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死3伤,清远市清新区6·26道路交通事故报告公布

中国工程报 2024-12-17 11:31:16

近日,清远市清新区政府公布《清新禾云“6·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报告》。

报告显示:2024年6月26日7时46分许,在107国道(阳山县往清远市区方向)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板坑村委会路段发生一起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小型轿车追尾相撞,继而引发前方三辆车辆碰撞,造成五车不同程度损坏、三人受伤、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认定,清新禾云6•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该事故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如下——

清新禾云“6·2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报告(摘选)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06月26日07时46分许,黄*明驾驶粤RP428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RL367挂车)从广英水泥厂载货后沿107国道从石潭往清新城区方向行驶,行驶至107国道2364KM+500M(即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板坑村委会路段)时,追尾碰撞同向前方由刘*辉驾驶的粤RDV008号小型轿车(搭载罗*文),碰撞后粤RDV008号小型轿车与粤RP428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RL367挂车)往前推移再与同向前方由张*权驾驶的粤C3197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C7200挂车)发生追尾碰撞,同时往前推移过程中,黄*明驾驶的粤RP428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RL367挂车)再与同向前方由张*文驾驶的粤RL3873号轻型厢式货车(搭载王*杰)发生碰撞,导致张*文驾驶的粤RL3873号轻型厢式货车(搭载王*杰)失控驶过对向车道与对向行驶由黄*森驾驶的粤R59760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R6505挂车)发生碰撞,造成刘*辉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罗*文,张*文、王*杰受伤及五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二、人员伤亡

本次事故造成三人受伤、一人死亡,五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发生后,经广东华清司法鉴定所检验鉴定,刘*辉符合交通事故钝性暴力引起闭合性胸腹腔脏器损伤出血,继发创伤性窒息联合失血性休克,终至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三、事故原因分析

根据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经调查询问、检验鉴定、查阅资料、综合分析,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如下:

(一)直接原因

黄*明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及超载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超速行驶,且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经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调查认定,黄*明驾驶粤RP428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RL367挂车)车速较快,约为53km/h(该路段限速标志30km/h),且车辆前轮第一轴左右轮刹车片及刹车鼓被拆卸存在制动装置不合格,黄*明采取制动避险措施而未能及时、有效制动停止,导致了本次碰撞事故发生。

(二)间接原因

远亿物流公司未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公司主要负责人刘*英、安全管理人员李*霞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间接原因。

四、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人员

黄*明,粤RP428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RL367挂车)驾驶员(远亿物流公司聘请的员工),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及超载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超速行驶,且未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和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建议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依法处理。

刘*英,远亿物流公司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未有效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建议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进行行政处罚。

李*霞,远亿物流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建议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进行行政处罚。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

远亿物流公司,未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教育;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考核结果,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未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未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建议清远市清新区应急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进行行政处罚。

(三)其他建议

建议由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对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分别开展约谈,并责成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向清新区人民政府做出详细的书面情况说明,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切实加强治理超限超载、驾驶员超速驾驶机动车辆等道路交通安全行为,就事故教训开展广泛警示教育。

事故涉及其他法律责任,如是否构成民事侵权等责任,建议由当事各方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事故中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信息来源:清远市清新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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