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4月1日退休,按正常社保办理退休手续的规定,4月办理退休手续,5月领取养老金。这就带来一个问题,4月1日后,职工还是否必须工作到月底的问题。根据中国现行退休政策及劳动合同法规定,现做如下分析。
一、关于法定退休时间节点
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退休年龄以周岁生日当天为法定退休时点。若身份证生日为4月1日,则4月1日当日已达到退休年龄,单位可依法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劳动合同自动终止。但若单位与个人协商一致,可延长工作至月底。
二、矛盾焦点的问题
这里的问题的焦点是,如果不工作到月底,4月的待遇和保险单位该不该给的问题。
退休当月(4月)的社保是否需要缴纳,以及是否需工作到月底才能保障社保连续性。需分两个方面分析:一是法律上的退休生效日。生日当天(4月1日)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有权终止合同。二是社保缴纳实操规则。大部分地区允许退休当月(4月)发放工资,缴纳社保,养老金次月(5月)发放。因此,是否需要工作到月底,取决于单位政策和地方社保规定,而非法律强制要求。
三、实际操作的两种可能性
1、4月1日直接办理退休。单位有权在您生日当天终止劳动关系,并开始办理退休手续。工资结算至4月1日,社保缴纳至3月(部分地区允许缴至退休当月)。退休审批通过后,养老金从次月(5月)开始发放。
2、协商工作至4月30日。需与单位签订返聘协议或短期劳务合同,明确薪资、社保等条款。继续缴纳社保至4月,可能需单位配合办理延期缴费手续。
但是,从大多数单位的执行情况来看,多从人性化出发,不需要上班,但工资发放和保险缴费到月底。但若单位强制要求工作至月底,可要求签订书面返聘协议并明确薪酬待遇。
事业单位,4月份发在职工资,有什么理由不给人家工作到月底?不要说什么按理说,不要说什么人性化。
我朋友2024年5月10号退休,5月9号局里就为他准备好退休仪式了,还只是一个科员嘎,咋可能会留他到5月11号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