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楷书《齐州长清真相院舍利塔铭》,书于宋元祐二年(公元1087年),齐州长清真相院住持释法泰主持镌刻。青石质,纵横皆六十一厘米,厚十二厘米半。塔铭楷书,二十二行,行二十五字,字径一厘米半。刻成后置于本院舍利塔地宫内舍利石函上面,1965年出土于山东省济南市长清区真相院遗址,今藏长清区博物馆。保存完和如初。
《齐州长清真相院舍利塔铭》书刻精湛,用笔丰腴跌宕,结体天真烂漫,字字神完气足,如珠似玑,堪为苏书中逸品。
塔铭记述了元丰八年(1085年)苏轼由登州奉诏回京,途经长清真相院,将其弟苏辙所得舍利捐献为父母祈福之事。收录于《苏轼文集》卷十九,个别字略有改动。文辞优美,禅机毕见。刻工精细,字字清晰,由于久埋地里,无一字残损,完美保存了苏东坡书法的真实面貌,堪称其传世小楷的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