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强奸”离我们有多近?受害者:我甚至没意识到那居然是强奸

华太师 2024-06-19 12:53:00

中国,毫无疑问是世界上公认最安全的国家之一,严格执行的禁枪令,事无巨细的公共交通安检以及各个城市、县乡夜里随处可见灯火通明的夜市,无不证明着这一点。

然而随着国家法制愈发完善,不少别有用心之徒开始给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披上“文明”的外衣。“灰色强奸”就是其中最典型的犯罪行为。

在犯罪分子的精心装点之下,“强奸”这一罪大恶极的重罪,甚至变得难以被受害者察觉!那么“灰色强奸”究竟离我们有多近,有多难察觉?

近到可能就在你我身边,难以察觉到受害者在遭遇过后完全意识不到“居然是强奸”!

“非暴力”?也算强奸!

说起“强奸”这个罪名,想必大多数人脑海中第一时间涌现的必然是“强迫、捆绑、殴打”一类带有暴力性质的字眼。

可人类社会自古以来就不是非黑即白的,即便是强奸这种重罪,也存在着介乎两者之间的“灰色地带。”

除开上述这些“硬暴力”之外,刑法规定中写得明明白白——“只要行为人用言语表述某种恶害”并最终目的是实施奸淫的,都属于强奸罪名的范畴。刑法法条中所谓“软暴力”,实际上就是我们在这篇文章中所提及的“灰色强奸”的一种。

这种“恶害”可以利用职务、权利、从属、抚养关系来完成。故而概念上来说,灰色强奸指的是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发生的性行为,但这个“同意”本身违背了被害人的意愿。

这种情况下,虽然性行为本身是基于某种程度上的同意进行的,但由于同意可能并不完全自愿或出于无奈,因此被称为灰色地带。

从理论上看,这个概念宽泛而抽象,但只要笔者举几个具体事例来说明,所谓“灰色强奸”的本质就很好理解了。

比如说,一名丈夫患上了疑难杂症,而且如今已经陷入了危在旦夕的境地。然而此病患的主治医师告诉其妻子,只有“同我发生关系”才会对病患全力施救。

在这种情况下,该女子同意了医生发生关系的请求。既没有拳打脚踢,也没有语言上的暴力。但主客观上就是构成了(非暴力)强奸罪的既遂。再比如说高校师生间频发的“不正当性关系”很多都是典型的“灰色强奸”。

从频频爆出的相关丑闻来看,这些学术不端、品行不正的知识分子往往以“介绍工作、帮写介绍信、发表论文甚至毕业深造”为诱饵,换取学生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许可。

表面来看,这是一种利益交换,跟强奸罪八竿子打不着,可这确是一起典型的“利用从属关系之便”而形成的灰色强奸。这,也正是“灰色强奸”的本质。

为什么说它是灰色的?因为受害者意愿不明确、很难有证据留存,甚至很多时候受害者因为得到了好处,主观上忽略了加害方实施强奸的本质。

从法律层面看,正是因为这种“受害者意愿不明确”让别有用心者钻了空子。

像出现上述行为的导师、教授,他们所面临的惩罚无非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最多加上舆论谴责。对于施暴者来讲,这些所谓“处罚”可谓不痛不痒。

除了高校之外,职场也是“灰色强奸”的高发地带。到了职场,它有了一个新名头——职场性骚扰。

职场性骚扰

公司领导借着“官大一级压死人”仗势欺人,对员工上下其手;工厂老板趁与员工单独相处时“表达爱慕”、甚至威逼利诱实施猥亵;上司带下属出差应酬时处心积虑将其灌醉与之发生性关系……

这些在影视作品乃至新闻节目中屡见不鲜的行为,就是典型的灰色强奸。而在有心之人的“装点”之下,灰色强奸被粉饰成了所谓心照不宣的“职场潜规则”。

不论是高校还是职场,这种现象的普遍程度远超我们的想象。2023年5月,为进一步保障和改进妇女权益措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妇联在职场、高校中进行了一次性骚扰相关问题调研。

“在商务场合讲黄色笑话,一桌人开黄腔语言调戏甚至凌辱我一个人。让我不适,让我有被骚扰的感觉”——在谈及商务应酬时的性骚扰困境时,有受访者如是说。

“工作的时候借着商量方案、合作分工的借口故意制造独处、揩油机会,甚至半夜三更发露骨短信骚扰,工作之余还要入侵生活!可最终为了保住工作又只能忍气吞声,实在苦不堪言”——这是另一名受害者,针对工作时性骚扰的控诉。

“直接在工作中搭手摸肩,没有半点分寸感和边界感,反应给领导,甚至错误的一方被包庇,受害者反而被要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是一位在工作中接连遭遇性骚扰和“和稀泥”不公待遇受害者的血泪控诉。

“男同事借着公司团建一起进出娱乐场所的机会直接将手伸进后背,搞得我坐立不安”——这位男性受害者更是因为自己的性别更加“投诉无门”···

根据广西省妇联最新出具的调查报告显示,高校职场受访者中,将近百分之十明确表示自己“曾经遭受过性骚扰”。

按照这个比例来看,有过被“灰色强奸”或者类似性骚扰经历的高校、职场男女从数量上看还是很多的。可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很少见到,很少讨论呢?

不要沉默!勇敢说出来!

“灰色强奸”为什么在过去很少被提及,基本不被讨论?很大程度上来说,这跟受害者本身的心态有关系。

从思想层面上讲,中国毕竟被儒家、理学主导的社会秩序和伦理纲常束缚了上千年之久,这种“封建遗毒”的残留对女性的影响至今还在发挥着负面作用。

这就导致了许多女性在遭遇性骚扰乃至性侵犯后被所谓“名节”所累,选择隐忍不发,独自神伤——受害者羞耻感和无形中的社会压力让她们不敢轻举妄动。

从现实层面来说,女性的顾虑更多。包括害怕施暴者报复、名誉受损、以及对复杂的社会关系和权力动态的考量,比如“鱼死网破,会不会让自己丢了工作”等种种顾虑。

当然,也有一部分受害者像上文说的,由于法律意识的淡薄,根本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然成为“灰色强奸”的受害者。综上所述,在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大多数受害人选择了沉默。

甚至有时候,即便受害者鼓起勇气将自己的屈辱经历公之于众,其维权之路还要遭受各方的质疑。

别的不说,就上文提及那位被男同事骚扰的男性,即便他将自己的经历和同学、朋友分享,谁又能保证向他砸来的不是嘲笑和揶揄呢?

这不是作者无凭无据的推测,而是有着数据支撑的事实。

根据广西省妇联的调查,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职场人士面对堂而皇之的性骚扰直接选择隐忍。而在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掌握方面,更是有超过百分之六十五的职场人士对于性骚扰相关法律一无所知。

无独有偶,在2022年4月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的调查表明,遭遇职场性骚扰近半数选择沉默应对。

然而事实证明,一次又一次地妥协,忍让并不会让加害者大发慈悲就此放过受害者。想着息事宁人?等待着受害者的,将是更加得寸进尺的骚扰和更多毫无顾忌的侵犯!

那么,职场也好、高校也罢!乃至日常生活中,面对这种“灰色强奸”行为,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如果侵害已经发生,那么不要怕!说出来!如果碰到和稀泥的领导或包庇加害者的公司,别犹豫,报警处理,公安机关会为你主持公道!

如果侵害正在进行,那么请沉着冷静,动作隐秘地收集证据!尤其是短信、邮件、社交媒体消息等沟通内容的载体,这或许会成为未来维权的关键!

如果你在职场中是初出茅庐的新人,或是工作一段时间后还未遭遇过文章所说的情况,那更加不能放松警惕,雨绸缪防范于未然!提前了解相关维权渠道和法律法规,是必须的。

针对东莞、广西两地相关调查、访谈中很多受访者表示自己不了解社会求助渠道,也不知道遭遇性骚扰之后如何维权的行为,则是到了政府发力的时候。

相关部门可以通过视频宣传、案例科普等方式在社区、学校、用人单位加大普法宣传力度,

为防范及应对性骚扰提供清晰简明的指导。

此外,用人单位也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承担起防治性骚扰的法定义务,维护员工权益。

“灰色强奸”危害极大,隐藏极深,只有通过个人、企业和社会“三管齐下”的共同努力,才能让更多受害者勇敢说不,防微杜渐地根除这一恶劣行径。

参考文献

不要沉默 勇敢说“不”-廖梦若

师生间不当性关系背后的刑法问题思考-郭浩

非暴力强奸罪中“违背妇女意志”问题研究-吴木雪

遭遇职场性骚扰近半数选择隐忍-章宁旦

29 阅读:50228
评论列表
  • 2024-06-19 13:56

    如果什么情况都能判定为强奸,那么要彩礼就能定性为抢劫

    用户15xxx75 回复:
    都是封建遗毒应该坚决打击
    如意 回复: 用户15xxx75
    狠狠打击
  • sdasd 35
    2024-06-19 15:36

    男人与女人交往得小心

    改日再说 回复:
    哈哈,现在是男人得小心!
  • 2024-06-19 18:46

    还有意识强奸,眼神强奸呢,差评,没有写完整

    夜倾城 回复:
    眼神强奸也行,监狱跟十八层地狱都不足以惩罚我,那把我请把我压在十九层地狱
  • 2024-06-19 13:40

    自己跑去的 还喝醉了 活该

  • 2024-06-19 18:16

    男的可以告女的不?

    柒柒 回复:
    现行法律没有,最多只能是猥亵
  • 2024-06-19 18:59

    夫人,您也不想您丈夫知道这件事吧[得瑟]

  • 2024-06-19 17:11

    干不。不干走。就这么简单

  • 2024-06-19 14:43

    这还不是胁迫吗?拿刀架脖子上、拿枪顶脑袋上才算吗

  • 2024-06-19 13:06

    没准人家男的还觉得你猥亵呢

  • K.O. 16
    2024-06-19 14:06

    坏了,这模式竟然这么多“就很卷”

  • 美好 13
    2024-06-19 12:58

    瞎编的吧 喝了酒还能?吸引眼球而已

  • 2024-06-19 15:20

    灰奸及什么?

  • 魅族 11
    2024-06-19 19:43

    性侵犯在欧美属于重罪,一旦犯了,教师永久失去育人资格

  • 2024-06-19 14:01

    严厉查处,发现一起制止一起

  • 2024-06-19 15:38

    立法呀,别光说说

  • 2024-06-19 18:20

    夫妻之间都有这罪了!吃瓜吧!

  • 2024-06-19 16:54

    作为父母,或者如果以后当了父母,你会给孩子进行这方面知识的普及吗?

  • 2024-06-19 22:13

    可以拒绝的情况下,不拒绝不就是卖?

  • 2024-06-19 22:17

    以后只要看一眼就算强干

  • 2024-06-20 12:58

    你可以拒绝

  • 2024-06-20 09:31

    强化法制,直接税立法,净化社会风气它!

  • 2024-06-20 08:54

    你说的这些不是潜规则吗?

  • 2024-06-20 07:54

    怎么调查的

  • Ben
    2024-06-20 07:39

    这能不能说是等价交换呢

  • 2024-06-20 09:43

    性同意权可随时随意撤销!女拳手

  • 2024-06-20 08:17

    小编

  • 2024-06-20 08:30

    造词

  • 2024-06-20 09:07

    仙人跳或者恶意以谈恋爱为名,告男方QJ的那种,算什么??

  • 2024-06-20 12:03

    如果这样说,那些明星又该怎么说,想听听你的见解[思考]

  • 2024-06-20 13:02

    想起(东成西就)王祖贤演的师妹:想也不行,想也有罪![笑着哭]

华太师

简介:激流文化官方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