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套路深,这些坑千万别踩!

生活科技榜 2025-01-06 20:40:46

一、招标“坑”,你别踩

1.招标方不具备招标资质。这是投标人要注意的基本事项,如果投标方连招标方是否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能力都不清楚就稀里糊涂地参与投标,可谓给自身带来了极大的风险,稍有不慎就会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

2. 招标方要求交纳的保证金额度不合理。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方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其中,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八十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不得挪用投标保证金。

3.招标方与其他投标方串通。有些招标方在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人,组织其内定的投标人串通投标,比如压低或者抬高标价,最终导致投标方几个月的辛勤工作白费。

所以,大家在投标时一定要对招标方要擦亮双目、深入了解,借助标标达这类招标信息服务软件查看采购单位画像,例如我输入:中国电信,相关的采购单位就会出来。

然后点击进入任一公司,就可以看到采购单位相关的项目数据、项目联系人、趋势分析等等重要情报。

二、投标“坑”,要避免

1.没有做好投标前项目审查的工作。招投标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容忽视。承包方在对项目进行投标前一定要对业主方的基本情况和项目本身的现场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细致地了解。

2.串标、围标、陪标。这类行为危害极大,会引导行业不良竞争的风气,使得招投标形势混乱,一旦被查处,后果不堪设想!所以投标方要问心无愧,严格遵守法律规章制度,也能让自身规避最大的风险。

3.不对项目本身进行现场勘察和主要审查。投标方一定要注重对项目的现场勘察、主要审查。包括招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关图纸是否与现场吻合,所描述或说明的情况是否和现场一致,所提供的设计方案是否能确定实施,是否有遗漏项目现场应当实施的相关环节等。

4.不注重工程质量。投标方应当注重工程质量。因为一旦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不但会损坏业主方的声誉,更会影响承包方的形象和声誉,还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员和上级主管人员则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5.没有预留风险费。投标方要在合同专项条款中约定业主方支付承包方除签证、变更外一定的风险金额或按合同价格一定比例约定风险系数,同时双方约定在固定价格内承担的风险范围,预留必要的风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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