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两名河南青年因为非法猎捕和收购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燕隼而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关注和争议。2023年5月27日,当事人将刑满释放,他们到底做了什么?他们又是怎么被抓到的?他们是否真的不知道自己犯了罪?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判决书显示,2014年7月14日左右,闫啸天(1994年12月27日出生)与比自己大6岁的同乡王亚军,在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一树林内,非法猎捕燕隼12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后逃跑一只,死亡一只。几天之后,2014年7月18日,闫啸天、王某军将捕获的燕隼,以800元的价格卖到郑州市7只,又以150元的价格卖给贠某一只。
闫某天还独自以280元的价格卖到洛阳市两只。尝到了甜头的二人故技重施,2014年7月27日,闫某天和王某军以同样的方式,又在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高庄乡土楼村猎捕幼隼四只。而就在前一天,2014年7月26日,闫某天还以自己QQ网名兔的名义,从河南省平顶山市张某手中,以550元的价格购买凤头鹰1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事情很快败露,2014年7月28日,辉县市森林公安局在闫某天的家中,将二人第二次捕获的燕隼幼鸟四只,购买来的凤头鹰一只。
触犯法律规定根据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判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另据《高法院关于审理破坏野生动物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隼科(所有种)野生动物,6只以上为情节严重,10只以上为情节特别严重。
因此,闫某天和王某军非法猎捕、收购、销售14只燕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属于情节特别严重,被判处10年半和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款,并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
而且,在本案中,根据媒体消息,闫某天是河南鹰猎兴趣交流群中的一员,经常在网上发布自己购买到或捕猎到的隼,在警方多次劝阻后仍然不听劝告,在被抓获后还试图逃跑,在适用法律上,并没有错误或者不公。
缺乏敬畏之心,后果相当严重闫某天和王某军在一审和二审中辩称,他们不知道燕隼是国家保护动物,也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然而,这种辩解并没有得到法院的认可。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危害社会,而又是法律规定的犯罪行为,就是有犯罪故意。而在案件的侦查阶段,警方在调查中发现闫某天对于自己所猎捕和收购的鸟类有认识和了解。
而王亚军虽然没有网上发布过相关信息但他作为闫某天的同伙也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事实上,在服刑期间王某军还自学了动物分类学。
闫某天这种到处兜售或者交易的行为,他的辩解就很难自圆其说了,按照掏鸟判10年,对于初犯是太夸张了,但对于惯犯来说,这判刑似乎也合理合法。不是不知道,而是没当回事,也许是这样的思想,才让闫某天和王某军皆得到10年的牢狱之灾。
与其说人命不如鸟,还不如说人命和法律之间,孰轻孰重?
这算不算报应?经过多次减刑改过自新王某军于2022年8月出狱回归社会回到了入狱前工作的汽配厂上班。他说他不想再谈这个案子了但又说他一直在学习研究动物分类学。
他还打听着闫某天出狱的具体日期他想着要去接他出狱。而闫啸天将于2023年5月27日刑满释放回到父母身边他父亲闫爱民已经粉刷新屋静待儿子归来。
闫爱民说儿子出来以后先要把身体养好然后再去想他创业的事情。他说儿子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还自学了吉他收了几个狱友作徒弟。他说儿子不想再扯这个事了想好好生活。
狩猎者应当引以为戒如今,其中一名当事人即将刑满释放,另一名已经出狱回归社会。他们在服刑期间都有所改过自新,也有所学习进步。他们的故事告诉我们,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不要因为一时的贪婪和无知而做出违法的事情,否则将付出沉重的代价。让我们从这个案件中汲取教训,珍惜自己的人生,尊重自然的法则。
没背景真可怕。
听说拐卖人口的主犯判了6年半
听说毒害几十万婴儿的三鹿奶粉的老板都快出狱了。
普通人连鸟都不如。
一群命比大熊猫贱的人,在这谈论这些高大上的问题[呲牙笑]真是冷幽默!
以人为本,以后改为以鸟为本
切,一群自媒体起哄罢了,真实情况是贩卖珍惜飞禽[得瑟][得瑟][得瑟],和偷猎差不多,没毙了算是轻的[鼓掌]
贩卖妇女儿童才判几年?几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价值不如几只鸟,滑天下之大稽
根本原因就是没及时赎通关系,法官等了那么久的后门没人来
啸天本人信命了吗?自己说的报应来的太快,现在反应过来没
一个鸟的时代,别叫真了!
鸟比人重要
这叫什么鸟时代?
贩卖保护动物判10年都没事,但是贩卖人口一定要比这个判的重才行,老百姓才能信服,因为人命总要比动物珍贵的多
法律[笑着哭]
保护动物多是些濒临灭绝动物两国打仗多不行灭绝只事他这是在行灭绝一个物种而且他是知道违法的
[得瑟]出售人工喂养的鹦鹉案都要关个5年?
拐卖、贩卖人口的不严查,盯着几个掏鸟的孩子,就是再怎么洗,也是量刑过重
别讨论了 惯犯 判重点没问题
这个规矩就是规矩了
如果二级保护吃了一级保护,问问砖家这罪怎么判。
感觉是拐卖的轻了,但这人坐牢就很正常了。大学生了,会不知道家乡那些是保护动物,骗鬼
普法,普法是怎样普的?
老百姓竟然不如只鸟!
说起来都是动物,有脑子的不坑有脑子的,坑没脑子的哪里的快感,这是现实[得瑟]
一点都不怨
万一,若千年后,人类灭绝了,鸟还在[呲牙笑]
他这是专业倒鸟的,没事既然出来了,再倒它十窝八窝,以解心头之恨
十年重了
我一个亲戚,开酒店从四川进货菜花蛇,结果货车里有一个铁笼装的一只金丝猴,结果倾家荡产,判刑8年[笑着哭]
太差了
建议去卖大熊猫,大熊猫也是猫
间谍罪,职务犯罪,贪污受贿罪等等都没他判得重。
卫懿公爱鹤 家破人亡
看新闻有得说这掏鸟的是惯犯,如果是初次掏鸟那绝对判重了
都没把你当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