、研发费用等行为及学术会议的规范性等。医药行业的税收风险属于老生常谈,这里列举两个常见的情况。
1、虚列销售费用。
无论是医药销售还是医疗器械销售,最大的客户是医疗机构,而医疗机构的采购控制权往往在科室主任、分管院长手中,一些药企为了拿到订单,通过设立个体工商户、关联公司等方式,虚列销售服务,然后将资金从公司转出用于市场推广。由于该部分费用实际是给合作方的好处费,因此在业务流程、资金流向、服务交付方面存在很多管理漏洞,甚至是触犯国家法律。
应对建议:规范咨询服务费等费用的支付流程,确保费用支付有真实的业务需求和合理的依据。
2、研发费用税前扣除不规范。
一些企业为了享受税收优惠,可能会扩大研发费用的税前扣除范围,将不属于研发费用的支出计入其中,或者对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不规范,这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质疑和调整。
应对建议:准确把握研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研发费用的归集和核算。保存完整的研发费用相关凭证和资料,如研发项目计划书、研发费用支出凭证、研发人员名单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三、建筑工程企业
建筑工程涵盖了建筑设计、施工、装修以及相关的材料供应、设备制造等多个领域,细分行业包括土木工程建筑行业、房屋建筑行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行业。在经营过程中,往往需要购入种类丰富的建筑设备和建筑材料,具有供应商多、采购地域广的特点。对于一般的建筑行业企业,接受虚开发票和人员成本管理是常见的涉税风险。
1、生产经营“点多面广”,很容易接受虚开发票。
建筑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往往需要购入多种不同的建筑材料和建筑设备,为了业务方便和降低成本,很多材料从个人手中购买,在交易中只能提供收据,难以取得合规的原始凭证和专用发票。为了能够抵扣企业所得税,一些企业从其他渠道购买发票作为企业发生的成本,甚至对取得专用发票进行认证抵扣,造成了极大的税收风险。
应对建议:如果涉及无票支出,尽可能地让供应商配合提供发票或者到税务部门代开。另外要甄别好专用发票内容,对于不符合抵扣要求的尽快转出。
2、大量人员成本未申报个税
建筑企业的用工模式主要分为三种,分别是自有人员施工、包工头用工、劳务外包模式。
在自有人员施工模式下,很多建筑企业不做账务记录,个人所得税只申报管理层和部分固定人员工资,导致实际用工成本与纳税申报存在较大差异。
包工头模式下,存在劳务费与工资薪金划分不清的问题,造成一些非雇佣关系或临时劳务等本应取得发票的劳务支出,却以工资薪金进行列支。
劳务外包模式下,建筑企业和人力资源公司或者灵活用工平台签订合作协议,表面上看由他们提供了外包服务,但是实际上都是自己在管理,存在虚开发票风险。
应对建议:对用工模式进行划分,尽量解决缺少成本票问题。另外鉴于今年多家用工平台被查,一定要慎重选择合作机构。
总的来说,2024年是过去10年税务核查最严格的一年,我们看到了很多上市公司甚至是国资机构被征收罚款,而且税务监控范围也不局限于纳税申报数据,而是打通了工商信息、房产信息、车管局信息、银行信息、股东家族信息等,一户式查询、比对、分析企业所有可能触发税务风险的信息。正是鉴于这样严格的征管趋势,无论过去我们做的是否合格,未来都要重新审查现有业务的合规性,尽可能降低企业涉税风险。
前几天我们分享了商贸、医药、建筑行业的财税风险,今天我们来说一下劳务派遣、餐饮、培训行业。
一、劳务派遣行业
劳务派遣是指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劳务派遣公司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员工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提供服务。在劳务派遣关系下,派遣员工和用工单位不具备劳动合同关系。正是基于该模式能够帮助用工单位有效降低人员成本,规避用工风险,因此在市场受到很多企业追捧,但是风险真的消失了吗?劳务派遣企业面临哪些风险呢?
1、虚开发票风险。
现在大环境下,大量企业收入骤减、利润萎缩,开源不好做,只能想办法节流了。为了降低人员成本,很多企业选择和劳务派遣公司合作,由劳务公司代发人员工资,既能取得专用发票,又能规避缴纳社保,可谓是一举两得。然而这样的业务可能涉及伪造合同、编造虚假业务、虚构劳务派遣人员风险,进而被税务部门认定为虚开发票。
应对建议: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管理,从人员招用、管理到签订业务合同、资金收付等多个环节做好应对方案。另外对用工企业进行风险筛查,避免下游风险传递。
2、社保和个税人员不一致问题。
劳务派遣属于商务辅助服务,利润普遍比较低,加上人员流动性大,为了降低企业成本,基本上不会给员工缴纳社保。但又为了增加成本抵扣项目,降低企业所得税,又在个税系统中按照工资薪金申报个税,因此出现了社保和个税人员不一致的问题。目前社保和个税数据已经互通,社保部门很容易查到企业个税申报数据。并且在2024年不少企业已经接到社保部门电话,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否则就要补缴社保。
应对建议:对人员进行细分,区分好需要缴纳社保的人员,对不需要缴纳社保的,比如大学生、退休人员、临时工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二、餐饮服务企业
餐饮企业因其行业特点一直以来都是涉税风险多发区域,随着金税四期上线,个人银行账户信息和税务联网,很多餐饮企业都面临着严峻的税务合规挑战。那么餐饮企业常见的税务风险都有哪些呢?
1、个人账户频繁收支现金,面临增值税、所得税风险。
从采购端看,农产品是餐饮企业主要的成本项,而农产品销售属于免增值税项目,因此很多餐饮企业从小商贩手中购买农产品并未直接索取发票,并且直接用个人账户进行付款。从销售端看,餐饮企业的客户基本上是个人消费者,为了业务方便,直接用老板个人账户收款。这样就造成了本来可以确认收入的款项和可以结转成本的支出都没有在公司账面反映,一旦个人账户被税务部门稽查,不但要补缴增值税,支付的成本也无法扣除。
应对建议:可以搭建免税版的股权结构,通过拆分业务,不同主体承担不同功能,解决资金流转征税问题。
2、虚列经营成本。
餐饮企业的经营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工人工资、房屋装修与租金以及水电费等。在成本核算方面,一部分餐饮企业为了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存在虚列成本、提前确认成本等虚假成本核算行为。此外,还有一部分餐饮企业将与企业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进行税前扣除。
应对建议:在年底前梳理企业成本缺口,对于能取得发票的项目尽快取得,拿不回发票的,分析原因,寻找替代办法。例如原材料采购项目成本票短缺,可以用个体户先从个人手中收取,然后由个体户再转卖给公司。
3、税收政策的理解与适用出现偏差。
国家为了鼓励企业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有很多优惠政策都是餐饮企业可以适用的。但是,由于餐饮企业对于税收政策的理解不到位,导致有利的税收政策白白浪费。实践中的大量案例证明,如果餐饮企业能够正确理解并选择适用适合自己的税收优惠政策,其实际税负一定会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应对建议:通过拆分、新设的方式,充分利用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有效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三、教育培训企业
教培行业可以说是现在最为火爆的行业,虽然前几年政府部门对学科类培训进行了大力整顿,但仍然阻止不了市场需求,近几年的发展趋势如火如荼。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指出“以税收风险为导向,精准实施税务监管。重点聚焦营利性教育机构等行业,重点查处虚开、隐瞒收入、虚列成本等涉税违法行为”。教培机构之所以被税局选定为重点的检查对象,是由于行业现状存在着诸多的涉税问题。
1、大额高频个人账户收款,隐匿收入。
由于教育培训行业主要面向个人客户,索取发票的意识不强,导致部分教育培训机构存在未依法申报收入,偷逃税款的风险。除此之外,培训机构内部员工在处理项目收付款时,由于内部运作不规范,常常出现通过个人账户结算的情况。
应对建议:调整账面数据,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依法合规处理。目前中小企业的税率已经很低了,没必要冒着被罚款的风险强行进行筹划,在政策内进行合理调整即可。
2、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问题。
教培机构为了节约成本,一般通过发放劳务费的方式支付教师工资,这样可能面临未依法扣缴教师劳务报酬的个税,或存在账外发放工资现象,未申报个税。表面上看节约了成本,增加了教师个人的收入,但是无法规避企业代扣代缴义务,风险全部由企业承担了。
应对建议:针对人员工资分两部分处理,首先要增强员工个税申报意识,可以通过增加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降低个人所得税,即便是交个税,在个税汇算时还可以调整退回;其次是对于劳务费,要求个人提供代开发票,目前自然人已经可以在电子税务局申请代开数电发票了,非常方便。
3、成本费用列支不规范,老板赚钱公司不赚钱。
很多教培机构看着学员数量挺多,账面有大量的预收账款,基本上不缺现金流,可实际上还处于亏损状态。主要原因是教育培训机构通过虚列成本费用,如虚列工资单、虚增广告宣传费、虚列培训费等方式,将公司资金转入关联方账户,可能存在变相转移资产、接受虚开发票、偷逃所得税风险。
应对建议:通过合理方式进行筹划,避免碰触国家红线。
4、预收账款长期挂账,产生增值税未及时申报风险。
一些教育培训机构将收到的学费长期挂在预收账款科目,未及时按照销课情况结转收入。例如,在收取学员的培训费后,未及时处理、更新账目信息,一直挂在预收账款科目,直至培训结束才申报增值税收入;或者是学员已经支付全款培训费用,但未完成培训课程,其长期未上课被培训机构取消课程,但不符合退费条件未办理退费,其账目未结转收入。另外通过预收账款调节利润方式已经过时了,目前金税四期能够自动分析资产负债表科目,如果发现预收账款挂账时间过长,会被强行要求确认收入并履行纳税义务。
应对建议:做好销课统计确认,财务每月重点核对预收账款结转情况,如果有业务系统,那么要做到财务数据要和业务数据一致,留存相关附件资料以防被查。
对于财税风险,首先,一定要树立税收是1,利润是0的理念,如果没有有效处理好企业的税收风险,利润增加再多的0也是无济于事;其次,税收不是财务做出来的,是业务做出来的,如果想要降低税负,不要总想着通过会计处理解决,看看是否可以拆分业务、调整架构进行避税;最后,在日渐趋于严格的征管环境下,一定要合法地进行税务筹划,不要铤而走险,不要认为关系可以摆平一切。
来源- 税海why小猫 税海星空 2024年12月07日 23:52 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