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国,合法身份是每一个华人心目中的头等大事!众所周知,美国H-1B工作签证申请是需要雇主的。有些想要自己创业的申请人就会有疑问,如果自己开一家新公司或者与其他人合伙开一家新公司,能否为自己申请H-1B签证呢?
对于新成立的初创公司能不能申请H-1B,还有自己创立公司后能不能采用自雇的方式给自己申请H-1B?首先答案当然是可以的。但是新成立的公司想要申请H-1B,是有门槛的。新公司满足申请H-1B签证所需的条件后才可以申请。
想要申请H-1B,首先公司需要证明自己有一定的财力。在申请H-1B之前,公司(雇主)需要先申请LCA(劳工情况申请),其中雇主保证会付给外籍雇员不低于当地现行工资标准的报酬。对于初创公司而言,由于新设立的公司大多数还未盈利,移民局往往会要求证据以证明该公司有能力支付给雇员LCA中批准的工资,也就是公司的财力证明。这包括但不限于:已获得或正在谈的融资证明、银行账单、启动资金等等;商业计划;已经签订的商业合同等等。
此外,移民局对公司的办公场所、办公工具也有所挑剔。会要求雇主提供照片、租约、收到的信件等来显示办公场地的真实性,以及雇员将有足够的办公场所和工具进行工作。如果办公场所是居民住宅,移民局会让雇主提供该城市相应的区域划分规定,以证明这个地址可以被用于商用;如果雇主的办公场所为联合办公空间,移民局会要求雇主提供共用一个地址的所有公司的名字,以及他们和雇主之间的关系。甚至会让雇主画一个办公场所的平面图,来表示雇员的工作空间等等。
还有就是,H-1B签证的持有人必须是“雇员”,和公司之间是雇主-雇员的关系,也就是说,雇主可以雇佣、解雇、支付、管理、监督、控制雇员。但是很多初创公司的员工数会很少,移民局容易产生的疑问是:“这个人真的是雇员,而不是公司的所有人之一吗?”雇员确实只是雇员的情况下,非常容易证明真实的雇佣关系,例如劳动合同或者Offer Letter、公司股东名册(显示没有该雇员);如果雇员在公司确实占有股份,甚至是共同创始人,只要证明该公司有董事会可以雇佣、解雇、支付、管理、监督、控制该雇员,这样的H-1B申请还是可以成功的。
对于新成立的初创公司,移民局会怀疑雇主是否有足够的工作给雇员。这需要通过比如公司的业务合同、账单、客户列表、工作样本等来证明。初创公司也可以提供的更的商业计划和业务合同。H-1B申请者所具有的专业技能必须为公司所需而且有足够的专业工作量。对于绝大部分初创企业来讲,需要证明H-1B批准之后企业会持续运营3年以上(H-1B申请一次有效期为3年,之后可以再续3年)。
最后,蒋百庚律所在此提醒所有申请人:美国签证、移民等方面申请不仅仅是填写并提交相关表格,申请人还需要收集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符合相对应的申请条件。作为长期和移民局打交道的移民律师,会比普通申请人更加熟悉移民局的流程和“喜好”。如有专业移民律师帮忙出谋划策。可以增加申请成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