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教师在《中国教育报》上发表了一篇论文,评职称时,单位给老师索要《论文发表证书》或《用稿通知》,理由是,别人都有盖有出版社公章的《论文发表证书》,就这位老师的《中国教育报》没有,无法为其计分。
《中国教育报》发表论文会给作者发证书吗?平湖一柱不知道,也没有问过报社,只知道平湖一柱发表的论文没有收到过证书,不仅是《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山东教育》等许多报刊都不曾给过……
2023年6月起,山东中小学教师评副高,除了符合常规条件外,还要具备“6选1”条件,其中之一,就是要“在正式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方面的学术论文或在重要报纸发表教育教学方面的文章(独立或第1作者、不低于2000字)”。
这个“发表论文”如何才算真实有效?其标准是什么?
大家都知道,教师职称评聘,计分要有凭证——荣誉要有证书,教龄要有证明,发表论文难道也非得有《发表证书》才能算有凭证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发表论文的凭证是刊有作者发表文章的报纸或刊物,而非是一张了了数字的《发表证书》。
有人问题,没有发表证书如何鉴别真伪?
这个特别简单,也特别有效,到学校阅览室拿来对应日期的《中国教育报》一看便知,这比某些证书的公布文都真实,因为,证书可以作假,公布文也可以作假,但是,全国发行的《中国教育报》不会也陪着你作假吧(果真有如此手眼通天之能,就不用评一个区区职称了,哈哈!)
可是,现实中,有许多单位却是习惯了“红章效应”,“认证书不认报刊”,这就给许多造假者提供了空间。一些不法分子打着报刊编辑部的旗号忽悠教师,只要交了钱,就给你发表,而且为了增加“可信度”,还会给你颁发《发表证书》。
实事求是地说,双号齐全的正规报刊,发表论文后,有的也会给作者颁发一个《发表证书》,但总起来比较少,以不发者居多。
《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规定,教师职称评聘时,发表论文的刊物真伪,其鉴定标准是“公开出版的期刊是指经新闻出版部门批准,在我国境内出版的具有ISSN刊号和CN刊号的正式学术期刊,不含内刊、增刊。”
重要报纸是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以及省部级机关报纸,省部级机关报纸特指各省级党委的机关报纸如《大众日报》和中央各部委的机关报纸如《中国教育报》等”。
当下,各地职称部门认定的方法一般是以能否“在知网等官方合法网站检索到”,不是以发表证书为准,教师朋友不要被发表证书蒙住了眼睛!
一名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高,水平提升,不能仅凭经验主义,更应该反思总结——通过写作、整理、反思,总结自己的教育实践,使之合乎教育规律,更应该有创新创造。
二十多年前,朱永新教授开张了一个“成功保险公司”,投保者只要每日三省自身,写千字文一篇。一天所见、所闻、所读、所思,无不可入文。十年后持3650篇千字文(计三百六十万字)”即可成功,若不成功愿“以一赔百。有一位小学教师参保,按照“保险条例”,每日笔耕不辍,结果一年时间就在报刊发表文章80余篇;江苏吴樱花老师,对班上一名捣蛋学生写观察日记,三年后出版专著《孩子,我看着你长大》。
一名教师,有了要发表论文之欲望,可喜可贺,这是从一个经验型教师到研究型教师转轨的标志。
当一名教师能潜心下心来,研究教育,研究教学,“用心写作”,天天坚持,日积月累,会让他的“教育教学之作”上升到一个全新的高度,发表文章,出版论著就成为一件很自然的事了!
(作者:李玉柱,本文为 平湖一柱原创作品,欢迎指导,转载或引用请注明作者和出处,违者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