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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前五部分主要呈现了1949~2024年间武警部队的不同隶属关系及不同的标志服饰,第六部分介绍2015年至2021年武警部队的编制及标志服饰——新时期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2015年11月至2021年)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提出明确目标、任务和要求。 2015年10月16日,中央军委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领导指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11月24~26日,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11月28日,中央军委印发《关于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意见》,这标志着国防和军队改革开始进入实施阶段。2016年2月29日,全军按新的领导指挥体制运行,实现我军领导指挥体制历史性变革。同日,根据编制体制调整改革总体安排,武警部队机关开始佩戴新式标志服饰,这次调整更换不涉及武警帽徽和警种符号领花、级别资历章,主要是更换胸标和臂章。武警各部队则于5月1日统一换发新式(16式)标志服饰。
2016年5月1日统一换发的16式武警胸标,分为金属和织唛两种,外形和颜色等式样一致。5种胸标分别为:武警总部和直属单位佩戴的“武警”胸标、北京总队胸标、机动部队胸标、院校胸标、交通部队胸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武警总队的16式“兵团”胸标
16式胸标分为金属和织唛两种,胸标在中心位置以文字区分各警种的警务职能及单位类别。胸标主体图案由金色盾牌和两支交叉的56式半自动步枪构成,盾牌和双枪是武警部队的传统符号,以表示武警部队的军事属性;左右两侧为长城垛口的象形设计,象征着武警部队是保卫国家的钢铁长城,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盾牌下面衬托橄榄枝,寓意维护和平稳定。织唛软胸标外形、颜色等与金属胸标一致。
16式武警胸标按专业职能分为:“武警”胸标1种,主要为武警总部和直属单位使用;内卫总队胸标(省级行政地区名称胸标)28种,主要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以及其余24个省(自治区)的总队使用;“兵团”胸标1种,为武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总队佩戴使用;机动部队胸标14种,其上标有机动部队代号(86XX、87XX);警种部队胸标7种,其中公安现役制部队3种,即“消防”、“边防”、“警卫”,专业建设部队4种,即“水电”、“黄金”、“交通”、“森林”。
新调整设立专用的“院校”胸标,主要由武警总部所属武警院校的教员和学员学习期间佩戴,不再使用07式的“武警”、“指挥”、“医学”、“工程”等字样胸标。但公安部所属的武警院校则略有不同,院校根据所属警种佩戴相应的消防、边防、警卫警种胸标。
武警部队16式臂章分为通用臂章和特殊勤务臂章,通用臂章为武警部队统一款式,特殊勤务臂章共8类。2016年武警部队警官换发新式礼服国旗臂章,臂章的图案及样式与07式国旗臂章相同,不同之处是武警部队的英文缩写“CAPF”更换为“PAP”
16式臂章分为通用臂章和特殊勤务臂章。通用臂章为武警部队统一款式,使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全称,图案颜色改为浅黄,但底色加深,臂章外轮廓、尺寸与解放军臂章一致。通用臂章用于常服、执勤服、作训服、作训大衣、棉大衣、文工团演出服。特殊勤务臂章共8类,分别为仪仗队、国旗护卫队、国宾护卫队、救援、特战、猎鹰突击队、雪豹突击队和飞行队臂章,佩戴于各自的专业服装上。
2016年,武警部队警官换发新式礼服国旗臂章,臂章的图案及样式与07式国旗臂章相同,不同之处是武警部队的英文缩写“CAPF”更换为“PAP”(People's Armed Police,人民武装警察)。
新式姓名牌的尺寸和原深橄榄绿色底色不变,字体改为与军队一致。
2017年5月1日起,武警部队全体官兵配发贝雷帽,着夏常服时通常佩戴贝雷帽,担负固定警卫目标执勤的哨兵和大型集会时,可以佩戴大檐帽(卷檐帽)。同时配发贝雷帽帽徽,帽徽外形、颜色与07式武警金属帽徽一致,为高分子塑料材料的软帽徽(纳米帽徽)。佩戴方式为:在贝雷帽固定位置有三个帽徽定位孔,通过定位孔使用塑料压扣固定。
2017年5月1日起,武警部队全体官兵配发贝雷帽,着夏常服时通常佩戴贝雷帽
2017年5月1日配发的贝雷帽帽徽,外形、颜色与07式武警金属帽徽一致,为高分子塑料软帽徽(纳米帽徽)
武警部队2016年使用的3种帽徽,自左至右为:金属大帽徽、金属小帽徽、贝雷帽软帽徽
2018年1月1日,党中央决定调整武警部队领导指挥体制,将原来的受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体制划归为由党中央和中央军委对武警部队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实行中央军委-武警部队-部队领导指挥体系。
武警机动师整编为两个武警机动总队:武警机动一总队和武警机动二总队,机动总队直接隶属于武警总部,由武警总部直接指挥。原14支武警机动师改编为隶属于各总队的机动支队,同时取消使用机动部队胸标(86XX、87XX),转而使用新式“机动”胸标。
2018年1月1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机动总队启用的“机动”胸标
依照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国家海洋局领导的海警队伍整体划归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调整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称中国海警局。重新设立了武装警察部队“海警”胸标,不再使用“边防”胸标,海警总队其他标志服饰不做改变。并规定武警部队不再承担海关执勤任务,参与海关执勤的兵力一次性整体撤收归建武警部队。至此,武警部队总队级单位调整完毕,形成由内卫总队、机动总队、海警总队三类总队和院校、科研机构等组成的武警部队新体制。
2018年1月1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启用的“海警”胸标
2018年1月1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启用的舰艇部门臂章
2018年1月10日启用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旗
1月10日,中央军委在北京八一大楼举行向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授旗仪式,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向武警部队授旗并致训词。这是武警部队第一次有了属于自己的部队旗帜,这也是重新定位了武警部队在我国武装力量中的位置,明确了武警部队是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的一部分。
武警部队旗上半部保持八一军旗样式,寓意武警部队诞生于人民军队的摇篮,传承人民军队的红色基因,表示武警部队是党领导的人民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下半部镶嵌三道橄榄绿色带,橄榄绿色是武警部队标志色,三道色带表示武警部队担负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海上维权执法、防卫作战三类主要任务及武警部队的构成。
3月21日,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武警部队“军是军、警是警、民是民”的改革方向。6月22日,党中央批准了《武警部队改革实施方案》。根据这两个方案,消防部队现役官兵集体退役转制移交,其编制由现役编制转为行政编制,整体移交新组建的国家应急管理部。边防部队也不再列入武警部队序列,全部退出现役,转到地方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并结合新组建的国家移民管理局进行适当调整整合,现役编制全部转为人民警察编制。
2018年3月,边防部队全部退出现役,转到地方成建制划归公安机关,并入新组建的国家移民管理局。图为调整后的移民局人民警察胸标
同时,武警部队不再领导管理水电、黄金、森林部队。武警水电部队集体退出现役改编为非现役的专业建设队伍,组建为国有建设企业。武警黄金部队从现役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非现役专业队伍,并入自然资源部,部分企业职能划转中国黄金总公司。武警森林部队转为非现役制专业队伍,转为行政编制,并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武警交通部队则撤销了交通指挥部及各交通总队,所属各交通支队作为工程部队并入武警机动部队。
2018年10月9日,消防部队和武警森林部队正式移交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国家应急管理部设立消防救援局和森林消防局,分别为消防救援机关和森林消防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消防局,在各地(州、盟、市)设消防分局,县(旗)设消防站。森林消防总队以下各单位保持原建制,同时设立消防救援衔授予相关人员,继续作为国家常备性应急骨干力量,承担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救援工作。
2018年11月8日,国务院公布实行消防救援衔,主要授予移交国家应急管理部的消防部队和武警森林部队的指战员。图为消防救援帽徽,外形和07式武警帽徽一致,不同之处是国徽下方为消防水带和消防斧
消防救援徽章分为金属和织唛两种材料,金色徽章由管理指挥人员佩戴,银色徽章由消防员佩戴
2019年1月1日,根据公安部统一部署,边防和警卫部队集体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警卫局改名为特勤局,转改官兵集体换装入警,加上之前已经退出现役的消防部队,公安现役制部队全部完成改制,以人民警察的崭新面貌继续肩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
2019年1月1日,警卫部队集体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警卫局改名为特勤局。图为更名后的特勤局人民警察胸标
2019年5月28日,由武警水电部队改编组建的中国安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并划归国务院国资委管理。
2020年9月,由武警黄金部队转隶组建的自然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自然资源综合调查指挥中心成立。
至此,武警专业建设部队也全部退出现役完成改制。
2021年8月1日,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启用武警部队徽,这是武警部队第一次使用属于本部队特色属性的部队徽,武警部队徽是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象征和标志,启用武警部队徽,是为了更好地激励武警部队官兵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
2021年8月1日,经中央军委批准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启用武警部队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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