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议案。明确了化债的主体是地方政府,中央开制度绿灯,让地方继续“以时间换空间”。
与2015-2018年存在“边化债边新增”不同,本轮或不会给地方不合理发展权,会更强化政府债务纪律,不会让地方政府新增债务来化债,严防旧债未还,新债又增。
那么我国地方政府的债务总量是多少?据财政部公布地方的债务情况:截止到2024年9月底,地方债务余额44.74万亿,政府债券44.57万亿,两项叠加近90万亿元,仅年利息就超过万亿元。
地方政府的债务可是个天文数字,要知道,我国2023年国民生产总值即GDP总量是126.06万亿元人民币,也就是说,一年GDP还去政府债务。
在经济增长乏力,中美关系不确定的情况下,本次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化债这一话题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热议。
在探讨这一举措时,我们必须要警惕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那就是绝不能牺牲老百姓的福利待遇来为债务买单!
地方政府债务问题不是个小问题,关系到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以及每一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据不完全统计,部分地区的债务规模已经达到了令人咋舌的程度。
之前曾报道过黔南州独山县,每年财政收入不到10个亿,然而该县的领导却头脑发热,疯狂举债,大搞形象工程,背负上了400亿的债务,巨额债务让这个县成为西北地区有名的贫困县。
而当我们试图通过增加债务限额来化解债务危机时,就如同在钢丝上行走,稍有不慎,便可能坠入深渊,让老百姓成为债务的背锅侠!
为什么说不能让老百姓来买单呢?道理其实很简单。老百姓是社会的根基,他们辛勤工作,为了生活努力打拼。他们纳税,为地方的发展贡献力量。如果在化债的过程中,让老百姓承担额外的负担,那无疑是对他们的不公。
比如说,有些地方可能会想出“歪招”,通过提高各种民生服务的收费标准,来弥补债务的缺口。原本便宜的公交可能会涨价,孩子上学的费用可能会增加,这些看似不起眼的变化,却会给老百姓的生活带来沉重的压力。
有的地方政府为还债,靠各种搭便在收费,各种摊派,靠各种罚款来增加收入,严重破坏当地营商环境,侵犯了老百姓合法权益,增加老百姓负担。
再比如,为了还债,可能会压缩在公共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的投入。原本给教师发放绩效工资的钱没有了,学校的设施不再更新,医院的医疗资源也变得紧张。这无疑是在损害老百姓的生活质量和未来发展的机会。
不过,也有一些地方在化债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果。比如某市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吸引了大量的投资和人才,从而增加了税收收入。
同时,该市还精简了不必要的政府开支,对一些低效的项目进行了整顿和优化,成功地化解了债务,并且没有给老百姓增加任何负担。
然而,也有化债失败的案例。某镇为了化债,盲目上马了一些大型项目,但由于缺乏充分的市场调研和科学规划,项目建成后效益不佳,不仅没能增加收入,反而进一步加重了债务负担。最终导致公共服务质量下降,百姓怨声载道。
我们应该怎么办呢?地方政府要加强自身的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债务的增长,不能再盲目地举债搞“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杜绝化债中产生新的腐败。
专家也指出,建立健全的债务监管机制至关重要。要让债务的使用和管理都在阳光下运行,接受民众的监督。
总之,在解决地方政府债务问题的道路上,我们要时刻保持清醒,坚决不能让老百姓成为牺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