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汕尾市城区16处
交通技术违停采集设备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提高通行效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支队决定自2025年2月1日正式启用汕尾市城区16处交通技术违停采集设备,将对下列路段发生的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机动车、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大型货车违反禁令标志(闯禁行)的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收集、录入、处理。现将交通技术采集设备公告如下:
1.站前横二路深汕中心医院路口路段;
2.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铁站P2入口路口路段;
3.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铁站环岛西北方向路段;
4.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铁站P2入口迎宾西路路段;
5.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铁站P2入口路口路段;
6.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铁站环岛东北方向路段;
7.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铁站P1广场路段;
8.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铁站P1出口路口路段;
9.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铁站环岛P1入口天桥下路段;
10.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铁站站前西路P1入口路段;
11.站前大道汕尾市高铁站P2天桥下路段;
12.香洲路与工业大道交叉口西往东路段;
13.工业大道与香洲路交叉口往海滨大道方向路段;
14.工业大道东海怡酒店路段;
15.站前大道汕尾高铁站P2停车场天桥西侧;
16.站前大道汕尾高铁站P2停车场天桥东侧。
备注:针对以上路段的机动车违法停车时间超过180秒(3分钟)的,采集设备将自动记录处罚并同步推送信息。
特此公告
汕尾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