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电视剧《狂飙》的热播,剧中“黑老大”高启强的角色给观众留下了深刻印象。
高启强明面上在“京海市”经营着合法的建筑工程承包生意,一身光鲜亮丽的西装革履,文质彬彬,像是个规规矩矩的生意人,背地里却是个杀人绑票、敲诈勒索无恶不作的黑社会头目。
他倚仗着市长、退休老干部等人为“保护伞”,黑白两道通吃,是名副其实的地头蛇,京海一霸。
但是就算高启强再猖狂,他也知道自己做的是违法乱纪的罪恶勾当,见不得光,更不敢和省里派下来的纪检组公开叫板。
可在现实生活中,居然有这样一个背景与高启强类似的黑老大,居然在当地做到了“左手公安、右手法院”,其势力之大,手段之猖獗令人瞠目。
2005年10月的一天,在电白二建八分公司承包工程的谢某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困难,经人介绍找到了在茂名市相当出名的“有钱人”李振刚。
《狂飙》剧照
谢某某以前和这位李振刚打过交道,深知这位李老板可是茂名的头面人物,不仅家财万贯,而且还顶着“市人大代表”的头衔,实力很强。
李振刚听闻谢某某的来意,顿时笑容可掬,连说一切好商量,但他开出的条件却让谢某傻了眼:月息15%,年息180%。
这是什么概念?小编我特地查了一下2005年人民银行的存贷款利率,当年的三年期存款利率仅为3.24%,贷款利率为5.85%。
也就是说,李振刚开出的高利贷利率是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30倍,存款利率的60倍!
旧社会时,人们常把农民借地主老财的高利贷称为“阎王债”,意思是这种债利息极高,而且还会利滚利,导致穷人一辈子也还不清。
而且就算人死了,地主也一样会找到他的妻子、孩子,继续要债催债。
舞剧《白毛女》
解放后有一部著名的电影《白毛女》,讲的就是贫苦农民杨白劳因为还不上地主黄世仁的阎王债,不得不把自己的闺女喜儿抵给地主,导致喜儿不得不逃进深山变成“白毛女”的故事。
而李振刚开出的利率之高,别说地主了,就算真的阎王都不敢这么搞!
谢某某一听面有难色,李振刚却不干了,他叫来几个横眉立目的保镖,软硬兼施地对谢某说,他知道谢某某有一些做生意上不规矩的“把柄”,如果对方不借钱的话,可以立即送他去坐班房。
谢某某心虚了:像他们做工程承包和施工的,难免都有一些“搞关系”、“走后门”的擦边操作,很少有人的屁股是干净的。
在李振刚的威逼利诱下,谢某某不得不以月息15%向李借款490万元,借期三年,他深知这笔钱就算是去打家劫舍都还不出,签字的手哆哆嗦嗦,几次伸手擦汗。
三年时间转眼即至,2009年年初,还钱的期限到了,谢某某费尽心思,东挪西借,好不容易凑了400万元交给李振刚。
广东茂名
李振刚收下钱之后很不高兴,这位人前笑容可掬的“李老板”、“李总”在谢某的面前拿着计算器敲了几下,然后皮笑肉不笑地说道:
谢生,当初就话你知490万利滚利来的,现在要还我2048万。
忍无可忍的谢某某终于爆发了:才三年490万变2048万,有乜搞错啊?!
当然李振刚这里绝不是讲理的地方,李的几名保镖听到吵闹声立马冲进来,朝着谢某某就是一阵暴打。
看着被打成猪头的谢某某李振刚还不解气,他又叫保镖把谢某某拉上一辆小车,一路开到了广州。
广州市有一家酒店是李振刚在当地的“联络站”,看起来富丽堂皇,十分光鲜亮丽,其实背地里却不知隐藏了多少肮脏的勾当。
涉事的四星级酒店
在广州、珠海,甚至香港、澳门,都有李振刚的“生意”,这些生意中有一些是放在台面上用来打掩护的,但大多数都离不开“黄赌毒”。
等把谢某某架进酒店套房后,李振刚的打手把他像沙袋一样扔到地上继续拳打脚踢。
“DNM,不还钱就继续打!”
就像电影和电视剧里旧时代香港警察刑讯逼供的方法,他们打人前会先把电话本塞到谢某某的衣服里,然后再用球棍猛捶。
因为直接用球棍砸的话会留下淤青和伤口,垫了电话本再打只会让被打的人产生痛的感觉甚至留下内伤,但不会因此而看到明显的伤痕。
李振刚的手下大部分都是长期混迹社会的地痞流氓,无业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他们下手没有轻重,若不是谢某某体格尚健可能会被当场打死。
李振刚的主要合作人之一张洪玮
可李振刚却若无其事:以前也不是没有打死过人,可那又怎样?他还不是成了茂名巨富,市人大代表?
然后,他们又强迫谢某某大量喝水,灌他喝啤酒,如果谢某某不喝就会用圆头的皮鞋猛踢他的大腿、脚跟。
等到谢某某喝饱了水,迫不及待地想要上厕所时,李振刚的手下又把洗手间的门锁上,然后看着窘迫的谢某某哈哈大笑。
自始至终,李振刚都坐在沙发上翘着二郎腿观赏谢某某的惨叫和窘状,微笑不语,当然这样的微笑比魔鬼还要可怕。
因为不知道接下来李振刚还会使出什么可怕的手段对待自己,恐惧的谢某某熬不住,终于同意继续还钱。
李振刚打了一个电话之后,茂港区人民法院的法官竟然也出现在酒店里,并按照李振刚的指示起草了一份关于谢某某愿意继续归还李振刚借款本息2048万元的“民事调解书”。
公安局长杨强就是李振刚的“保护伞”之一
并且法官还告诉谢某某:如果还不还钱,就把他的案子当成诈骗案处理,量刑起码10年以上。
已经无路可走的谢某某在这份完全违法无效的“民事调解书”上签了字,才终于离开了这个地狱般的地方。
他思前想后,觉得不可能还上李振刚的高利贷,而且继续留在茂名李也绝对不会放过自己,便连夜逃亡外地。
因为不知道李振刚的势力有多大,吓破了胆的谢某某连广东省也不敢呆了,竟一口气跑到了千里之外的江苏昆山。
结果自然可想而知:不久之后,茂名市茂港区公安分局便以“拒不执行判决”为由,裁定对谢某某立案侦查。
更可怕的事情还在后面。
老款奔驰S(资料图)
2008年11月28日,一辆带着“粤K”牌照的奔驰车停在了昆山谢某某的临时藏身之处,随后李振刚的司机和3名警察跳下汽车冲进房子,又对着谢某某一顿狂殴。
鼻青脸肿,皮开肉绽的谢某某在看守所里蹲了差不多一年,到2009年9月底茂港区法院开庭判决谢某某有罪,继续服刑。
谢某某只不过是李振刚众多受害者中的一个,因为在茂名当地,被李振刚敲诈勒索过的建筑业老板绝非少数。
而且李振刚给到谢某某的利息也不是最高的,在他放出去的贷款中,利率最高的甚至达到月息30%!
他的套路一般是这样的:首先趁人之危,在对方遇到资金紧张时连哄带骗地让对方向自己高息借款,等到对方还不上时再用上门骚扰、恐吓、非法拘禁、殴打等手段逼迫受害人开具现金借条。
因为这么高的利息绝对还不上,李振刚遂伙同当地法院部分枉法法官,将高利贷伪造、虚构成普通的民间借贷债务关系,再通过法院枉法裁判等手段侵吞被害人的房产、公司、股权等财产。
李振刚在电白老家的豪宅
不过几年时间,李振刚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帮会组织小头目一跃而成当地巨富,他的“致富”之路上血迹斑斑。
为了抢夺他人的财产,李振刚的手下杀过人,绑过票,至于敲诈勒索,打架斗殴更是家常便饭,但李却夷然不惧。
因为茂名当地公安局的局长、公安局刑侦支队的队长、大队长、副大队长,法院的院长、庭长、执行局领导都是李振刚的“保护伞”。
区级法院院长一般都是正处级干部,区公安局局长一般是副处级到正科级干部。
干部到了这个级别,已经是普通人基本无法接触到的了,没有熟人介绍或没有特殊情况,连他们的办公室门都进不去。
而李振刚却和他们勾肩搭背,称兄道弟,俨然多年好友,关系亲密非比寻常。
今天的电白法院
李振刚在电白一带广置产业,有多处豪宅和多套别墅,有一次他在电白购置了一套别墅之后竟然不顾影响,肆无忌惮地大摆筵席,当时受邀而来的公安局和法院领导竟坐满了两桌。
更加恶劣的是,有一些基层干部竟也参加了李振刚的犯罪团队,在李振刚通过不法手段将他人资产巧取豪夺而来之后,他们竟公然参加分成,简直与强盗团队打劫后分赃没有差别。
到了2006年李振刚成为市人大代表之后,有人提醒他有了官方身份行事不能再如此嚣张蛮横,李认为有理,便决定成立公司,把收来的高利贷以“项目资金往来”的名义洗白。
李振刚用于放高利贷的公司为数不少,其中最主要的是茂名市海信化工有限公司、广州市奥业投资有限公司,这两家公司均由李振刚的情妇和亲信打理,他所豢养的大批打手、帮凶等也从这两家公司开工资。
李振刚长期盘踞茂名电白一带,十几年来团伙已经发展到了60多人,甚至其主要的手下还另外拉帮结派,聚集了一群无所事事,好勇斗狠的“马仔”、“小弟”。
简直让人无法想象:就在80年代初,李振刚还曾是电白县小学的一名老师。
当年李振刚家的破屋
小时候的李振刚就性格暴躁,与人动手毫不迟疑,成年后开过沙场,承包过工程,在电白迅速发展的建筑业浪潮中挣到了第一桶金。
那时候,广州有20%的高楼都是电白人造的,而电白的民间借贷情况也十分普遍,据说当地有30%的企业都参与过借款或者放贷。
早在2001年,李振刚就因为开设赌场,涉黑等问题被茂名警方立案侦查。当时根据茂名市公安局的调查,已查明李振刚及其手下涉嫌多起故意伤害和敲诈勒索罪行,并致人重伤或轻伤。
然而公安部门却出了“内鬼”,在李振刚收买的贪腐分子李永才(后来升任茂名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三大队副队长)破坏之下,其敲诈勒索、行凶伤人和绑架的主要犯罪事实和证据均被隐匿或销毁。
最后因为“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检察机关只能决定不起诉处理,使得李振刚等人继续逍遥法外。
事后,李振刚为了“报答”李永才,以借款名义让李永才汇入自己公司账户670多万元,并随后返还本金及“利息”750多万元,一来一去送给了李永才近90万元的“好处”。
茂名市公安局
由于李振刚及其手下作恶实在太多,2008年年底,广州市警方陆续收到了关于李振刚放高利贷、涉黑、暴力犯罪的举报材料,李振刚团伙再一次进入了警方的视野。
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广州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之后决定先安排精干侦查力量前往茂名市收集关键证据。
他们根据举报材料先后找到了多位受害者,可是等警方亮明身份,表示是来调查核实情况时,受害者却三缄其口,或者干脆拒而不见。
原因也很简单:李振刚在茂名的实力盘根错节,几年前警方拿他没有办法,难道现在就真的有办法?
要是李振刚没事,那些站出来指证他的人可就倒了大霉。以他的手段作派,势必会更加惨酷地报复举报人和证人。
他们依然还记得,2003年,李振刚的手下带着刀具和棍棒等凶器,在电白坡心镇公然追砍李振刚看不惯的某村村委会干部李某,最终导致李某伤重不治身亡。
被抓后的部分李振刚团伙成员
说真的,谁也不想和李某一个下场。
公安机关前后的调查取证用了差不多5个月时间,在民警的不懈努力下,先后有14名受到过李振刚团伙侵害的事主与专案组取得联系,控诉该团伙的犯罪事实。同时,警方通过调查李振刚旗下公司的经营情况,核证了大量犯罪线索。
证据确凿以后,2009年年底广州市公安局抽调大批警力,把正在广州市某豪华酒店摆酒庆贺的李振刚及其十多名主要手下一举擒获。
要说李振刚平时狂妄嚣张,一副人挡砍人佛挡砍佛的架势,真的到了局里也只能老老实实,为了保命减刑,他陆续检举揭发了一批与自己狼狈为奸,共同作恶的公安、法院体系人员。
然后专案组对这些人的调查又挖出了其他更高级别干部的贪腐问题,简直是拔起萝卜带出泥,腐败分子越挖越多,就这样,对相关嫌疑人的侦察审理前后共花了一年有余。
因为李振刚案牵涉太广,影响太大,最后只能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并于2011年6月16日开庭审理。
黑老大受审
而涉案的犯罪嫌疑人实在太多,案情空前复杂,法院光开庭审理就花了2个星期。
据检察机关指控,以李振刚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涉及的罪名多达30宗,法院的判决书长达340多页,参与辩护的律师有32名,在广东省乃至中国的司法历史上均属罕见。
2011年12月2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李振刚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虚假出资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妨害作证罪,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亿零三十万元。
其主要打手、亲信则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经营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开设赌场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到十九年不等。
李振刚的保护伞们也因犯滥用职权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枉法裁判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分别被判处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到六年不等。
李振刚的案子并没有结束,历经2014年4月广东省高院二审,2014年9月广州中院重审,最后将罪名从七项减为四项,刑期减为有期徒刑十二年,罚金减为三十万元。
黑恶团伙倒台
重审判决公布后,顿时在社会上引起热议,网络上一时间众说纷纭。
高启强是虚构的,而李振刚却是真实存在的,我们只希望再也不要有李振刚这样的黑老大,更不要有李振刚身后那些纵容包庇犯罪分子,甚至共同参与罪恶的“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