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陕西西安,一个村子发出了“禁止村民种植蔬菜水果”的倡议书,引起了大家的关注。
虽然只是“倡议”,但已经上升为“国家标准”、“国家要求”。
据称,这是按照创建诗画鄠邑品质新区和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之后,严禁村民在每家每户前后种植黄瓜、西红柿等藤茎类蔬菜。
目前该倡议现已得到纠正。
看到这些信息,我觉得很有趣。我自己是农村人。不准在房前屋后种瓜果蔬菜。是道路要硬化,还是要他们长?尽管村干部扎根农村,对农村生活的体验也比较丰富,但这种举措并没有以有利于村民的方式提出,也是对政策的误解。
首先,既然是倡议,就不是规定。至少在倡议阶段其还并没有赋予其效力。
如果按照国家的“要求”,门前不能种瓜果蔬菜,那就不用倡议。直接规定,然后向村民和社会分析道理。总之前后是说话不通的,既不想让村民种,还要拉上大旗。
此外,创新型文明城市,在自家门前屋后种植瓜果蔬菜。不影响公共秩序,不侵犯其他合法权益,可以“因地制宜”使用小块土地,既能给村民带来“吃菜自由”,又能增加乡村应有的氛围。
而且,“法无禁止皆可为”,如果有些村民在实施后还种植,会不会被罚款?法律没有规定村集体或者个人有权对他人进行罚款。将其铲除吗?
那么会不会涉及到侵犯他人的财产权,一系列的问题也会接踵而至。
而且,村集体虽然有与乡、区不同的管理体制,但并不具有“立法权”。如果违背法律精神和国家要求的概念,这一举措也不会有效。
有网友评论说,“今天不让种菜,明天开始不让养鸡”。在某种程度上,这种可能性是真实的。毕竟,家禽是一种动物,比如禽流感,或者细菌。可能是因为喂鸡、鸭、猪。鹅等禽类导致,不仅如此,屠宰自食时,可能没有屠宰许可证,或者没有屠宰要求,从而引发新的问题。那么这一切可能真的会在不种蔬菜的情况下开始。
如果农村不让种瓜果蔬菜,不让养鸡鸭,一切吃穿用度都要花钱,那部分领到救助金的人,还是不能过上好日子生活。毕竟在农村,尤其是老年人,几乎没有赚钱的能力,也没有经济来源。
最后,国家目前非常重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投入到“三农”领域的政策和工作也非常贴近农业发展,更适合农村生活。这是立足现实、符合农村发展利益的好政策。
事情解决了,但还是留下了一些思考。这是典型的形式主义层层加码的做法。创建文明城市固然包括一些对市容的要求,但会不会允许市辖村的居民种西红柿、黄瓜?
在世界各地的城市住宅庭院中种植西红柿和黄瓜是很常见的。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文明城市创建中禁止使用这种蔬菜和水果。
西安的村子显然是搞过头了。
问题是,如果不是网民制造的舆论,这种对村民利益既无益又无害的事情会自动纠正吗?
上级单位对下属按部就班地执行某项要求,是否会像对执行不力的要求一样严厉批评?
要知道,很多引起基层群众不满的事情,都是因为对上级的某条指令执行过头了,但是为什么这种过头执行的事情一再发生呢?
不得不说,这个问题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今年2月,江苏省沛县某镇城管撕毁商户春联引发群众不满。情况有些相似。
希望西安市鄯邑区的干部能够真正举一反三,也希望这个案例能引起地方官员的重视:为什么形式主义增多“按下葫芦浮起瓢”?
这种工作的价值取向又该如何扭转呢?显然,基层工作要联系实际,把群众的实际利益放在首位,有分歧就听取群众的意见,尽量不要违背大家的意愿强加于人。
这个道理大家都懂,重要的是要付诸实践。一刀切、层层加码,在基层治理中实属不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