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回顾:据上海高院4月1日消息,2023年6月,严女士收到一家公司发来的入职通知,告知她应聘上了财务主管的岗位,通知要求严女士提供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检查(HCG)报告,该检查通常用来诊断是否怀孕。严女士在按要求检测时发现自己已经怀孕,于是将这一情况如实告知结果被拒录用。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受法律保护。被告将孕检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在得知应聘人员怀孕后,又恶意取消招聘岗位,存在就业歧视行为,该公司赔偿严女士相关损失3万余元。
这件事说到底还是职场平等的问题。我们都知道,平等就业权那可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受法律保护的。这家公司呢,居然把孕检测试作为入职体检的必备项目,这明显就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嘛!更别说后来得知严女士怀孕后,就恶意取消招聘岗位了,这简直是明目张胆的就业歧视啊!
职场平等可不是说着玩的,得落到实处。公司不能因为员工的一些个人情况,就随便剥夺他们的就业机会。咱们劳动者也得有自我保护意识,遇到这种不公平的事,就得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所以啊,各位亲们,我们在职场上得时刻保持警惕,别让那些不平等的事找上门来。同时,也得尊重每个人的个人情况,别因为一些小事就对人家另眼相看。毕竟,大家都是平等的,都有追求自己职业梦想的权利嘛!
这起事件虽然告一段落了,但留下的思考却远远没有结束。希望咱们都能从中学到点什么,让职场更加公平、更加和谐!
没有一家企业会愿意直接花钱给新入职的孕妇员工过产假。如果有,那么那些孕妇员工大可以去那里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