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台媒消息,台北地检侦结京华城弊案,被告前北市长柯文哲、北捷前董座李文宗、威京集团主席沈庆京、北市议员应晓薇遭到起诉。检方二度抗告成功,台湾地区“高院”发回更裁,昨(2)日晚间6时第三度召开羁押庭,最终晚间9时确定四人收押禁见。对此,律师叶庆元就直言不出所料,更称“依‘高院’裁定意旨,真的是没有不羁押的空间”。
叶庆元1月1日曾在社交账号称,“高院”第二度撤销柯文哲等人的交保决定,他表示“本案演进很奇妙的和郑文灿的案子非常相似,都是地方法院裁定交保,但是两度被‘高院’撤销发回”,并直言这次撤销发回,“台北地院应该就会将柯文哲裁定羁押(和郑文灿案相同)”。柯文哲、李文宗、沈庆京、应晓薇2日晚间召开羁押庭,最终再次羁押禁见。叶庆元律师昨晚表示不出所料,更直言“依照‘高院’这次裁定的意旨,其实真的是没有不羁押的空间,地方法院只是遵循‘高院’的意见办理而已”。
北院2日也曝光本次裁定理由。北院指出,依据事证,被告4人均有事实足认有逃亡之虞,且有事实足认有湮灭及勾串共犯、证人之虞,且所犯均为最轻本期5年以上徒刑之罪,有相当理由认为有逃亡、湮灭证据及勾串共犯、证人之虞,是被告4人均有之羁押原因。
北院指出,前次裁定命被告等人具保并接受执行科技监控,及谕知除日常家庭生活及工作所必须外,不得有任何接触同案被告、证人之行为;然依本次发回裁定意旨,认本案显有事实足认,被告4人与其他被告、证人有相互勾串之高度可能性,纵依原裁定所谕知指示,本案被告4人与共犯或证人之勾串空间仍存。
回顾本案,柯文哲、李文宗、沈庆京、应晓薇、彭振声卷入京华城弊案,12月27日北院裁定五人皆获准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五人当天确定交保。不过北检依法提出抗告,29日北院阅卷后,认定检方提起抗告有理,柯文哲、李文宗、沈庆京、应晓薇交保撤销。
29日下午北院重开羁押庭,晚间裁定四人皆需付翻倍交保金、配戴电子脚镣,四人30日陆续完成交保手续;不过北检依法二度提出抗告,1月1日北院再次撤销四人交保决定,发回北院更裁。1月2日晚间9时,北院认定柯、李、沈、应有继续羁押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