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女人骑着电动车,正常行驶在马路上,被一辆大巴车撞了,不得不截肢,落下终身残疾。
而撞她的这个人还是喝醉了的情况下,想必责任已经很明显,肇事司机理应要给她足够的赔偿。
但是,若是这个司机是她丈夫呢?
这个损失又该找谁赔?
一场本来不该发生的意外2007年8月15日晚上,王丽仙跟丈夫冯海,约了一群朋友去酒吧喝酒。
夫妻俩并不是一起去的,王丽仙自己骑着电动车来的酒吧。
而冯海是一个旅游公司的大巴车司机,所以他下班之后,直接开着公司的大巴车来到了酒吧。
一行人玩得很尽兴,到了晚上12点多,他们才准备各自回家。
来到酒吧门口,冯海径直走向了自己的大巴车,这时候他的朋友都劝他不要开车,因为冯海在酒吧里喝了不少的酒。
冯海却很是豪气地对他们说:“没事,这点酒算什么!”
王丽仙也准备将丈夫从车上拉下来,对他说:“你就把车停这,明天早上打的过来开车去公司好了!”
冯海却坚持己见,说那样很不方便,自己开了这么多年的大巴车,没事儿!
王丽仙与丈夫争吵了两句,丈夫极不耐烦地挥手,对她说:“你在前面走,我在后面跟着,放心吧!”
想必很多人都有过与醉汉争执的经历,最终结果不言而喻,王丽仙想到丈夫平时酒量还不错,就没有多说,自己骑着电动车走了。
就这样,夫妻二人一个骑着电动车走在前面,一个开着旅游大巴在后面不紧不慢地跟着。
晚上十二点多的时候,路上车辆已经不多,很长一段路程,夫妻二人都相安无事 。
不料,走到一个红绿灯路口的时候,王丽仙看到前面是红灯,便自然而然地停了下来。
突然间,“嘭”地一声巨响从王丽仙的耳边传来。
“怎么回事?我怎么会从他车子底下滚出来?”
王丽仙这时候还是清醒的,她回过头看了看自己身边,发现自己的血哗地一下子就流了出来,迅速染红了一大片。
她又看到自己的脚,脚背和脚底翻了一个面,后知后觉的王丽仙顿时吓坏了,不敢再看,疼痛感也从大腿处袭来。
事故责任随后,交警很快赶过来,控制住了大客车的驾驶员,也就是冯海,而王丽仙也被120送往了医院进行抢救。
幸运的是,车是从王丽仙的一条腿是碾压过去,她的生命保住了!
不幸的是,她的一条腿被轧的很重,保不住了,只能做截肢手术。
当年仅35岁的王丽仙听到自己后半生都要在轮椅上度过的时候,她的整个人都是晕晕的,很长一段时间,她都不能接受这个残酷的事实。
另一边,当交警控制住肇事司机冯海之后,马上发现了他的异样,脸上红彤彤的,一看就是酒后驾驶。
交警将现场勘察完毕之后,马上将冯海带到医院,进行抽血化验,最后结果也证实了交警的判断:
醉酒驾车!
酒驾: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的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饮酒驾驶(是酒后驾驶的一种),俗称酒驾。
醉驾: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属于醉酒驾驶(是另一种酒后驾驶),简称醉驾。
很明显,冯海开车前不仅是喝了酒,而且喝了很多,属于危险驾驶,这种情况哪怕没有发生交通事故,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而且,此次交通事故发生的原因并不复杂,王丽仙看到红灯之后便停下了车,而喝醉了酒的冯海,却没有停下,直到车轮从王丽仙的腿上碾压过去之后,这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
2007年8月31日,交警部门对事故做出了责任认定:冯海对事故负全责!
公婆对王丽仙的怨气王丽仙虽然保住了性命,但是截肢了一条腿,她经常在想:“我还年轻,要是就这样在床上躺一辈子,还不如死了算了!”
而冯海自然也逃不了法律的制裁,在2007年12月24日,冯海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拘役5个月。
对于儿子、儿媳妇的遭遇,冯海的父母却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我们也没办法的事,我们就是没有眼光娶了这样的媳妇!”
儿子酒后开车,导致儿媳妇终身残疾,作为公公婆婆,按道理怎么也应该对儿媳妇的遭遇感到一丝歉疚吧!
哪怕是陌生人,也要送上一丝关心,争取得到对方的谅解吧!
为什么冯海的父母却表现出如此深仇大恨的模样的呢?
原来,在冯海的父母眼里,儿子酒后开车,根本不是他的责任,而是儿媳妇王丽仙不作为:她没有拦住醉酒的丈夫,没有尽到一个妻子的责任!
在他们看来,若是王丽仙将冯海拦住,坚持不让他开车,也就不会有后面的悲剧发生了!
主要是他们的儿子冯海也不用坐牢了!
矛盾重重的夫妻关系对于公婆的怨气,王丽仙当然感到很委屈,按照她的说法,她已经尽力去阻止冯海开车,可是冯海自己坚持坐在车上不下来,她也没有办法。
其实,王丽仙的公婆之所以对她有这样的看法,丝毫没有表现出一点亲情关系,关键原因还是在于她的婚姻本来就有问题。
王丽仙与冯海是2006年结婚的,二人都是再婚。
而且,就在二人结婚不久,他们的婚姻就出现了问题。
王丽仙说:“他(冯海)这个人很自私,家里的开销都不肯拿出钱来。每次让他拿钱交房租什么的都要吵一架。”
她觉得,冯海这个把钱看得很重,把夫妻关系看得很淡。
也正是因为这些原因,夫妻俩矛盾重重。
在车祸发生的前几天,二人还因为一些家庭小事大吵了一架。那天他们去酒吧喝酒,也就是为了缓和一下二人间的关系。
二人结婚本就只有一年多的时间,又是经常吵架,关系本来就不够亲密。
所以,车祸的那天晚上,根本不是她不劝丈夫,而是丈夫根本不听劝。
对于冯海、王丽仙夫妻间的矛盾,老两口也有自己的看法。
他们认为:一切都是没钱的原因。
冯海是在一家旅游公司开大巴,一个月的工资也就2000多块钱,而王丽仙在一家商场做营业员,一个月才1000多的收入。
冯海与王丽仙之间的矛盾根源,就是因为儿媳妇王丽仙嫌弃冯海挣钱不多!
谁来赔偿王丽仙的损失?冯海与王丽仙之间的夫妻矛盾,那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外人无法判断是非。
然而,车祸过去了,腿也截了,日子还要照样的过。
冯海的牢狱之灾是自己找的,出来后除了不能继续开车以外,其他的生活好像也没有太大的影响。
可是王丽仙相对而言就比较无辜了,谁又来赔偿她的损失呢?
截肢导致终身残疾,住院手术费花光了所有积蓄,还欠了70000多的外债,王丽仙该找谁赔偿呢?
王丽仙为了生活方便,花了40000元给自己安装了一个假肢,而这种假肢每隔几年都要更换,这笔费用又从哪里来?
没有了工作的王丽仙,为了能够让后续医疗费用有个着落,她开始四处奔波。
1.保险公司
王丽仙首先想到了保险公司,毕竟车是上了保险的,一般无论发生什么事故,找保险公司肯定是没错的。
然而,当王丽仙找到保险公司的时候,保险公司却一口拒绝了她的赔偿要求。
保险公司负责人对她说:在商业险条款里,醉酒驾驶、驾驶员及其家属,这两条都是除外责任的,他们不用赔偿。
2.旅游公司
在保险公司碰了钉子的王丽仙,又来到了旅游公司,毕竟冯海是给旅游公司开大巴的,车也是旅游公司的,他们也有责任赔偿。
可是,旅游公司表示:这事儿与我们也没有关系!
他们说,肇事的这辆大巴并不是他们公司的,而是一个名叫吴国海的个体经营户,挂靠在他们旅游公司的大巴车。
旅游公司每年收取一部分的管理费用,实际上一直都是吴国海自己在使用,而冯海仅仅只是吴国海个人雇用的,与旅游公司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3.吴国海
旅游公司也不管,王丽仙只能按照旅游公司的说法找到了大巴车的车主吴国海。
毕竟自己是被吴国海的车撞伤的,而且丈夫冯海又是受雇于吴国海,这次他总算不能推诿了吧?
而吴国海会心甘情愿给王丽仙赔偿吗?
显然是不可能的!
吴国海说,这件事儿,本身就是冯海私自开着他的车出去,他根本不知道的情况下发生的!
而且,在2007年3月份,他雇用冯国海的时候,双方就有约定:如果在工作以外,冯海擅自使用车辆,而发生的后果,由冯海自行承担。
二人的约定并非只是口头约定,而是白纸黑字,有书面协议的。
绕了一圈,谁也不肯对这起事故负责任。
2008年年初,无奈之下,王丽仙将丈夫冯海、保险公司、旅游公司、吴国海,全部告上了法院。
结局2008年2月14日,被拘役的冯海拘役期满,已经回到了农村老家,而王丽仙则独自在外面租房居住。
出狱半年多,夫妻二人一直没有见过一面,夫妻关系已经岌岌可危。
而法院最终的判定也出来了,保险公司所说的除外责任仅仅只能是商业保险范畴,并不适用于交强险,所以法院判定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王丽仙5.8万元。
而肇事司机冯海,赔偿15万余元,旅游公司以及肇事车的车主负连带赔偿责任。
“酒驾、醉驾成本大,家庭事业皆成空!”一场原本可以避免的悲剧,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丈夫锒铛入狱,妻子终身残疾,而且家庭都还要背负巨额债务。
早知如此,何必逞一时之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