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的舞台上,一场关于加班认定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争议落下帷幕,其结果令人深思。
小杨,这位自 2016 年起就职于北京某科贸有限公司的员工,在 2018 年遭遇了一系列职场波折。7 月申请年假遭拒,原因是公司处于走店重要时期。随后,小杨前往社保稽核部门投诉公司社保缴纳基数不足。而 8 月,公司竟以 7 月绩效考核未达标为由将其开除,声称小杨该月考核仅 59 分,依据制度解除合同无需支付赔偿金。但小杨坚称,单凭一个月考核不能判定自己不胜任工作,公司此举属于违法开除,理应支付赔偿金。
不仅如此,小杨还提出自己存在休息日加班的情况,而证据竟是朋友圈。原来,小杨在休息时间进行奶粉推广的朋友圈动态,有公司管理人员点赞。法院经审理认为,这些朋友圈截图显示的推广内容及点赞情况,足以认定为加班。并且小杨提供的加班时间明细表与朋友圈截图时间基本吻合,加班事实确凿无疑。
最终,法律给出了公正的裁决。法院判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向小杨支付赔偿金 32411 元以及加班费 18135.2 元。这一案例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劳动者维权的道路。它警示着企业,在处理员工关系时必须依法依规,不能随意侵犯劳动者权益。同时,也提醒广大劳动者,要善于留存证据,哪怕是看似平常的朋友圈动态,在关键时刻也能成为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武器。在法治社会的今天,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都应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