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湖南湘潭校园疑案真相,无辜同学背锅12年,结局大快人心

狄哥爱破案 2024-01-26 19:16:16

2003年10月27日,在湖南省湘潭大学校园内工科楼南侧门的台阶下发生了一起事件。当天晚上11:40左右,有人发现了一具尸体,并很快确认死者是正在读研究生二年级的学生周玉衡。警方初步判断他是被人勒死的,因为他的颈部有明显的勒痕。

由于位置偏僻,这个地方很少有人经过。因此,当一对男女曾爱云和小霞走来并站在楼门外观望时,引起了保卫人员的注意。小霞是周玉衡的女朋友,两人正在闹分手。小霞与同年级的曾爱云产生好感,周玉衡得知后,小霞已考上研究生的消息,并对他提出了分手。当得知周玉衡的死亡后,曾爱云表现得十分异常,在地上蹲坐一言不发,引起了众人的怀疑。

24小时后,在10月28日深夜11点多,曾爱云承认自己杀害了周玉衡。据他供述,当时他情绪激动,迫切想与周玉衡见面,于是冲到工科楼的308室。他看到周玉衡和陈华章在里面学习,让陈华章出去一下,而周玉衡仍然埋头做事。曾爱云没有说话,拿出绳子勒住了他的脖子,将其勒死。

陈华章也是湘潭大学的研究生,是周玉衡的师哥,案发当晚与周玉衡一起在工科楼308室学习。警方对他进行了重点调查。询问他是否知道周玉衡昨晚发生了什么事情时,陈华章回答说,他亲眼看见曾爱云在308室用麻绳把周玉衡勒死。陈华章的证词对案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警方随即宣布了案件的告破。根据调查结果,周玉衡是被绳索勒颈致死,死亡时间是10月27日晚上10点多。

湘潭市的各大媒体也在事件发生后的第三天刊登了这一报道,校园内发生了令人震惊的悲剧,一名研究生杀害了另一名研究生。被害者周玉衡今年23岁,家住湖南省衡山县的一个偏远农村。他是该村第一个读研究生的人,并且因其优异的成绩被学校聘为教师。而凶手曾爱云来自湖南邵东县的一个村庄。

2001年,曾爱云从湘潭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一家机械厂工作了两年,于2003年9月考入湘潭大学攻读研究生。

曾爱云,当时24岁的研究生,刚开始进入学生生活的两个月后,被关进了看守所。案发9个月后,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了审理。除曾爱云外,公诉机关指控自称见证者的陈华章也是凶手。

调查显示,陈华章曾在受害人的茶水中放了安定药。大约在晚上22:28左右,曾爱云独自前往308室,使用棕绳将受害人勒死之后,两名被告人一起搬运了尸体,陈华章进行了现场清扫。2004年9月10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处曾爱云死刑罪名成立,陈华章作为共犯被判处无期徒刑。两名被告人共同赔偿了死者父母的死亡补偿费和丧葬费,总计金额超过17.8万元。

然而,在宣判时出现了意外情况,曾爱云激动地大喊冤枉。陈华章也是犯罪嫌疑人,他的指认,难道也算是真实证据吗?

陈华章和曾爱云在大学本科时是同学,两人非常熟悉并且没有纠纷。由于缺乏陷害曾爱云的理由,办案民警对陈华章的指控并没有太多怀疑。然而,仔细比较曾爱云和陈华章的有罪供述,发现许多矛盾之处。

例如关于搬运尸体的描述,曾爱云说他抬起了上半身,而陈华章说他们用手臂将尸体从楼梯上抬下来。警方认定曾爱云使用了一根棕绳作案,但他关于绳子来源和长度的解释非常离奇。曾爱云先说是在篮球场捡到的,后来又说是从学校附近的市场买的。然而,警方对市场进行了实地调查,没有找到卖绳子的商贩。

曾爱云的辩护人声称,凶案的真凶是陈华章,他试图诬陷曾爱云。警方在陈华章的电脑抽屉中找到了一根棕色绳子,据陈华章指认,这是曾爱云犯案时使用的。此外,警方还在陈华章的抽屉里发现了死者周玉衡的手机,这些证据都引起了疑问。

陈华章承认擦去了地上的血迹,并将绳子和手机藏在自己的抽屉里,并帮忙转移了尸体。陈华章声称他这样做是为了帮助曾爱云摆脱罪责,因为他们是大学同学和校友。

然而,他的解释难以令人信服。调查机关在案发后7天,在周玉衡的胃液和水杯中发现了安定药成分,显示凶案可能有预谋。警方在陈华章的抽屉中找到一个塑料杯,杯中的白色粉末和纸团也含有安定药成分,且有陈华章的指纹。

然而,直到半个月后,陈华章才承认自己给周玉衡下了药。他声称这些都是曾爱云让他干的,他只知道曾爱云想教训周玉衡,但没想到会闹出人命。警方还调查发现,在10月22日至27日期间,陈华章购买了48片安定药。

从这些情况来看,陈华章在整个案件中早就有预谋协助,然而为什么他事先计划并协助无法给出合理解释。案发当天傍晚,周玉衡告诉小霞,听说曾爱云以前嫖过娼,曾爱云便打电话给周玉衡澄清此事。

案发当天约19点左右,曾爱云带着小霞去见周玉衡,在图书馆前遇到了陈华章和周玉衡,周玉衡表现得萎靡不振。小霞注意到周玉衡似乎很不舒服。根据陈华章的供述,他当时已经给周玉衡喂了安定药。

据曾爱云称,他和小霞一起离开图书馆后,在宿舍外徘徊到深夜11点半,两人从未分开过。然而,公诉机关的调查发现曾爱云并没有说实话。调查显示,在案发当晚,曾爱云曾离开了小霞20分钟的时间,利用这段时间他进入了308房间进行作案。初次被询问时,小霞没有提及曾爱云离开过她。

前三次询问中,小霞都声称曾爱云没有离开过她,但随后因涉嫌包庇罪名被拘留。随后,小霞改变了说法,表示曾爱云可能在她接电话的时候离开过。公安局于11月11日解除了对小霞的刑事拘留。

此后,小霞多次发短信给侦查人员,声称曾爱云当晚没有离开过她。2004年5月,小霞被以涉嫌包庇罪逮捕,同年11月,因伪证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警方提取到曾爱云留下的指纹和与其鞋底花纹相匹配的残缺鞋印,证实了他到过现场。

曾爱云声称这并不奇怪,因为他和被害者都是学生会干部,他还多次去过308办公室。此外,在曾爱云的裤子口袋中找到了一些与棕绳上相匹配的纤维,但其律师认为这些证据不具备充分的说服力。

曾爱云坚称是陈华章陷害了他,并指出案发当晚周玉衡已经死亡,他和小霞几乎同时收到了周玉衡发来的短信,经调查证实这些短信是陈华章用周玉衡的手机卡发送的。曾爱云认为这足以说明陈华章试图掩盖自己杀害周玉衡的行为,并怀疑陈华章的动机是什么。

在陈华章的日记中,警方发现了他对周宇衡的嫉妒感。他承认自己嫉妒导师更喜欢周玉衡,但坚称并没有杀害他。在日记中,陈华章还提到了他为了掩盖犯罪行为而转移视线和隐藏细节的努力。

然而,陈华章的律师认为这些证据不能证明他嫁祸曾爱云。2005年8月1日,湖南省高院因部分事实不清需要进一步调查,撤销了2004年9月的一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湘潭中院重新审理。

2005年12月2日,湘潭中院再次判决曾爱云死刑,陈华章无期徒刑。曾爱云提出上诉。2008年5月,湖南省高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将曾爱云的死刑判决提交给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那段时间,曾爱云情绪低落,多次考虑放弃申诉,心里纠结。2008年9月,最高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曾爱云的死刑判决,案件逐级发回重审。

2010年6月25日,湘潭中院第三次以相同证据判决曾爱云死刑,陈华章被判无期徒刑。曾爱云第三次提出上诉。一年后,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

2015年7月21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第四次一审判决,详细分析了案件中的证据。判决认为,曾爱云缺乏杀人的证据,作案时间的证据也不足,小霞的证言和曾爱云口袋内可疑行为的提取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指控曾爱云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宣布曾爱云无罪。

曾爱云在看守所被羁押了12年,终于当庭释放,并获得国家赔偿127万。12年间,曾爱云从青年变成中年,他所学的专业知识也大多遗忘,现在希望找到一份工作,过上稳定的生活。法院同时判定,陈华章因嫉妒周玉衡,怀有积怨,具有杀人动机,购买了安定药并放入周玉衡的水杯中,在周玉衡身边紧追不舍,带他到308时,直到他遇害。

陈华章还实施了隐匿罪证、清理现场、发送短信、掩盖真相等行为,被认定犯有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终身剥夺政治权利,并赔偿周玉衡父母17.8万元。

判决后,陈华章提出上诉,2015年11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起校园案经过12年的审判终于结束。欢迎大家在评论区留言讨论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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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1-27 10:45

    12年的青春,换127万,要是你,你愿意吗?我在外打工十几年,毛都没剩[得瑟]

    我心即我佛 回复:
    你也可以进去尝尝坐牢的滋味。12年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影响和改变的是一生了。
    用户11xxx24 回复: 我心即我佛
    我也没说我愿意啊[抠鼻]

狄哥爱破案

简介:平时分享一些刑事案件,起到普法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