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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纸桥之战获胜后,越南的抗法形势大好,但是腐败无能的越南政府却不懂得利用这一有利的形势,反而在法国殖民当局的引诱和欺骗下,于1874年3月15日与法国签订了《法越和平同盟条约》(又称为《1874年法越条约》)。
1、法越条约背后法国的一厢情愿条约有如下条款:
第二条:法兰西共和国总统阁下,面对一切外国,不论哪一个外国,承认安南王的主权和他的完全独立,答应给他帮助及救援,并约定在他要求时,将无偿地给予必要的支持,以维持他国内的秩序与安宁,以防卫他对抗一切攻击,并以消灭蹂躏安南王国一部分海岸的海贼活动。
第三条:为对此保护表示感谢,安南王陛下约定使他的对外政策适应法国的对外政策,并且丝毫不变更他现有的外交关系。
第五条:安南王陛下承认法国在它现在所占领的全部领土有充分的、完全的主权。
第十一条:安南政府约定开放如下诸埠口通商:
平定省的施耐汛、海阳省的宁海汛与河内市,以及由海至云南经由珥河的通道。
第十三条:在每个开放的通商口岸,法国将任命领事或代理人驻扎,并派足量军队随伴,以保障其安全,使其权威受尊重,并在外国人间行使警察职务。这种军队的人数不得超过一百人。
第十五条:如果有法国旅行者应以学者资格周游国内,也应将此事实向当局宣告。在此名义下,他们将享有政府的保护。
此外,还规定法国在越南享有领事裁判权等。
对于这个条约,中、越、法三国有着不同的看法。
在法国看来,签订了这个条约,就意味着法国已经在越南北圻建立了保护制。
1875年4月19日,法国海军殖民部长蒙塔那克致函外交部长德加斯,谈及有关这个条约说:
“我们目前的介入是为保护国制度作准备,以后保护国制度一定要明确地建立起来并得到公认。…安南王国今日已经孱弱不堪,它也承认自己已无力使其臣民对它俯首听命,因此它不得不接一个大国的保护。我们在交趾所取得的权利,不允许听从除了我们之外的其他势力来对嗣德帝施加影响。…我们为在这个国家奠定法国统治的基础已经付出很多代价,因此,我们应当继续我们的事业,要做到既不冒进又永不偏离目标,尤其是我们不能走回头路致使前功尽弃。”
但是,这只是法国的一厢情愿罢了。
在刘永福和越南政府看来,事情并非如此。1873年12月24日,风闻越南政府已与法国签订和约的刘永福,在给法国轮船“红河”号船长乔治的封信中,就严厉地谴责了法军侵略越南北圻的无耻行径,表达了他毫不妥协地反对法国侵略者企图通过保胜的坚决态度:
“我得对你说,既然现在法国与安南王已有一项条约,你们就能把你们买到的货物托付给中国人,他们可以自由地沿河到保胜,只是我不同意欧洲人的轮船和外国人到那里。假若中国商人偶然在途中遭到抢劫,我将负责赔偿他们的损失。但是,我还要重复一遍,如果欧洲船或欧洲人要来保胜的话,我声明我将以武力阻止他们,我们要看看谁能压倒谁。”
2、越南的不满与法国的应对在法越两国签订和批准交换了新的商务条后,为了了解红河两岸的贸易情况,1876年10月,交趾总督迪佩雷指示驻河内领事可加拉德克前往保胜与刘永福会晤。但是,刘永福坚持自己的抗法立场,使对方铩羽而归。
据说,越南政府对这个条约也不以为然,认为是上当受骗了。
既然有此想法,越南政府在执行条约时,就不能完全履行其中的条款了。早在1875年,交趾总督及其属员就不断地向法国政府报告,当他们按照条约的规定着手在海阳、河内等地建立领事馆和派驻100名军队时,却发现越南政府并不希望法国侵略势力进入河内、海阳和东京地区,他们不断制造困难,阻止法方实施条约上的有关条款。
1876年,越南政府公开派出使团向中国朝贡,当法驻河内领事询问使团,到北京后要不要去见法国驻华公使时,得到的答复是:
使团曾得到越南政府的指示,待朝贡结束后,应该去拜访法国驻华公使,但是,这只能在得到负责接待的中国官员同意后才能进行。
后来,这个朝贡使团并未去见法国驻华公使。
尤其使法国殖民当局恼火的是,在贡表上,越南国王仍以中国的藩属自居,而这恰恰是1874年法越条约特别加以否认的。而在1878年,由于清将李扬才反叛入越,越南政府向中国请援,在请援文表上,再次重申了中越之间长期存在的宗藩关系。
1879年,越南国王向交趾总督提出归还南圻六省的要求。由于越南政府或明或暗地柢制和反对1874年法越条约,使交趾总督迪佩雷感到难以实施1874年条约的有关条款。
为了暂时缓和越南政府的反法情绪,1876年他致函海军殖民部长傅里松,建议法国从1874年条约上后退。
这些建议包括:
法国政府向越南政府保证不怀有任何征服的想法;撤销在河内和海阳保卫领事的驻军;废除不准安南政府改变它目前对外国的外交关系的条款;法国只能保持以下几点:在交趾六省的主权;对东京诸港口开放对外贸易;优惠基督教徒。稍后,迪佩雷还主张法国不去干预越南按照惯例向中国朝贡,虽然这是违反1874年条约的。
迪佩雷提出这样的公式让法国政府选择:要么是征服东京,要么是放弃东京。
但是,法国政府驳回了迪佩雷的建议。1877年9月17日,外交部长德加斯在致海军殖民部长图斯的信中指出:尽管就法国目前实力而言,还无法去管理一个比交趾大二三倍的地方,因而再设法扩大法国在东京的势力的策略是不值得考虑的。
但是,他也不同意从1874年条约上后退,而主张保持现状,维护既得利益,不作任何放弃。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法国政府决定撤换迪佩雷,代之以罗丰为交趾总督。
法国政府给罗丰的命令,就是要求他保持1874年条约的既得利益,既不前进也不后退。罗丰到任后,于1878年3月21日向法国政府报告,表示要执行法国政府的上述方针。
3、清政府的态度至于清政府对待1874年条约的态度,就更是微妙而令人寻味的。
早在1875年2月27日和4月28日,德斯加两次指示法国驻华代办罗叔亚,向清政府通报1874年法越条约的签订,并要求中国撤回应邀入越的中国军队和开放红河通商。
虽然德加斯在信中援引法越条约的第二款后指出:
“面对如此明朗的形势,我们有理由相信,总理衙门今后一定会放弃派兵去于涉安南各省领土的任何企图。因为,只有我们有权在这些省份恢复秩序和保卫居民安全,决不承认其他入有这种权利。”
这就意味着否认中越两国之间长期存在的宗藩关系,但却没有明确强调越南已沦为法国的保护国。
根据德斯加的指示,1875年5月24日(光绪元年四月二十一日),罗叔亚致函执政的恭亲王奕䜣:
“本国执政与交趾国大皇帝于去年正月二十七日议准一个和约。现经本国公会堂允准,订于本年二月初七日在交都之交州府交换此和约之底,本大臣抄录一纸送贵亲王查阅。交趾国解后得保无虞侵凌,且得自主,皆资法国之职分所顾。”
在递交此函后三天,罗叔亚致函德斯加,提到在致恭亲王奕的信中,未能明确地指出法越两国的保护国关系实质的苦衷:
即法国政府和交趾总督在这个问题上的观点不一致,他深怕卷入一个难以解决的争论中去,所以略而不谈这个问题。
虽然罗叔亚想以含糊的词句略过法越两国的保护国关系的实质,但清政府仍从中敏感到事情的要害所在。
只是由于当时清政府正与英国交涉英国翻译官马嘉里带队窜入云南遇害一案,英国趁机大起风波,提出许多清政府摊以接受的无理要求,甚至出动军舰以战争相要挟。
清政府不愿在这种时候再与法国纠缠不清,以免英法两国再次联合对付中国。
所以,在恭亲王奕䜣6月19日(五月十二日)给罗叔亚的复函中,指出中越两国之间存在着宗藩关系,但为了避免因此而引起同法国的冲突,在措辞上对此含糊其词谓:
“至交趾即越南,本系中国属国。”
这句话是在重申中越之间长期存在的传统宗藩决系呢?亦或是把这种关系看成是已属过去的往事呢?不同的人对此有着不同的解释。
在罗叔亚1875年6月19日致德斯加的函中,他把恭亲王奕䜣的这句话解释为中越宗藩关系已属过去,清政府默认法越关系的现状:
“这次恭亲王写来的回信,要比我所期望的好得多,因为,亲王只是以过去的方式来谈安南对中国的附庸地位,这是对新地位的默认。”
交趾总督迪佩雷在这个问题上也与罗叔亚有同感。
1876年10月18日,他就越南政府派使团前往北京朝贡一事,致函法国驻华公使白罗尼称:
“法国先占领了3个,然后是占领6省,1862年同顺化朝廷签订了一个条约,1874年又缔结第二和第三个条约。可是中国政府对这些占领和外交谈判都没有提出任何抗议,也没有援引它对安南的宗主权。因此,安南对中国的藩属关系只不过是纯历史意义而已。”
但是,外交部长德斯加却认为事情并不像罗叔亚等人想象的那样简单。当他考虑撤换迪佩雷,重新制订无论在北京或顺化都可以采取和遵循的行动准则之前,曾于1877年5月30日致函白罗尼,征求他对中越两国关系实质的看法。
9月30日,白罗尼复函德斯加,对中越两国关系的实质和恭亲王奕䜣复罗叔亚函中那句关键的话,提出与罗叔亚等人完全相反的看法,他认为恭亲王奕䜣那句话实际上是援引宗主权,强调中越两国一直存在着传统的宗藩关系。
11月30日,新任法国外交部长班纳维尔复函白罗尼,同意他的看法,认为在同中国政府的交往中,要它对安南王国完全独立的问题发表明确的声明是弊多利少的,目前还未到最后摊牌的时候、只好维持现状,不去作进一步的努力。
总之,法国在诱迫越南政府签订1874年条约后,认为已把越南北圻纳入法国的保护制中,但却遭到中越两国或明或暗的抵制和反对。法国在无力迫使中越两国进一步屈服的情况下,只得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妥协态度,容忍和掩盖矛盾,以待时机再作根本的解决,这就埋下日后三国矛盾和冲突的祸根。
4、中法战争的导火索——李扬才事件法国容忍中越两国抵制1874年条约的时间并没有延续多久,1878年发生的清将李扬才反叛入越的事件,成了法国改变对中越政策的诱因。
在法国政府看来,在中越两国平定李扬才事件的过程中,有些事情是不能容忍的:
(1)越南政府在因李扬才入越扰乱而向中国请援时,以一种异平寻常的方式,再次重申并强调了中越两国之间长期存在的传统宗藩关系;
(2)中国军队应邀入越助剿并长期留驻越境。
法国政府认为,上述种种情形的出现,都是严重违反1874年法越条约的。因为按照该条约规定,越南和任何其他国家都没有隶属关系,而当越南遭到外敌骚扰和入侵时,只能请法国出兵帮助。为了防止中越两国进一步密切他们之间长期存在的宗藩关系,阴止中国军队继续留驻越南,在1878年底,法国政府就策划以李扬才事件为借口,出兵北圻,武力吞并全越。
1878年12月30日,法国海军殖民部长波多致函外交部长瓦定敦称:
“我认为,不管是安南要求我们进行武装干涉——因为它本身无法维持政权而要我们帮它维持;或者是叛乱者通过突然的暴力行动占领东京后,同我们交涉,我们在安南的保护国制度都应该切实地建立起来。”
他还认为,在北圻建立保护国制度会给法国带来好处。
在得到外交部长的赞同后,1879年1月10日,波多指示交趾总督罗丰:
“我授予您必要的权力,缔结一项新的条约,以便在东京确立我们的保护国制度。”
然而,要做到这一点,需要有相当的人力物力作后盾,交趾总督并没有这些力量,所以也就无法完成这个任务。于是,法国政府又准备换马,在1879年5月以卢眉取代罗丰任交趾总督。
这时,北圻的局势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一是李扬才在中越两国军队的追剿下,已遭到致命的打击,全军覆没,只带着几个亲信逃脱,再不可能有什么作为了。
二是应越南政府之邀,中国军队仍留在北圻搜索李扬才。
三是越南政府正式向法国殖民当局索回南圻六省。
这些情况都使法国政府认为会威胁和危害到他们在北圻的利益和尊严,因此,新任交趾总督卢眉坚决要求法国政府,拿出一个迅速有效的解决办法,结束那些不断发生的纠纷和麻烦。
5、中法战争法国内部的诱因1879年,是法国政局发生巨大变化的一年,企图复辟帝制的王党统治随着麦克马洪总统(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第二任总统(1873年~1879年))的下台而宣告结束,接着执政的是共和派的刚必达内阁和茹费理内阁。
这是两届狂热鼓吹殖民扩张的政府,他们将海军殖民部长换成更富于侵略性的游列居伯利,这人履任不久,就决心将前任扩大侵略北圻的纸上计划变为实际的行动。
1879年10月1日,游列居伯利致函瓦定敦,提出侵略北圻的具体计划:
“这样一来,必须进行一次远征。而根据我得到的情报,这次远征不仅要征服东京,而且要在那里停留几年。3000名海军陆战队或炮兵队,3000名安南部队,12艘炮舰或通讯舰,有了这些行动手段,我们的目的就可以达到。”
这是一个后果严重的重大决策,不是海军殖民部和外交部所能决定的,于是他们将它交给法国议院讨论。但是,法国议院没有批准这一计划。
1880年,中国军队继续应越南政府之邀,留驻中越边境地区剿匪,而越南国王不顾法国殖民当局的劝阻,又准备派遣使团到北京朝贡。这使法国政府认为占领东京已是迫在眉睫、刻不容缓的事情。7月26日,外交部长法来西纳要游列居伯利再次制订侵犯越南北折的计划,呈给法国议院。
1881年7月22日,法国议院通过决议,拨款250万法郎,作为法国侵略北圻的经费。
随着法国政府决定扩大侵略北圻,打着各种旗号深入到比圻各地侦察的法人逐渐增多,这种情况引起了越南政府的注意和警惕。
年初,当法国政府向越南政府提出,要派所谓的科学家到北圻考察时,越南国王就敏感到其中必有文章,要求北圻地方官员防备:
“他行非学博物,亦疑我经理山分,且寻路径,诱诳蛮民,皆有深意,不可视常。”
令咨顺庆以北各省及山防营田典农诸衙密为防察。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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