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家属院发生了一起命案,你们赶紧派人过来调查!”
这通电话听得接警员心里一紧,火速安排警力赶往案发现场。出事的是一位名叫李晶的年轻女交警,被人发现时她呈双目圆睁状仰卧在床铺上,其面部、口部都有明显挫伤,颈部的勒痕更是触目惊心。
尸检报告显示,李晶是被人捂住口鼻加上掐脖,造成的机械性窒息死亡。结合警方在卧室内勘查到大量的打斗痕迹,众人纷纷猜测李晶家是半夜进了小偷。可当警方深入调查后却发现,李晶的死没那么简单。
李晶平时在局里基本上就是埋头工作,和同事们的交流并不算多。共事几年,同事们只知道李晶早些年就结婚生子了,只不过丈夫工作忙,孩子也是一直由爷爷奶奶照顾。而她自己也是一心扑在工作上,除了节假日回去陪陪孩子,平时图方便她都是一个人住在家属院里。
李晶出事后,警方发现家里的贵重物品和钱财全都丢失了,加上现场的打斗迹象,因此初步判定这是一起由盗窃引发的命案。可就在警方设法追查这个“小偷”的时候,他们却在当地的高度公路附近,找到了李晶丢失的所有财物。
这下,办案人员很快就反应过来,凶手的身份显然并非“小偷”那么简单。跳出凶手特意引导的误区后,这回警方重点筛查了家属院子里的人员,最终将住在李晶对门的郭辉诚列为了重点怀疑对象。
直到下午2点多,郭辉诚才摇摇晃晃着准备出门吃点东西,碰巧李晶刚看完孩子回来正在开门。李晶见郭队长这走路都打摆的样子,急忙喊嫂子出来帮忙。喊了半天没人应,她立马反应过来夫妻俩是又吵架了。
但李晶也不放心郭辉诚这幅样子出门,索性就将人带回了自己家。坐在客厅里的郭辉诚,看着李晶一直在忙着给自己倒水,还招呼着想给自己下碗面条,顿时心头一热:要是这个温柔漂亮的女人是自己老婆该有多好啊!
这个念头在郭辉诚的心里越烧越旺,他的目光全程都死死钉在李晶的身上,在对方白皙的脖颈、柔软的细腰和饱满挺翘的蜜桃臀来回打转。而在厨房忙活的李晶对此毫无所知,正想转头问郭队长能不能吃辣的时候,一转身却直愣愣撞进了郭辉诚的怀里。
李晶被吓了一跳,急忙想后退几步避开这个尴尬的场面。不过当她感觉到对方的手掌居然贴在自己的后腰上时,整个人浑身一僵,猛的抬头质问眼前这人:“你想干什么?”说完,李晶就想使劲儿把人推开。
谁想郭辉诚直接伸长手臂一把搂住李晶的腰,将她整个人都抱了起来。反应过来的李晶奋力挣扎,但还是被人抱进了卧室。察觉到对方意图的李晶刚被扔上床,就立马想从反方向跳床跑出去。
但郭辉诚早就看穿了李晶的小心思,李晶刚踢腿想跑,他就一把抓住李晶的脚踝,一使劲直接将人拽到身下。手底下光滑细腻的肌肤,激得郭辉诚心头一荡,嘴里喃喃着说了句“你还是乖乖听话比较好”,就立马将对方的双手扣在头顶,满脸兴奋地朝对方胸前的白嫩柔软处凑了过去……
李晶被对方这副嘴脸气炸了,发觉自己怎么都挣不开手上的束缚后,直接抬脚就朝身上的人踹了过去。脚下发狠般踹了几下后,郭辉诚只得吃痛放开李晶的双手。彻底解放的李晶下意识就冲这人的脸上甩了一巴掌。
这响亮的一耳光,直接将这位平时高高在上的中队长给打懵了。但反应过来后的郭辉诚脸色黑如锅底,连眼睛都因为太过愤怒“蹭”的一下全红了。一看到对方这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李晶就心知要糟,二话不说转身就朝门口跑。
但全程紧盯着她的郭辉诚,直接朝李晶扑了过去,随后径直拽住李晶的头发,将人从门口又拖回了床上。原本还有些心慌的李晶,在意识到这人肯定不会放过自己后,索性破罐子破摔,发了疯一样拼命反击。
很快,接连被踢到痛处的郭辉诚再没了兴致,两人很快就在房间里打了起来。但李晶的体力显然比不上郭辉诚这个大男人,两人缠斗到最后,她被人一手勒住脖颈,一手捂住口鼻,很快就感觉自己快喘不上气了。
真正直面死亡的恐惧时,李晶脑子里突然冒出了各种念头,求生的本能使得她不断挣扎。趁挣脱开的空隙,李晶忍不住开口求饶:“别…别杀…我…我儿子…还在…等……”但此时气红了眼的郭辉诚哪还听得进去,再次将人抓住后,他直接下狠手将人给活活勒死了。
根据《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郭辉诚见色起意,对李晶欲行不轨时遭到了对方的激烈反抗,最后恼羞成怒之下直接杀人灭口。事发后,还故意拿走了李晶家中的贵重物品和现金,试图伪造成抢劫杀人的犯罪现场。
不过携带赃物逃离后,郭辉诚担心会暴露身份,于是直接在高度公路上扔下了所有财物。之后直接掉头去妻子娘家接人,妄想伪造完美的不在场证据。真相大白后,郭辉诚很快就遭到了刑拘,等待他的最低刑罚至少也是10年起步。
这样得判死刑,必须
人品这么差,也不知道怎么当上交警队的中队长的
应该枪毙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死刑
强奸未遂杀人才10年?
扯啥蛋10年起步!枪毙都是便宜它
凌迟处死!!!
知法犯法,从严处理,应该死刑,想想一个孩子失去了母亲,他凭什么还活着
01年到现在还没结果吗,
就找不出个好人
最低10年以为多吗?故意杀人不应该死刑吗?
杀人后,不判死刑,还说刑罚十年起步,作者同流合汅太明显了,法院应该把你一起判!
01年的结果呢[鼓掌]
系统内
杀死人还什么十年起步,起步就是死刑!
死刑立即执行!
10.年起步 [汗] 不枪毙吗……
哦
小编是在现场吗?[得瑟]
10年起步?难道不是死刑?
交警这么坏?
知法犯法为什么比普通人判的轻
作者法盲吧!
举报了,编故事太离谱了
这种垃圾,应该直接枪毙,最好千刀万剐
必须死刑!
这都可以不判死刑?还是掏个鸟窝那种都10年了
知法犯法,强奸未遂故意杀人,10年?小编不懂别乱说
死者冤枉,十年太轻
知法犯法,极刑!
这样的队长是怎么当上的
这样的警察系统败类,咋不枪毙。
引狼入室!这样的杀人犯应该处以极刑吧?
2001年的事到如今还没有结果?
好一个最少10年
最少判十年?
人渣
杀人之命死刑,不死杀更多人,可能包括法官
枪毙他,一命还一命![敲打][敲打][敲打]
净瞎写。01年的事儿了,早就应该判完了。还最低10年起步?
小便胡便一气:两人打斗良久,女方居然没有大声呼救?家属楼里都是人。
原来警察是这个样子。
赔钱完事[吐舌头咯][笑着哭]
這种人能當警察!
拖到打靶场绑起来当靶心,至少打一万颗子弹,才能拖去火化。
知法犯法 强奸不遂 故意杀人 应该判死刑 还最低至少10年 小便是在带节奏吗
不判死刑,难平民愤。
公安人员知法犯法,罪加一等,不能和平常人一样对待
给我们的教训就是引狼入室是大忌
必须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