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州长、原常务副州长,同时被“双开”

长安街知事 2025-02-23 12:06:27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23日消息,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政府原州长齐建新,州委原常委、原常务副州长江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齐建新 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齐建新出生于1965年1月,藏族,云南香格里拉人。他曾任云南省保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迪庆州委常委、州纪委书记,迪庆州委副书记、州长等职。2024年4月,齐建新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今年1月播出的云南反腐电视专题片《纵深推进》披露,2007年,齐建新结识了某建筑公司股东邱某某,并为其承揽工程项目帮忙,收受了人生第一笔贿赂,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从2007年到2021年,他的腐败轨迹长达14年之久。一次次的伸手,让他彻底刹不住车。

齐建新在忏悔录中写道:“一而再再而三,从邱老板到李老板、郎老板等等,贪腐的欲望使我丧失了底线,手可遮天‘掩耳盗铃’痛创了我的初心使命。”

齐建新说:“他(某老板)想给我买一个房子,就选了一个别墅,别墅价值是620万。我们本地的一个私人企业老板,他请托我给他承揽一些工程项目,也给我送了一套八百多万元的别墅。”

经查,齐建新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

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家庭房产,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务职级晋升工作中,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

廉洁底线失守,将应当由本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在承揽工程项目上谋取私利;

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齐建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齐建新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江楚 资料图

江楚出生于1972年6月,藏族,云南德钦人。他曾任云南省迪庆州财政局局长,州国资委党委书记,保山市副市长,迪庆州副州长,迪庆州委常委等职。2024年2月,江楚主动投案,接受审查调查。

经查,江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

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的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谋取利益;

优亲厚友,为亲属获得政策扶持资金提供帮助;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项目承揽、资金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江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江楚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长安街知事微信公众号

记者: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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