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事件回顾
“作为人大代表,我会继续提倡在中国卖淫合法化!这能解决女性就业问题……”
人大代表迟夙生连续9年提出卖淫合法化,称这不仅可以保证性工作者的公共卫生,而且能让一些无法保证收入的女性增加就业机会、树立女性自信。
此话一出引来众多社会人士的抨击,卖淫如果合法化,女性可以不劳而获,她们甚至可以选择不受教育,只要躺在床上张开腿,每天就可以有滚滚而来的收入。
“卖淫合法”和“聚众淫秽”有什么区别?
在叙利亚,某个女性明码标价被当作商品的现象普遍存在,所有路过的男性可以对她们随意打量、挑选、买卖,甚至虐待、转手。
可以说我国一旦卖淫合法,或许短时间内确实可以达到迟夙生所说的“理想状态”,但毋庸置疑的是,最后达到的终极状态,一定是类比于叙利亚的女性丧失人权。
中华民族历经五千年文明,才解除了女性“裹脚”的糟粕,虽然男女依旧存在细微差别对待,但总归是把女性的社会地位提升了零星半点,一切无疑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
迟夙生现在的提案,可以说又将其打回原形。
记者:“您的提案“卖淫合法化”很超前,有考虑过会有很多人反对吗?”迟夙生:“我问心无愧。”迟夙生因为这句回答,被人批评为“传统道德的叛逆者”。
迟夙生1956年出生,在黑吉辽是名噪一时的资深律师,有人形容她的辩护风格是“死磕派”,因为在法庭上,她总是坚持积极的输出自己的理论。
最典型的就是当年的“贵州大黑第一案”审理时,迟夙生作为辩护律师,面对明显有所偏倚的法官,她声嘶力竭的和法官抗议,情绪激昂之时甚至当庭昏倒,在法官的威压下,庭内所有法警对迟夙生视而不见,直到30分钟后才被送去医院。
迟夙生对待案子可谓坚持到近乎偏执,从她的辩护风格来看,连续坚持9年提案“卖淫合法化”也不足为奇了。
国家《刑法》规定,凡组织卖淫嫖娼罪一律判死刑。迟夙生作为经手过上百起案件的律师,对这条法律法规是滚瓜烂熟。
但她为了给法律之后的性工作者,能争取更多一些权益,依然勇于挑战权威。
迟夙生通过接触过的上百件法律案件,发现卖淫产业的背后,也需要不可忽视的人情关怀。
因为被组织者哄骗卖淫的人,一部分是受到强迫的未成年人,对于这类情形的组织者当然要判死刑;但还有一部分是成年人,她们进入此行业完全出于自愿,这是她们权衡利弊后,自主选择的工作生活。
对于这一类组织者,组织者起到的作用只是揽客引流,迟夙生认为绝对罪不至死,判处死刑未免太不人道,不应该一杆子打死。
当今社会男女比例严重失调,多少男性到了适婚年纪,依然没有对象,身体需求得不到缓解,增加卖淫合法化,或许有利于社会安定。
自愿参与性工作的成年人多了,相应的会减少犯罪事件的发生,比如避免家庭暴力和非法剥削,相关的安全设施也会全部跟进,有效科学的控制性病传播;
同时在我国的财政收入方面也有益处,卖淫合法势必会引来社会上有需求的男性的高频次光顾,政府通过征税,一定会带来可观的财政收入。
卖淫合法虽然带来了诸多好处,但我们无法不考虑大局观,它同时也会给社会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
妇女和儿童在社会上本就属于弱势群体,“卖淫合法”必定滋生“诱拐卖淫”,很可能会加剧妇女和儿童的不利地位,从而导致性剥削。
卖淫合法同样不利于道德约束,美国就有专门“性合法化”的招待所,但他们的门槛很高,工薪阶层根本消费不起。届时财富差异越来越大,容易造成社会分化。
“卖淫合法”的未来是可预见的:弊绝对大于益处。但迟夙生身为“九三学社”的一份子,却仍旧鼓吹“卖淫合法化”,究竟是在为有需要的女性谋福利,还是在为自己的社会地位吹噱头,昭然若揭。
冷知识:九三学社基本面向亿元和高校教授,至少需要研究生以上学历,都在中级职称以上,但又会卡在副高职称上,也就是出了名的“下限高、上限低”。
迟夙生就是典型的追求“弯道超车”,才在人大代表上提出“卖淫合法化”的提案。
那么对于此事,您怎么看?
嗯嗯,目前这是我唯一支持的人大代表
合法了便于管理,对群众对社会对从业人员都是好事
叫它的家人先行一步吧
这种人也能当人大代表?
你提倡就要做好表率
现在不合法,看看女人的不要脸都到啥地步了
总是学西洋那套,学又没学好学来出洋相,学人家不婚你也不看看人家老人多有保障,学人家丁克你不看看人家离婚还要抚养前期,学人家躺平你也不瞧瞧人家躺平找个刷盘子的工作也是被尊敬而且工资跟普通白领没啥区别,学人买房贷款人家只需自己贷款自己还你们掏空三代才付个首付。
怎么能说她这是超前,明显是倒退吗,卖淫是社会的糟粕,如今要重拾。这是社会的倒退!
这货祖上是不是干这行出身的?男盗女娼,你这恢复了是不是得重建梁山召集108条好汉让世人见识一下男盗?
我鼎力支持!
规范化,合法纳税,定期体检,合理定价,严厉打击非法从业人员以及强迫从业行为,这样的话可以考虑
迟的姐妹女儿去办证方便男人
不是傻逼就是疯了,让她女儿先买一年实验一下
我觉得这个人大代表的提议,比那些提议农管去农村抓流浪鸡的好多了!
可以依法尝试
先是黄,后面是赌,再后面是毒,是吧
生而为人,请你善良。
不能说是倒退,这是社会现实需求而已,总比暗戳戳乱搞好的多吧,现在虽然不合法,但暗地里从事这份工作的真太多了!!
不合法化那么多找不到老婆的光棍怎么办?通奸?强奸?
我是该支持还是该支持?[得瑟]
你如果合法了 你让那些废物警察还怎么贪污啊
让迟夙生家女人先搞试点儿
假如你这提倡能实现,街头斗殴会减少,极端杀人犯罪也会减少,社会上奸杀抛尸妇女案件也会减少[点赞]
她可能就是这条道上的
虽然无奈,但是生于底层,谁又喜欢卖肉
她会让她的家人卖淫吗?
我支持,快点啊,再不合法化,你们发老婆我啊,再等下,就是给美女我也只能摸了,想去嫖,又怕被捉,没钱交罚款。
我比较好奇,你多少钱一碗?
绝对不能,就器官移植一样,害死的都是普通人
中国是文明社会,不是想啥就做啥,这种人不配做代表,有间谍身份嫌疑
先让她开始
这有点颠覆三观了,虽然有民众基础,但有民众基础的事情就值得提倡么?黄毒赌哪样没民众基础?
问题是现在暗娼很多,黑白两道都有股份
怎么评论那么多低能儿?人家提倡合法化,是为了保护在从事着这块工作的女人,因为这行业从未断绝过!低能儿怎么就理解成鼓励去卖?还叫人家家人去卖,真是服了这群低能儿[笑着哭]
看嘛,这才是真正的代表……说出群众想听的。而不是那些每天谈天论地说那些不同频道的话
戒不如立法管理[点赞]
支持
你先卖打个样!我们积极去炮你!
这和烟一个道理,叫你别抽但还是要生产
我觉得她自己可以先试验,成功后再推广嘛。
不合法也杜绝不了啊[呲牙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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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合不合法的永远都会存在。
不单解决女性就业,还能帮助三千万光棍男需求
支持!
根据我们国情,不能合法化,对女性的迫害会无以复加
建议让她家女性先示范!
合法化就是对女人的极度不尊重!
就一个字,支持
本来就是买卖,支持。
查查她的案底,给观众一个交代吧!!
你身为提倡人,何不带头光明正大的卖?
这样社会才会和谐号[点赞][点赞][点赞]
合法与不合法都一样到处都是,只是辖区民警又少了一笔收入来源,
支持!
这个女人太淫了吧,都想着解决男人的问题很好
这种代表,只能出台,不能登场!💗 不忘初心,坚持九年,开放致富?💛
,支持代表
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和有这想法的人,其实都是那些又当又立的人!!!
1杜绝不了。2坚决反对。
几千万光棍。怎么解决?
赞成你的提议
我不支持!!想想以后自己的孩子。。
哎,不好说,不过我是知道只要有手有脚的个人一日三餐衣服冷暖是不差的但是闲钱那肯定不多的!除非只享受不劳作的那适合这职业!反正我不会歧视任何职业但却不可接受罢了!
让她和她家族的女人一起免费为大众服务做榜样先,试试效果再讨论说合法不合法的事
有存在,就有发展空间。
她先去卖淫
支持!
说那么多干嘛,先让这个女的尝尝被嫖的滋味[笑着哭]
支持
让她先去试点。
我顶你![大笑]
他自己为什么不去卖淫呢
给个院长她当。
这种人把她送去美国好了
好人一生平安
先行者
合法化后要办上岗证,操作许可证,要报使用税了,还要装GPS定位,年检,去外省还要审报垮区作业证
这种人也能成为人大代表?!怎么混进来的?!
可以考虑批准她卖淫
什么叫不劳而获?人家不是在干活,不是在努力上班。
祝你成功
顽固不化
看面相,这人坏不到哪去
国外的毒鸡汤喝多了
不好说她
支持
支持[点赞]
古时候,青楼合法吗?
那就让她自己先卖。
不合法化,个人会有收益者,合法化国家会有收益。
同时能够解决出轨的问题[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本来这个问题就有争议。当然在人的常识认知中它不是高大上的行业。但是它和金钱有关系。金钱本身就有不合理法的成份。比如金钱能引领犯罪。
先让她合法上20年吧,以观后效不行吗?
还有3000万刚需[笑着哭][笑着哭]
点赞这个代表。[点赞][点赞][点赞]
建议提案三次不通过,五年内禁止再提案相同的提案。
这种上不了台面的事永远不可能合法化的。
我不支持这论调,但小便理论我不认可,女性可以不劳而获?难道她们没有付出?她们才是真正的劳动者。
不知道这种人怎么当的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