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宝山临死前曾说:若能养活自己就不犯罪,是社会逼他杀人

审时度势历史说 2024-08-28 05:12:39

“可怜之人不有可恨之处”,在一些情况下,这话反过来讲是否也能说得通呢?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活跃在北京、河北一带的悍匪白宝山,在我国也算得上是家喻户晓了。或许在大伙儿看来,这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恶棍,骨子里没一处是好的。

可事实上,即便恶如白宝山,一开始也决心改邪归正,过上正常的日子。

1996年3月7日,被提前一年释放的白宝山回到北京,从此后的一段经历来看,此时的他对新的人生还是有些憧憬的。然而没多久,他就意识到或许那个罪恶的自己更适合这个现实世界。

其中有一个颇具代表性、充满讽刺意味的小插曲:回到北京后,按照政府指示,白宝山去相关部门办理户口。然而不知是单纯地看不起劣迹斑斑的劳改犯,还是想趁机捞点油水,当时值班的民警表现得十分不耐烦。

本来就是走个程序的事,民警却说这事儿至少要用半年。白宝山感觉有些难以置信,可当他再次询问时,民警的态度变得更加恶劣,声称再问的话就得等更久。

白宝山伏法后回忆起这段往事,说自己为了个户口前前后后跑了六七次也没办成,反倒是后来警方抓捕他时,用“户口批下来了”为诱饵,要他跟着去派出所办一下手续,一下就骗他把门打开了。

在他的犯罪历程中,我们也很容易看出他心态的变化:显然最开始只是好逸恶劳,冲着钱财去的,后来却变成了单纯的报复社会。面对审讯,他语出惊人:“如果出来时还年轻,他就杀成年人,如果年纪大了就去杀孩子。总之不会闲着,能杀多少算多少,直到走不动路为止。”

即便是邪恶的滋生也需要土壤,那么白宝山究竟遭遇了什么,使他从一个小毛贼沦为“名震全国”的悍匪恶徒呢?

资料里提到:1971年,13岁的白宝山开始上小学一年级,这个年龄显然不是适龄入学,这令他在同学间显得格格不入。此外,他的父亲早早去世,母亲改嫁。

不难想象,糟糕的家庭背景本就令他内心脆弱敏感,而他在学校里恐怕又没少遭到同学的调侃和玩笑。小孩子嘛,正值童言无忌的年龄,对人情世故一窍不通,很难意识到一句再无心的玩笑话,也能成为杀人的尖刀。

白宝山在学校里只待了2年,15岁时便辍学打工,18岁时进入北京石景山区第一电碳厂当了装卸工人。1981年,他与一名女工友结婚,次年诞下一对龙凤胎,此时的他年仅24岁,人生便已向好的方向不断迈进。

遗憾的是,正如我们先前所说,虽然白宝山一开始并非大奸大恶之徒,但此人也绝非省油的灯。

1982年12月,白宝山伙同一张姓朋友,从别人家阳台顺走两件衣服。几天后,他们又摸进另一户人家中偷走一辆自行车。

这两件案子并不起眼,可错误没能及时被惩治,这直接毁了白宝山的大好人生。

1983年3月8日,白宝山在潜入一家工厂盗窃钢管时被抓了个正着,事情本来闹得并不大,但时值严打,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判了4年。白宝山对这个结果非常不满,认为自己顶多算小偷小摸,法院实属小题大做。

然而令他始料未及的是,自己的一番“抗争”非但没有缩短刑期,反倒让刑期翻了三倍多,一下子变成了14年。

原来,法院一深入调查,发现这个小毛贼居然已前科累累,盗取各种赃物总价值共计少说都有大几千。不仅如此,还有证人向法官打报告:其中在1982年12月17日晚,白宝山跑进别人家院子里偷玉米,被发现后竟还反手用木棍打事主,导致事主头皮开裂,颅骨骨折。

法官一听顿觉非同小可:这可不是偷窃,这是抢劫啊!数罪并罚,白宝山最终被判入狱14年。

那个年代,我国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国内外局势的快速变化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社会的混乱,尤其是基层社会,各种违法犯罪现象层出不穷,屡禁不止。也正是在这一阶段,凶恶匪徒辈出,就连警察甚至是军队,在他们眼里也不过是能够让他们抢得枪支武器的“工具人”。

相比之下,彼时白宝山的小偷小摸似乎确实算不上十分恶劣,他因而对判罚结果很是不满。此事令他的心态遭受了重大打击,产生了极大的负面情绪,他觉得自己被警察和法院针对了,“复仇”的念头开始从心中萌发。

在监狱这个更加特殊的“小社会”里,白宝山又体会到了另一种更加露骨的险恶。

一开始,他在狱中混得还算可以,因为性格内敛从不惹事,平时也只顾埋头干活,很让狱警省心。然而有个叫傅克军的狱友家里有钱,喜欢炫耀,打心眼里看不起又穷又土的白宝山;而另一名狱友李宝玉更是一心巴结傅克军,在欺凌白宝山时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三人被分到牛场干活时,两人强迫白宝山独自揽下所有活,还变本加厉地欺负。而白宝山却表现得非常顺从,从不反抗。或许对人生还有期待,他想着忍忍就过去了。

现实世界中巨大的悲哀,莫过于“弱者挥刀向更弱者”,以此牟取可怜的满足感;后者的忍让与妥协非但不能换来安宁,反倒让霸凌者认为对方懦弱,更加明目张胆。

有一次,白宝山与李宝玉爆发争执,吵架中,后者大肆嘲讽白宝山胆小软弱,当场放话称“你有本事就杀了我”。此话无疑刺痛了白宝山敏感的自尊,没多久,两名狱友就先后神秘失踪。

有意思的是,白宝山编了套无比蹩脚的说辞,称两人越狱了——这根本不合常理,通常情况下,被派去牛棚干活的犯人都是即将出狱的,怎会在这个节骨眼上逃跑?警方还在屋里发现了血迹,白宝山解释称那是他们此前打架留下的,害怕破坏纪律被延长刑期,所以瞒了下来。

对此,狱方竟没有怀疑。后来傅克军、李宝玉的遗体被挖出时,警方发现埋尸坑距离牛棚墙壁竟只有不到半米。

事实上,李宝玉那一句“有胆杀了我”已经唤醒了白宝山体内的“恶魔人格”,然而此时的他依旧心有羁绊——想到自己一对儿女,他也曾希望自己出狱后重新做人,努力挣钱,挽回一切。

先后发生的两件事,帮助白宝山彻底完成了从“劳改犯”到“杀人恶魔”的蜕变。

第一件事便是我们在文章开头提到的:1996年3月12日,回到北京的白宝山按照国家的要求去相关部门办理户口,怎料遇到值班民警摆谱。我们不清楚那位民警是想要吃拿卡要,还是单纯想要刁难,最终导致白宝山往派出所跑了六七趟也没办成。

事实上,这位值班民警的态度,很大程度上便可以代表彼时社会对白宝山这样一名劳改犯的态度——大伙儿下意识地排挤他,抵触他,即便他已决心痛改前非。

当然,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这一点无可厚非。

第二件事则是彻底的悲剧。

因为没有户口,加上有案底,白宝山基本不可能找到工作。无奈之下他另辟蹊径,开始尝试创业。

他用在狱中攒下的钱进了一批日用品,在街旁摆起了地摊,哪知几天后,一伙城市管理人员就粗暴地没收了他的全部家当,没留半点情面。

这番折腾下来,白宝山已是山穷水尽,想想当初在监狱里吹的牛,称自己出狱后有一定能挣个几百万,再看看眼下的处境,几乎困入了绝境,此时白宝山的心态彻底失衡,决定用最残酷的手段报复社会。

正如他所说的:如果出狱后能养活自己就好好生活,养不活就去杀人。

于是,我们熟悉的“悍匪”白宝山诞生了。

试想,倘若那位民警按正常程序帮助白宝山办好户口,让后者顺利找到工作,或许后来的悲剧便不会发生了,也不会有那么多的无辜者沦为白宝山枪口下的冤魂。

其实换个角度来看,白宝山也并没没有可取之处。

他有着超乎常人的毅力:1996年7月,白宝山返回老家徐水县,打算从驻扎在此的解放军手里抢一把枪用来作案。

为此,他趁夜色一点点爬到距离哨兵不到10米处,又在满是蚊虫的草丛中一动不动地趴了4个多小时。如此可怕的定力,怕是一些训练有素的战士都很难做到。

白宝山的心理素质还非常强,抢劫得手后非但不出逃,反而换身衣服回到案发现场附近,大摇大摆地从警察眼皮底下经过,还与路人讨论剧情。在新疆边疆宾馆一案中,他正是用这种手段取得了“不在场证明”,令警方一度排除了他的嫌疑。

此外,白宝山枪法如神。

1996年3月31日晚,他从高井电厂执勤的哨兵手里抢走一把56式半自动步枪,逃跑途中碰上了一辆巡逻警车。车上有6名警察,他靠一把枪与对方周旋,最终在打伤4人后全身而退。

1997年8月14日的新疆边疆宾馆劫案中,在抢劫得手后,白宝山一边逃离一边举枪射击追赶他的群众和警察,过程中共射出14发子弹,打死7人、打伤5人,如此准头简直堪称恐怖。

由此可见,倘若白宝山走了正道,如生在战争年代,或是参了军,说不定能成为一名出色的战士,甚至为国建功呢。

然而即便冷酷如他这样的杀人狂魔,在生命的最后关头也流露出了极为复杂的情感。

1997年9月5日晚7点,4名干警来到敲响了白宝山的家门,称户口办下来了,让他跟着回去办个手续。白宝山在审讯中说,自己一下就感觉到这些人是来抓他的,当即表示同意,但要先回屋穿衣服。

这是缓兵之计,他本想摸枪突袭,怎料一转头,恰好看到母亲从屋中走了出来——谁敢相信,这样一名冷血恶徒,竟然仅仅因为害怕误伤母亲,或是不想让母亲看到自己凶残的一面,便心甘情愿地束手就擒?

被判死刑后,白宝山更是痛哭流涕地向受害者们道歉,并让世人从他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千万不要去做一个危害社会的人。

“犯了这么大罪才有权利在这儿讲几句话,代价也太大了。”这几乎是他的临终遗言。

从上述来看,白宝山本质上还是个有血有肉的人,即便身入歧途,他也曾借着仅存的一点良知激烈挣扎过,只是在错误的时间不幸碰上了错误的经历。

结果很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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