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突然出手!用棍击倒过路电动车,车主已经受伤,通报来了!

老大洋说说 2023-12-02 13:07:13

事发突然

事发地:广西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老街

事发时间2023年29日16时许,这是一段店铺内监控拍到的,一名交警手持电棍,这时过来一辆电动车,这名交警突然出手袭击了骑电动车的骑车人,导致骑车人和电动车摔倒。

交警肯定练过,动作一气呵成,行云流水,骑车人都没反应过来就被打到了!

骑车人倒地后,手捂着膝盖,应该是膝盖受伤了,交警心里应该也是怕出事,赶紧联系了120进行救护。随即120抵达进行救护。

事情发生后,交警部门发出通报

根据通报,让我们看看,交警为何会出手。

1,从视频中可以看到,骑车人未佩戴头盔。(未佩戴头盔违规)

2,电动车为无牌管制车辆,交警例行违法整治时,车主为了逃避检查逃跑,重点是车主逃跑。(因为无牌违规)

根据1,2两点,我来简单叙述一下:“在交通违法整治期间,一名交警现场发现一名未佩戴头盔,且所骑电动车也未上牌,属于违法上路,正要上前盘查,电动车车主突然加速逃离,情况紧急,交警为了阻止电动车车主逃离现场,迫不得已用警棍袭击了电动车,导致电动车车主摔倒受伤”。

3,交警并未袭击电动车车主,袭击的是电动车,因电动车为两轮车,平衡性不好,才倒地的。

4,因发生人员受伤,交警队立即对涉事交警进行停止“执行职务”,这说明交警队对事件的重视态度。

根据3,4两点,我来简单叙述一下:“由1和2两点可以看出,电动车车主违规骑行,且躲避检查,交警为了阻止电动车车主逃离,出手袭击电动车,因两轮车不稳定倒地,造成骑乘人倒地受伤,交警队得知此事后,立即停止当事交警“执行职务”,并依法严肃处理“。

整个事件最有意思的是。

电动车车主骑车上路违规,交警执法过程违法。

两个人都是对法律无知,不考虑后果。

对于交警:交警对电动车管理就是为了骑车人的人身安全考虑的,直接出手造成骑车人受伤是不是很讽刺?

电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由于平衡性不好,很容易造成骑车人受到严重伤害。交警队为了广大人民的安全,制定相关规定,都是对百姓的生命负责。所有骑车人都应该感恩,配合!

对于电动车车主:违规骑行遇检查,停车接受检查,最多就是罚款检查。

电动车车主选择逃跑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不要认为交警是在为难你,交警是在为你的生命操心,你应该感谢,不是逃避!

网友说的很诚恳

执法不能违法,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都是属于违法行为,不能简单停止“执行职务”处理。

要求停止的比较多,这个要等官方给予最终通报才行。

踩脚踝事件发生在11月23日

稍微回顾一下:”广州一醉汉闯入一女子家中造成威胁,民警出警后与醉汉发生推搡,被醉汉辱骂!“

4个民警上去将醉汉制服后,第5个民警没事做,用脚踩醉汉脚踝,还蹦了几下。造成热议!

这才过去几天?又有类似的事件发生,这些都属于过度执法!

要收敛,不论是否年轻,是否压不住脾气,在穿上警服的那一刻,做任何事情都要符合法律要求,这是做警察的最基本素质!

最后,我想说:”对于这件事情应当妥善处理“。

1,交警是我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掌握着维持交通秩序的重要职责。用警棍阻拦电动自行车的这件事,不仅与交警应有的专业素养相违背,更是对公众权利的伤害。因此,保护人民权益,规范执法行为,势在必行!

2,单位任务重,对杜绝违法违规上路要求严格。年轻人在高压的工作环境下火气大,执法界线没把握好,应该加强心理素质培训。他们应该以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己任。但是像这种动不动就用暴力执法的方式,真的是让民众寒心了。

3,警察机构应该定期对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和心理考核。考核过关才能上岗,本来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结果搞来一批危害人民群众的,这样就不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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