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一男子流窜多次偷电瓶被抓

在邓州全纪 2024-06-01 21: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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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后还是那句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编辑:邓州全纪录

来源:平安南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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