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发展到大唐王朝后,由于长期战乱,华夏大地上再次出现了人烟稀少、荒凉冷落的凄惨情形。几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仅仅生活着三百万户民众。真可谓,“千里无人烟”!
这一人口状况,是不容大唐统治者乐观的,是不利于社会生产和经济的恢复、发展的,是极不利于唐王朝的繁荣与稳定的。

战后的荒凉、破败景象(剧照)
人丁,是国家赋税、徭役等的根本,是一个王朝兴旺发达的前提,这是毋庸置疑的。
对此,唐太宗李世民早就有深刻的认识。登基称帝后,在他所采取的系列治国理政的措施中,有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想方设法地增加唐王朝的人口。
那么,为了增加国家人口,李世民究竟是如何做的呢?下面,我就为大家着重介绍几个方面。
其一,释放宫女,还归民间。
唐太宗李世民曾经两次释放宫中的侍女等,让她们返回原来生活、居住的乡村、城镇,任其自行婚嫁。
一次,是在武德九年(公元626年),李世民刚即位不久。当时,后宫中的众多“佳丽”,既有隋炀帝杨广之长安皇宫固有的,也有从东都洛阳王世充处搜罗来的,其数量远远不止“三千”。

后宫中的宫女(剧照)
这种情况,既增加了宫廷的费用支出,又减少了民间正当婚配女子的数量,严重影响了人口增长。于是,李世民便下诏,放归部分宫女:“……,各从罢散,归其戚属,任从婚娶。”
另一次,是在大唐贞观二年(公元628年)。这一年,关中等地大旱,庄稼歉收。故而,食不果腹的百姓怨声载道。
这时,中书舍人李百药上奏李世民说,寄身于皇宫内的很多无所事事的宫女,她们不但在大量地靡费衣食,还因她们“阴气郁积”,导致了天下旱情的出现。
在今天看来,李百药的说辞当然属于迷信之论,但在当时,对自然界真相知之甚少的李世民觉得李百药说的有道理。
于是,李世民便命人从后宫筛选了三千多没有多少差事的宫女,令其出宫回家,谈婚论嫁,生儿育女。
从隋末唐初人口大减、社会经济凋敝这个大背景来看,李世民释放宫女的举措,对于缓和阶级矛盾、增殖人口、发展生产所起的作用是积极的。

唐太宗李世民(画像)
其二,赎还外流,接纳归顺。
隋朝末年,“中国人多没于突厥”。其中,有的是为了逃避中原战乱,走投无路,不得不背井离乡,远走突厥;有的则是被入侵的突厥军队掳掠而去,成了突厥人的奴隶。
贞观初年,唐王朝与时常犯边掳掠的突厥订立了“城下之盟”,彼此决定以“兄弟之邦”和睦相处后,突厥的颉利可汗向李世民敬献“马三千匹,羊万口”。
李世民则表示,他不愿意接受颉利可汗馈赠的健马、肥羊,而是希望他归还被掠夺到突厥的中国民众。
到了贞观三年(公元629年),唐王朝与突厥之间的战事再起。大唐军队占据了上风后,突厥人被迫陆续归还他们掠夺去的汉人。
贞观四年(公元630年),唐军击败了入侵的突厥军队,迫使颉利可汗来到唐都长安,向李世民叩拜称臣。自此,突厥虽还间或挑衅大唐,但其大势已去。

颉利可汗(剧照)
这时,李世民派遣使者,前往突厥,用金钱、丝帛等赎回不幸沦落到突厥的汉人——“凡得男女八万口”。
这样,唐王朝通过赎还措施,使大量于隋朝末年外流突厥的人口,又重新回到了故土。
突厥在唐军的接连重击下,树倒猢狲散后,一部分北附薛延陀,一部分西逃。还有一部分,约有十万人,他们内附于唐朝。
对于如何处置这些进入唐朝境内的突厥民众,李世民发扬民主,让群臣讨论一下:是收留?还是驱逐?
有的朝臣认为,突厥人彪悍、骄横,难以管理,不能收留他们。有的人则主张,对他们善加抚慰、引导,为己所用。
最终,李世民采用了中书令温彦博的建议,将归降的突厥人安置在幽州、灵州一带。这一做法,既加强了唐朝边塞的安全稳定,又增加了本国人口。

彪悍的突厥人(画作)
后来,唐军在征讨少数民族吐谷浑和薛延陀的战争中,有些将领和军兵就是突厥人。
由上述可知,唐王朝在李世民的领导下,赎还因各种因素进入突厥的中国人的同时,还充分发扬“胡越一家”的民族平等精神,热情接纳主动归附大唐的突厥民众。
史料记载,突厥人一蹶不振后,朝廷的户部曾上奏李世民说:“中国人自塞外归及前后降附者,男女一百二十余万口。”
其三,朝廷出钱,赎回子女。
遇到旱、涝等自然灾害,年景差得很时,穷困的百姓不得不将子女卖给大户人家为奴,以换取活命所需的衣食等物。
李世民于贞观二年(628年),接到相关奏报后,立即下诏,从朝廷的财政经费中划拨若干款项,为贫苦民众赎回被迫卖出的女子,归还他们的父母。

被买卖的穷苦人家的孩子(剧照)
而且,为了阻止这一“人口交易“的继续进行,李世民严令全国各地的州、府等各级行政管理机构,竭尽全力赈济灾民,杜绝卖儿卖女现象的发生。
李世民之所以这么做,也是为了确保王朝人口的正常生育。
其四,制定“婚姻法”,不惜与封建“节义”相悖。
为了通过婚嫁促进人口增长,李世民制定了“早婚”,甚至是有违封建“节义”观的“再婚”政策,鼓励百姓多多生育。
对此,贞观元年(公元627年)二月,李世民发布了这样的诏令:
“男年二十,女年十五以上,及妻丧达制之后,孀居服纪已除,并须申以婚媾,令其好合。”
李世民颁行这种性质的“婚姻法”,就是希望老百姓家的子女早早结婚、早早生儿育女,鳏寡者也能择机继续为国家的人口增长做贡献。
其中的丧夫孀妇守制结束后,及时再婚配的要求,是不符合封建道统对女性生活的有关限制的。但是,为了快速增加大唐王朝的人口,李世民也顾不了这些。

雄才大略的李世民(剧照)
与此同时,李世民还把婚姻以及户口的增减情况,作为考核地方官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地方官自然积极配合,努力运作。
总之,为了增加人口数量,加快人口增长速度,进而为国家的方方面面提供足够的人力资源,增加生产力,提高赋税收入,不影响徭役征调,唐太宗李世民着眼多方面,采取了不少措施,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主要参考文献:《贞观政要》、《新唐书》、《旧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