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林女士150万买的保时捷,停在小区地下车库车位上,竟然被人强行撬锁拖走!
报警后,林女士才知道,自己买的车,竟然成了前夫的债务替代品。
她愤怒地质问:“我和他离婚了,为什么我还得为他的债务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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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案情回顾
3个月前,林女士花150万买了一辆心爱的保时捷,停在小区地下车库里,没想到一觉醒来,车竟然不见了!
那天,林女士准备开车去上班,走到车库一看,心猛地一沉,车位空空如也。
她慌乱地调取监控,看到的画面让她差点晕过去!她的车被一辆白色拖车拖走,车牌被卸掉,整个过程丝滑地让人目瞪口呆。
“这怎么可能?”林女士的脑袋一片空白,急忙拨打报警电话。
刚准备怒气冲冲地质问时,前夫张先生的电话打了进来:“车被我朋友阿鹏拿走了,你去找他要回来。”
“你欠钱,凭什么拿我的车抵债?我们早就离婚了!”林女士几乎无法控制住自己的愤怒。
张先生冷冷地回应:“车是共同财产,反正我欠阿鹏50万,车就算是抵债。”
林女士听后气得脸色发白:“这车是我们离婚后我自己买的,和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原来,张先生作为承包商,欠了阿鹏50万的工程款,已经拖欠了几个月。
阿鹏多次催讨无果,甚至约见了张先生,还曾警告过他,“你要是再不还钱,我就拿别的东西来偿债。”
没想到,张先生不以为然,结果阿鹏竟然真拿了林女士的车来做抵押。
“这简直是荒唐!我一分钱都没欠阿鹏,凭什么用我的车替你偿债?”林女士愤怒到无法言喻,几乎失去了理智,选择了报警。
报警后,警察赶到现场,找到阿鹏后,这才把车归还给林女士。
然而,事情并没有就此平息。阿鹏冷冷地说:“车还给你了,但你们俩欠我的钱,必须得一起还。”
他明确表示,50万的工程款,不管是谁欠的,林女士和张先生必须共同承担。
林女士心里很不是滋味,她万万没想到,自己与张先生早已离婚,竟然还会被拖入这场债务纠纷?
更令人气愤的是,阿鹏不仅没表现出半点歉意,还将他们夫妻告上法庭,要求共同承担债务。
02
法律分析
1.保时捷的归属林女士的保时捷,毫无疑问属于她个人的财产。毕竟,这辆车是在她与前夫张先生离婚后购买的,购车款项完全由她自己支付。
所以,从法律上讲,车是她的个人财产。
2.债务纠葛然而,问题的关键在于张先生的债务。尽管林女士离婚后买的车,车本身与债务没有直接关系。
但法院认为,由于双方离婚时财产和债务没有彻底分清,林女士有责任与张先生一起偿还这笔债务。
所以,林女士作为前妻,需要承担双方婚姻存续期间张先生欠下的50万债务,就是说,这50万林女士也得还!
最终,法院判定,林女士和张先生共同承担50万的债务。
林女士试图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林女士的心里,是有苦无处诉!
03
案件启示
这起案件让我们意识到:婚姻中的财产协议,不仅要明确,还要考虑到可能的债务风险。
即便是个人财产,一旦未能彻底解决财务问题,也可能被卷入不必要的麻烦。
互动话题
你认为在离婚时,夫妻双方应该如何合理分配债务?如果是你,如何保护自己的个人财产不被牵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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