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00万!又一明星偷税漏税,他们的底线在哪里?

公子讲故事 2023-09-04 18:20:54

大家好,我是公子。

正所谓,该税的税,不该睡的别睡,“税”和“睡”是娱乐圈两大塌房重灾区。

最近广电总局刚召开座谈会,号召演员自觉抵制“天价片酬”,“阴阳合同”,偷逃税。

然而,娱乐圈的偷、逃税却屡禁不止。

这不,话音刚落,当红女星宋某儿就被曝出偷税漏税一事。

宋某儿,童星出道,曾在《宝莲灯》中饰演过小哪吒,不少人应该有印象。

长大后的她,也没有“伤仲永”,颜值、演技均在线。

她被称为“小张柏芝”,因为出演过著名影视制作公司正午阳光的一部年代剧,备受关注。

她的未播作品中,包含腾讯、爱奇艺等大公司的大制作。别的明星不一定能拿到的资源,她一拿拿三个,属于上升期女演员。

只要好好纳税,不违规不违法的话,不出意外,应该是星途璀璨,收名获利。

可偏偏意外就是来了。

8月31日,有网友爆料称,宋某儿被前公司员工实名举报,偷税漏税4500万,已被约谈。

这个数额,和上一个因税凉凉的邓某有得一拼。

爆料员工提到,宋某儿偷税的方式,是通过拆分合同和利用私人账户收款。

她特意注销了3家公司,然后以工作室的名义接戏,将“个人所得税”改为“经营所得”。

口说无凭,还有举报截图为证。

如果截图为真,那绝不是粉丝以为的“宋某儿得罪人了”“我家姐姐动了谁的蛋糕”。

第一,举报人极有可能是圈内人。

从举报截图中可以看到,能够标上“代言人”“到期”等备注,举报人清楚宋某儿的各种商务项目。

即便不是爆料说的宋某儿前公司员工,也是手拿不少内幕的人。

第二,举报人向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举报。

国税局,是国务院直属机构,为正部级。

举报人直接找官方处理,而不是曝料给媒体记者,让事情的处理结果具有权威性。

宋某儿也必须配合调查工作,不能逃避。

第三,该举报为实名举报,需要担责。

在娱乐圈中,有着什么京圈、沪圈、西北圈,总要讲究人情世故。

干出实名举报的事情,相当于砸自己饭碗,很难在这个行业继续混下去。

最重要的是,一旦被查出恶意举报,举报人除了影响自身的信用记录,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从现在引起的社会舆论来看,不是宋某儿出事,就是举报人进去。

但凡是个正常的,没有足够的证据和底气,谁敢鱼死网破?

反过来说,打工人受了多大的气,才不顾自己的饭碗?

很快,这件事情登上热搜,吃瓜群众随之闻声而来,福尔摩斯们开始各种开扒。

有的去扒企业。

宋某儿,当前共关联4家公司,和曝料如出一辙,有3家公司确实已经注销。

剩下的一家,她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在三月份的时候,从99%下降到了10%。

这不是乐观的信号。

有的去找公司。

因为举报人疑似前公司员工,那么前公司肯定位于焦点。

前公司当天就发表声明,火速切割关系:

这份声明翻译一下就是:与我无关,去年年底就解约了,也不是我们员工举报的。

宋某儿的财务,早在2020年10月就归她和她家人管理了,账本都在他们那。

像是在暗搓搓倒油。

有的去问官方。

有人咨询当地税务专管员,得到的回复:暂无接收到关于该企业的涉税举报。

难不成举报是假,造谣是真?

但有网友指出,这是用张三辟谣李四,偷换概念,毫无可信度。

因为举报人是在国家税务总局举报的,又不是地方税务局,且举报的是明星本人,不是公司。

有人开始同情专管员,觉得他被钓鱼澄清了。

于是,有人干脆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工作人员表示将开展调查核实,结果将在官网公布。

此外,还有别的官方下场。

北京市朝阳区政法官博带话题发文,表示公民要依法纳税。

(此微博已删除)

各大卫视,也删掉了宋某儿的相关微博。

资本也做出反应,多个代言品牌下线宋某儿的相关微博。

从事情的走向的走向来看,当官方开始撇清关系,资本掉代言,宋某儿十有八九是躲不过了。

离塌房,只差官方通报。

而绝大多数网友,在得知这件事情后,是莫大的愤怒,呼吁查查别的明星。

毕竟,之前因为偷税漏税塌房的明星、网红不在少数。

刘某庆,曾经是中国最显赫的女演员,却因为被发现逃税1458万,因此蹲了422天监狱。

范某冰,拿着天价片酬却整出“阴阳合同”,东窗事发后被罚超8亿,直接轰动整个娱乐圈。

薇某,拼搏多年,坐上带货一姐的位置,却迷了眼,逃税款,最后被罚13.41亿。

可偏偏,以上这些还不足以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在宋某儿之后,又有女星蒋某依,被人实名举报偷税漏税,官方确认她已补缴238.79万。

动辄百万、上亿元,这是普通人拼搏几辈子也赚不到的钱。

难怪有人调侃:“明星网红查一遍,一艘航母能下水。”

我们的反应,也从震惊到失望,无语到麻木。

至于同情,不存在的。

毕竟,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偷税漏税就是损害我们每个人的利益。

每个普通公民,勤勤恳恳工作,月收入超过5000元,就得依法纳税。

这些明星能偷税漏税几千万,说明他们的总收入,比这个数额还要多得多得多。

这还是在2018年针对艺人明星的“限薪令”之后。

娱乐圈日进斗金,这些“日薪208万”,享受粉丝夸赞,吃着大众的红利。

交税后,他们的收入,还是很多打工人可望不可及的地步。

可他们还是贪心,不肯对社会负责,绞尽脑汁地钻法律空子,偷税逃税。

正是因为这些劣迹艺人,让这场资本和流量的游戏中,一个比一个奇葩,一个比一个更烂。

好像嫖娼出轨是“小错”,偷税漏税是“普遍”的。

青少年的三观,也因为太追捧“哥哥”“姐姐”,受到不正当的影响。

但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法律是讲道理的,不是讲情面的。

无论宋某儿或是谁,税收公平,不容出错,该查就查,该罚就罚,没有绿灯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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