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学习贯彻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系列评论之三

清朗天空 2025-01-21 14:20:45

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强调,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体系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多个环节,是紧密关联、互相作用、互相制约的有机整体。只有更加注重系统集成,坚持以全局观念和系统思维谋划推进,加强各项改革举措的协调配套,才能推动各领域各方面改革举措同向发力、形成合力,才能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着眼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新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并把“坚持系统观念”作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贯彻的重大原则之一。这就要求我们在建设更高水平法治中国的征程中,强化思想引领,注重整体推进,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通过改革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党的十八大以来,法治中国建设之所以能够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科学指引。要始终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制度,站稳政治立场,坚持正确方向,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行稳致远。要牢牢把握思想引领这条主线,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要坚持先立后破,立足政法职能,提高立法质量,对存在时间差、空白区的要推动“立”、对需要进一步完善的要及时“改”、对不适应实践需要的要坚决“废”、对认识不统一的要抓紧“释”,通过科学立法解决新问题。要坚持惩防并举,坚决依法惩治挑战法律权威、挑衅公共秩序、侵犯人民利益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震慑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通过严格执法解决现实问题。要坚持宽严相济,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司法工作中充分考虑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注重人民群众的实际感受,通过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要坚持示范引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作用,带动全社会循法而行,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通过全民守法夯实法治根基。要坚定法治自信,强化使命担当,立足中国实际、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打造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要坚持守正创新,通过深化改革提升政法工作现代化水平。要按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要求,制定实施政法领域分工方案,抓好重点改革任务落实。要确保各项改革举措体现党的性质和宗旨,符合我国国情,符合人民根本利益,决不能盲目借鉴,更不能照抄照搬、“言必称希腊”。要加强基础调研,对本部门、本领域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以改革思维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事业发展夯实根基。要健全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加强权力制约监督,确保执法司法各环节全过程在有效制约监督下运行。要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完善法官、检察官遴选制度,严格执行政法专项编制专编专用,推进编制和员额跨域统筹使用、动态管理。要推进涉外法治体系建设,加快我国法域外适用法律体系建设,积极参与和引领国际规则制定,深化国际执法司法合作,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更好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

“法者,治之端也。”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学笃信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法治体系、加强法治建设、维护法治统一,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不断夯实“中国之治”的法治根基,为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来源:法治日报

责编:赵淑琳

审核:方琮 高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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