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技迅速发展的时代,煤矿企业积极迎接智能化建设的潮流,不仅是对传统采矿业的现代化升级,更是为提高生产效率、保障矿工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动力。然而,要申请煤矿智能化建设评定,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基本条件,确保在智能化征程中始终稳健前行。
1. 法律资质齐备
确保企业的法律资质完备是申请评定的首要条件。煤矿企业必须拥有完整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营业执照,并且已完成煤矿生产能力等相关生产要素的信息公告。对于建设中的矿井,主体工程必须已完成,具备联合试运转条件并取得相关批复。
2. 制定智能化煤矿建设规划设计
企业需要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有规划、有设计、有远景的智能化煤矿建设目标,并已编制完成智能化煤矿建设规划设计。这包括对地质条件、瓦斯、水害等因素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提出明确的煤矿智能化建设目标,并确保规划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要求和本单位实际。
3. 组建智能化煤矿建设工作组织机构
为了有效推进智能化建设,企业应当组建以煤矿矿长为首的智能化煤矿建设工作组织机构。同时,需要设立由分管副矿长(副经理)负责的智能化煤矿建设技术管理部门,以保障工作组的顺畅运转和科学管理。
4. 完备的生产组织机构和配备
企业需要具备完备的生产组织机构,包括负责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选煤等工作的管理部门,同时需要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特别是对于特殊类型的矿井,如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需要按规定设有相应的机构和队伍。
5. 主要领导人员的资质
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员,包括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必须按规定取得考核合格证明。这确保了企业在智能化建设中有经验丰富、具备相应资质的领导班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