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诡实录之西行》按唐律,女性也有继承权,但和是否出嫁有关

快来追剧吧小迷妹 2024-08-04 12:31:43

沙州首富曹老爷子的遗嘱,揭开唐朝继承制度的面纱。

唐朝将妇女继承权写进了法律里,确保了部分女性的合法权益,换言之古人也不傻,没有儿子的情况下,为啥要便宜宗族里的子侄,给亲闺女才符合人性啊。

曹老爷在生前立下遗嘱,5成分给“唯一”的儿子,妻子和两个已成婚的女儿各得一成,待字闺中的小女儿得两成。

观众觉得老爷子偏心,其实他的遗嘱符合当时的时代背景。

唐朝虽然保障了部分女性的权益,但是古代继承制度仍以男性为主导,嫡长子在财产继承中享有绝对的优先权,多宝是曹老名义上的嫡长子,他拿大头在情理之中。

已婚的两位姐姐和未婚的小妹,拿到的份额也是不一样的。

在室女(未出嫁的女儿)在父母亡故、兄弟分家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获得,未婚兄弟聘财的一半作为嫁妆。此外,在户绝(即家中无男性继承人)的情况下,在室女有权继承全部家产。出嫁女在一般情况下,不享有娘家财产的继承权,除非娘家户绝且无在室女,此时出嫁女可能继承部分或全部家产。

曹老娇养三个女儿,对她们的宠爱有目共睹,隐瞒大女婿出轨的事实,为二女儿求情,替三女儿顶罪,溺爱型传统老父亲。人心不足蛇吞象,一成遗产足够她们这辈子吃穿不愁了,可偏偏她们不知足啊,巨额财富导致父女离心。

多宝是《供养人》篇里至纯至善的存在,他爱家人,更爱家乡,为消除陋习愿意放弃生命,大姐、二姐嫉妒他,三姐厌恶他,只有年幼的赛赛知道阿舅的心愿,既简单又纯粹。

经此一役,曹老终是大彻大悟,捐出所有家产,一半用于文物保护,另一半救助贫苦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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