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是第八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今年的主题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和素养,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
近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危害国家安全案件。被告人何某某(女)因为与境外人员合谋,拍摄军用设施照片并将所拍摄照片非法提供给境外人员,以获取报酬。经鉴定,何某某刺探并非法提供的信息构成机密级军事秘密。其行为已构成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一个月、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及没收财产人民币九千元。
针对此案,法官建议,国家安全是民族复兴的根基,社会稳定是国家强盛的前提。每个公民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义不容辞责任,应该时刻保持警惕,避免掉入犯罪“陷阱”:
1.不要随意拍摄军用设施照片和视频;
2.不要转发传播涉及恐怖活动的视频;
3.军事爱好者要注意不触碰犯罪的“红线”;
4.通过互联网求职应该提高警惕,注意辨别工作性质和内容。
对于任何可能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况或线索,应该立即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报案。只有全社会共同努力,才能够夯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的社会基础,维护国家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