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
该案的诉讼代理费包括欠款的百分之九和滞纳金的百分之五十,理论上代理费可达千万以上。
然而,铭山集团无力支付律师费,因此双方签订了全风险代理合同,所有诉讼费用由律所承担。
方丽虹虽知此案棘手,但利益巨大,不愿轻易放弃,于是将所有风险转嫁给代理律师。
最终,陈硕接下了这个案子。
方丽虹对陈硕一直有所提防,因为她知道陈硕喜欢罗英子。
而罗英子三人曾被开除,原因正是陶正发现罗英子在调查梅大梁夫妇被陷害的事件。
方丽虹担心陈硕也在追查此事,因此故意将铭山案交给陈硕,意图牵制他,让他没有时间和精力去调查当年的旧案。
毕竟当年梅大梁夫妇被陷害,最大受益者就是方丽虹。
她成了律所唯一的创始合伙人,而且还手握两张选举票。
无论当年的事情她有没有参与,她都不愿意梅大梁能够洗清冤白,回到律所。
一来,她想借此机会考察陈硕的能力和胆识。
方丽虹深知此案风险巨大,前期还需垫资,一般人不会接,但陈硕有这个能力和魄力,他的外号就是“钱串子”。
为了确保律所安全,方丽虹派韩之通去协助陈硕。
韩之通虽不学无术,但做事圆滑,万一有什么风险他首先就会和陈硕撇清。
那么就更加牵扯不到律所了,无形中韩之通是一个最好的屏障。
且方丽虹手上有他的把柄——对邱华性骚扰的事件。
因此,韩之通不敢背叛方丽虹。
然而,在铭山案中,韩之通并不想多出力,甚至想从中捞一笔。
他推荐的会计事务所有不良记录,被陈硕拒绝后,他主动降低了提成比例,还说自己拿不出钱来垫资。
并将所有风险压在了陈硕身上。
最终官司胜诉,陈硕还掌握了对方隐匿的优质资产。
然而,铭山公司老板却换了一副嘴脸,私下与债务人铭海公司接触谈还款事项。
原来,铭山公司只是借打官司来逼迫铭海公司还债。
官司赢了,铭山就掌握了主动权,可以私下谈判拿回欠款,无需支付高额律师代理费。
如果这样,那陈硕不仅白忙了一场,还倒贴了百万巨款。
尽管如此,陈硕并未放弃。
他向铭山公司孙总建议催促铭海公司尽快执行还债义务,并成功与铭山公司财务签订了共管账户。
然而,此举也让方丽虹内心矛盾,既想业务顺利完成,又担心陈硕激进影响律所声誉。
陈硕接下来将举步维艰,一方面铭山公司想甩掉他,他非但赚不到钱还倒贴;
另一方面搭档韩之通拿钱不办事。
更为关键的是,一旦有争议,良诚律所必定会撇清与他的关系。
但陈硕并未退缩,他加紧调查铸成案,希望早日查出当年梅大梁夫妇被陷害的真相。
不过好在之前在签订代理合同时,陈硕主动降了一个点,并提出要加上一条违约条例:
“铭山公司不能绕开律师,去跟铭海集团私下谈判还款协议。”
当时方睿还全程录音。
相信陈硕能够置之死地而后生,顺利拿到铭山案的代理费,并找到梅大梁夫妇被陷害的真相。
公道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