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的事故,历来都众口不一。
如果机动车驾驶人是未成年人或者老年人,问题就更复杂了,可能不能按照常理度之。
近日,某小区发生了这样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热议。
小区内部路,一机动车缓慢通过路口,转弯时突然被一辆自行车撞上。
骑自行车的是一名小女孩,小女孩转弯时没注意到迎面而来的汽车。
即便车辆已经刹车停住,但还是被小女孩撞到了车头上。
撞击力度不大,小女孩没有倒地,调转车身就要走。
汽车车主应该也没觉得有什么事,以为小插曲就这样结束了。
没想到小女孩的家长不干了,找到了车主的联系方式,上来就是一句“你撞到我小孩的腿受伤了”,要他赔钱。
车主这一看不行了,调取了监控录像,并发给了女孩的家长。
车主的意思是,小女孩撞到了他,不是他撞到了小女孩。
女孩家长表示,当时小孩子以为没事,过后才感觉腿疼,扒开裤子一看,发现有淤青血块,还表示是小事,以后注意就行了。
车主一听家长想要钱,顿时不干了,表示要去4s店定损,看看补漆需要多少钱。
最后,双方约定报警处理,先认定一下责任,再商量钱的事。
有网友表示,这种事故的责任很难界定,工作人员大概率会让双方当事人私下协商,毕竟没有造成什么严重后果,能私了就私了。
如果一定要定责,大概率机动车的责任大一些,或者双方五五分。车主想得有点简单了,他自认为没错,却忽略了机动车上路七分责的道理。
即便非机动车全责,很可能也会给予人道主义赔偿。
这么说吧,从现场看小区内应该是没有停车位的,就算车主没有在开车,车停在小区里,小孩子不小心撞上了,如果小孩子的家长执意追究,车主怕是也逃不掉责任。
有人说,这不是黑白不分吗?现在开个车这么憋屈了吗?
怎么说呢?大部分人都是通情达理的,遇到这种事情的概率微乎其微,如果真遇到了,只能自认倒霉。
如果小女孩的家长比较矫情,得理不饶人,去个医院就得花个几百块,怎么着都比修车费贵。
对于这种微小事故,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自降身位,说说好话,道个歉,甚至赔几个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不清楚这位小女孩的家长要了多少钱,如果要的多的话,车主的愤怒倒是可以理解。
一位网友表示,遇到就认命吧,我开车进小区,俩小男孩骑电动车速度飞快,我都刹死车了,但还是被小孩撞到了车头,蹭掉了一大块漆。
小孩倒是很有礼貌,给我道歉了,我也让他走了,车损是能自己来承担。如果当时告诉家长,找人家要钱,保不准是什么结果。
如果家长比较通情达理,事情就很顺利,万一家长胡搅蛮缠,别说是赔钱了,怕是还要带小孩子去医院检查,到时候反讹上一笔也是有可能的。
看来很多人都遇到过类似的情况,网上流行幸福者退让原则的说法,在这里也通用,叫“机动车退让原则”。
在很多时候,普通逻辑在交通事故中并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