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6年,在周总理遗物清整工作中,无意间揭开了尘封于抽屉内的珍贵文档——一封由伟人所作的“重要指示”,内容为:“我同意四届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名邓颖超同志出任副委员长。”这份文件的签署日期标注为1974年,距离今日已有两年时光,众人阅后,无不深深触动,泪光闪烁。
周总理在指导家庭成员及年轻一代时,特别指出公务员所需通过的“五大试炼”,包含理想信仰、政治理想、血亲纽带、社会互动与生活方式。尤其,家族关联构成一道难以逾越的壁垒。自古以来,中国官场上不乏“一人掌权,亲朋获利”的案例。然而,周总理始终保持高度自律,不曾跨过家族边界。
1925年8月8日,周总理与邓颖超喜结连理。翌日,二者确立规则:尽管允许于相同区域或单位就业,但绝不共同置身同一办公室。他们认知到,将个人生活与职业混淆,或者将一人的行为映射至对方身上,均非明智之举。自婚姻之初,总有一方需承担工作上的妥协。
周总理搁置领导人关于邓颖超职务提拨的批示,实出于顾虑其行动被视为代表周总理意愿,可能干扰将来工作的展开。对此,邓颖超深刻理解伴侣品格,始终配合默契,无异议表达。
初次制定薪酬制度时,邓颖超欣慰地向周总理分享:“美妙之至,此刻吾俩皆凭勤劳换取薪金度日。”薪酬等级评定依据职位高低与在职时长。此时,周总理秘书何谦享有第十二级薪资,伟人护卫李银桥为第十三级,仅缘于何谦提早两年加入工作行列。部分人士提议伟人与周总理应列为最高等级,伟人坚定反驳:“顶尖位置应赠予为国捐躯者。”因此,伟人与周总理均享有第二级薪资。
邓颖超具备丰富工作经验,足堪担当更高级别职位。然而,遵照与周总理协议,她在妇女联合会副主席的位置上默默耕耘逾二十年。她熟悉前任主席蔡畅薪资级别为第三级,依据常规,她应处于第三或第四级水平。邓颖超却主动申请第五级薪酬,且得到批准。周总理携秘书何谦赴家中商谈,何谦先行叩门,随后周总理高声宣告好消息。邓颖超听闻愉悦,周总理随即提议:“小超,近期健康状况不佳,工作未能如常,是否适度降低薪酬至第六级?”邓颖超认同观点,当即填写申请。
受到周总理榜样影响,秘书何谦亦请求薪酬下调,与李银桥同步。周总理月薪404.8元,时常捉襟见肘,需依靠配偶资助。他坚守公正,无论私事外出抑或探望好友,均详录开支,月底清账。一日,两位晚辈急需使用公车,周总理勃然大怒,痛斥一顿。其后,他指示秘书:“加倍偿还费用,自我的薪资中扣除。”
针对在京家属,周总理设立家规:观看演出自购入场券,严禁滥用公车等特权。正是严谨家风熏陶下,1974年,周总理信守对妻子的承诺,未违反规定。
当周总理珍藏的领导人批示公布后,当年,邓颖超被增选为副委员长。往后,她频频受托重大职责。周总理崇高品质,令邓颖超收获广泛尊敬。她登顶高位,实则依靠个人实力与职业态度,而非借助于周总理庇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