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两个细则”的通知

李子超的时光屋 2024-09-12 11:23:45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湖南中小型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4年9月11日,国家能源局湖南省监管办发布了关于印发《湖南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湖南中小型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此前2024.6.20 国家能源局湖南监管办公室发布新版两个细则征求意见稿。

辅助服务

本细则适用于以下并网主体

(一)发电侧并网主体:火电(燃煤、燃气、燃油、生物质电站等)、水力发电厂、抽水蓄能、风力发电场、光伏(含光热)电站、自备电厂等。

(二)新型储能:具备独立计量、控制等技术条件,接入调度自动化系统可被电网监控和调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和电力市场运营机构等有关方面要求,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压缩空气、飞轮、储氢、储热等独立新型储能电站参照执行。纳入本细则管理的独立新型储能容量不低于4MW/4MWh。

以配建形式存在的新型储能项目,在完成站内计量、控制等相关系统改造并符合相关技术要求的情况下,鼓励与所配建的其他类型电源联合并视为一个整体,参与电力市场。也可通过技术改造满足同等技术条件和安全标准时,选择转为独立储能项目。

(三)负荷侧并网主体: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动汽车充电网络等能够响应电力调度指令的直控型可调节负荷(含通过聚合商、虚拟电厂等形式聚合)。纳入本细则管理的直控型可调节负荷容量不低于5MW,向上或向下调节能力不低于5MW,持续时间不低于1小时。电力用户仅提供辅助服务,暂不参与费用分摊,后续按照国家政策适时逐步纳入。

新型储能可提供的有偿辅助服务

有偿辅助服务包括有偿一次调频、二次调频、有偿调峰、旋转备用、有偿无功调节、自动电压控制(AVC)、黑启动、转动惯量、爬坡、稳定切机、稳定切负荷等。

独立新型储能可参与有偿一次调频、有偿调峰、有偿无功调节、自动电压控制(AVC)、黑启动服务。

(1)有偿一次调频

有偿一次调频补偿包含小扰动补偿、大扰动补偿以及模拟扰动补偿,分别补偿200元/MWh、1000元/MWh、450元/MWh。

(2)独立新型储能调峰补偿

电力调度机构结合系统调峰需要调用,下达调度计划(含调度指令)要求独立新型储能电站进入充电状态时,对其充电电量进行补偿,具体补偿标准为H2×300(元/兆瓦时)。H2 为独立新型储能参与调峰补偿系数。

(3)有偿无功调节

(二)根据电力调度指令,并网主体通过提供必要的有偿无功服务保证电厂母线电压满足要求,或者已经按照最大能力发出或吸收无功也无法保证母线电压满足要求时,对发电侧并网主体比迟相功率因数(其中火电、燃机为0.85,水电、光伏、风电为0.9,独立新型储能为0.8)多发出的无功电量或比进相功率因数(其中火电、燃机、水电、独立新型储能为0.97,风电、光伏为0.95)多吸收的无功电量进行补偿,补偿价格为50元/MVarh。

(4)黑启动

第二十二条 电力调度机构应根据系统安全需要,合理确定黑启动的并网主体,并与黑启动并网主体所在发电企业签订黑启动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机组黑启动技术性能指标。对提供黑启动机组的改造新增投资成本、运行维护成本、黑启动测试成本和人员培训成本等给予补偿。水电机组暂定按3 万元/月·台,其他常规机组暂定按10 万元/月·台补偿;黑启动成功后的并网主体获得100 万元/台的调用补偿费用。

并网服务

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包含运行管理、检修管理、技术指导和管理三部分实施细则。

通知源文件

获取《湖南电力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湖南电力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湖南中小型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可在“国家能源局湖南省监管办”官网下载或关注后台回复【两个细则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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