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法治时间】非法占用林地破坏生态受严惩

惠州广播电视台 2024-06-21 18:38:49

土地承载着生态平衡、粮食安全乃至国家安全的重任。然而,非法占用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却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生态平衡。下面就通过一起典型的非法占用林地案,来探讨土地资源的保护问题。

李某是惠东县多祝镇某村小组的村民,早在2012年开始,李某便在附近开始种植油茶树,2017到2018年间,李某又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了补种。不仅如此,就在种植油茶树的林地边,李某还开挖了一条道路。而这片土地,恰好属于南木桥保护区。

事实上,李某在进行种植和开挖的过程中,并没有办理任何手续,无论是当地林业主管部门还是村集体,都不知晓此事。李某擅自雇人围绕山形地势,从山顶往山脚盘旋开挖山带种植油茶,带宽约2至3米不等,并在种植油茶的林边开挖山场道路。不仅如此,到了2020年,李某还将房子建到了这片林地上。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邱炜炜:2020年3月,被告人李某再次组织人员到这边进行挖林地。后在2020年7月份,雇请其他人员建筑房屋,并且在2020年底,建设了一栋占地约180平米楼房,这个楼房属于违法建筑,已经在2021年6月份被拆除了。被告人李某开挖平整林地建房的行为还造成了林地植被的严重毁坏。

经过调查,李某开挖山带、山场道路、开挖平整林地建房的行为,造成了原有迹地的植被严重毁坏。经调查:该迹地地类均为乔木林地;森林类别均为重点公益林;林种均为自然保护林。基于此,当地检察机关对李某提起了公诉。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邱炜炜:对耕地、林地开发利用应当遵守相关的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珍惜合理利用。经查被告人李某在没有得到审批许可的情况之下,擅自对案涉林地进行开挖,用于建房以及种植油茶树,违反了国家关于林地保护的相关管理法规。

相关证据资料显示,李某在没有得到审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案涉林地进行开挖用于建房及种植油茶树,显然违反了我国关于林地保护的相关管理法规。此外,李某未经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批准手续,土地征收、征用、占用审批手续,非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地等农用地,在被占用的农用地上从事建设、采矿、养殖等活动,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的农用地原用途。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邱炜炜:本案当中,被告人李某没有取得林业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证件就实施了开挖行为,他的行为足以构成非法占用林地,开挖的行为达到了数量巨大,并且造成了林地、耕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后果。所以他这个行为已经符合我国《刑法》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规定。

最终,李某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耕地和林地是国家宝贵的资源,是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石。提醒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尊重并保护我们的土地资源。任何未经审批许可的非法占用土地、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 邱炜炜:根据我们国家土地管理法的规定 ,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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