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原副市长李传良贪31亿,外逃国外6年,至今仍未能缉拿归案

他她行走人物 2024-10-19 14:54:57

2024年10月11日,牡丹江中院发布了一则震撼人心的公告,揭露了李传良贪腐案的惊人细节。公告中指出,李传良涉嫌的涉案资产高达31亿元,这一数字让普通老百姓瞠目结舌。

那么,李传良究竟是谁?他的故事始于1983年,当时李传良入职鸡西市财政局,2012年,李传良成为了鸡西市的副市长。两年后,他转战鹤岗市,同样担任副市长一职。然而,2017年3月,54岁的李传良却选择了辞去公职,结束了他的官场生涯。

然而,他后面的故事更精彩。2018年11月15日,李传良选择了逃往境外,两年后的2020年9月7日,他因涉嫌严重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同年12月1日,黑龙江省公安厅对他发布了通缉令,但至今,李传良依然逍遥法外,未被绳之以法。

在这则公告发布不久后,一位自称是李传良代言人的律师在社交媒体上发声。称李传良的女友被抓4年了还未宣判,他还强调说,这些财产实际上是李传良通过经商积累的财富。

01

女友被抓4年未判?

网传,李传良的女友傅某,被拘留已达四年之久,却迟迟未见宣判。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2020年,当时黑龙江省监委对李传良展开了监察调查。随着调查的深入,李传良的女儿李某阳、女婿修某、亲弟李传某、亲妹李传某,以及他的女友傅某及其家属等多人,相继被采取了强制措施,经历了监察留置、刑事羁押等一系列法律程序。

在这些被羁押的人中,李传良的女友傅某,曾是影视圈的一名艺人。据她的律师透露,2020年7月5日,傅某被牡丹江监察委留置。半年后,她又被牡丹江市公安局西安分局以涉嫌洗钱罪为由刑事拘留,随后牡丹江市西安区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批准逮捕。

2021年11月29日,傅某被牡丹江市东安区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起诉至东安区法院。检察院建议的量刑为七年。原定于2022年1月29日的开庭审理,却因种种原因一直拖延至今。

法律专家指出,傅某案件之所以迟迟未能宣判,是因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成立有一个前提条件:上游犯罪必须“查证属实”。只有当这一条件得到满足,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指控才有可能成立。

对此,有网友戏谑地建议这位律师不要在网上大放厥词,直接上美国把李传良叫回来呀!

更有北京大妈直接喊话,你李传良让自己的女人在这里受罪,自己却在漂亮国享福,还是不是男人啊?

此外,辩护律师还认为量刑七年过重,他辩称,傅某作为李传良的女友,从未参与过李传良的政治和商业活动,她只是单纯地认为李传良通过经商积累了财富。傅某无法判断李传良赠予她的资金来源,她购房的行为也并未造成严重的后果和社会危害。

然而,法律专家对此持有不同看法。他们认为,作为李传良的亲密女友,傅某理应有所警觉,对李传良资金的来源有所怀疑。李传良作为一名公务员,怎么可能拥有如此巨额的资金来购买房产和经营公司?此时,律师在网上发声,很有可能是为减轻傅某罪责给法院制造舆论压力。

02

财产为李传良经商所得?

在公众的质疑声中,李传良的代言人试图为这位涉嫌贪腐的前官员辩护,声称涉案的31亿资产大多是李传良辞职后经商所得,涉及的多为当地的烂尾项目或破产公司的资产,且多数归属于公司而非个人名下。然而,这种说法简直是荒谬至极。

目前,经过查实,李传良名下的财产超过31亿元,其中约29亿元是通过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所得。这可是公共财产,是老百姓的血汗钱,怎能被说成是经商所得?这一看就是睁眼说瞎话。

再来看第二部分财产,涉及受贿约4892万元,挪用公款约1.1亿元。这些明显是因为“受贿”与“挪用公款”所得,与经商没有一点毛关系。这位代言人难道没有看到这些明摆着的事实吗?

至于第三部分财产,约7325万元,这部分确实是经商所得。但这是通过“擅自使用国有资金注册公司、擅自决定由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承揽工程”所得,这被称为“违法”所得,而非合法经商的成果。

这时,他的代言人又开始出来说话了,声称李传良案背后并非单纯的腐败,从他涉及的房屋用地性质来看,包括商用、农用、林用、餐饮、写字楼、物流、加工、公益等等,这似乎不像是一个单纯贪腐的行为,更像是在谋划一份大事业。

李传良的确是在干一件大事,只不过是违法的大事。按照这位代言人的说法,李传良似乎是在为国家解决就业问题,为东北人民谋求福利。

但我们必须明白,虽然创业是值得鼓励的,但不能因为个人的权力地位,就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投资。如果真的有经商的才能,就应该通过合法的途径,比如向银行贷款,来进行商业活动。

03

五大疑团,剑指身后靠山

在揭开李传良案件的层层迷雾中,我们发现了一个事实:在这一系列疑团背后,似乎总有一股神秘而强大的力量在暗中支撑着李传良,让他得以在法律的边缘肆意妄为,长达十余年。

其一,早在2014年,李传良被鸡西市园林处的一名员工实名举报,指控他与时任园林处主任合谋,贪污数亿资金。

通常情况下,一个普通员工不会冒着触怒副市长和单位领导的风险,去实名举报,这里面他一定知道内情。

然而,这份举报如同石沉大海,李传良也只是简单地调任鹤岗,继续担任副市长。这一事件清晰地表明,李传良背后有着强大的靠山,为他遮风挡雨。

其二,2017年,李传良辞去公职。对于一个手握重权的副市长来说,54岁就选择退休,这本身就是极不寻常的。遗憾的是,这些警示信号似乎被忽视了。

更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尽管李传良涉嫌巨额资产非法转移,他的离任审计却顺利通过,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这不禁让人质疑,审计的失效是因为监督机制的失灵,还是因为有人故意视而不见,甚至是不敢触碰这背后的权力?

其三,再来看看李传良的赃款赃物,总额高达31亿元,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利用职务之便侵吞、骗取公共财物约29亿元,以及挪用公款1.1亿元。

要想隐瞒如此庞大的资产,而不被有关部门察觉,显然不是李传良一人之力所能及。这背后,无疑是他强大的靠山在起作用。

其四,公告显示李传良的贪腐行为始于他担任鸡西财政局局长之时,直至他主动辞去鹤岗副市长职务,这一过程长达14年。

在这漫长的14年里,李传良是如何做到在监管的眼皮底下,侵吞、骗取和挪用如此巨额的财物而不被发现的?很显然,这一切,似乎都离不开内鬼的掩护。

其五,案发后,有关部门扣押、冻结了约140987万元的资金。

这一数字令人困惑:为何李传良没有将这些资金转移到海外?是他过于自信,认为自己的后台足够强硬,不怕东窗事发,还是这些资金实际上是他为“背后的人”持有,不允许他动用?

还是有个律师看得透,他觉得这些财物中大部分是李传良代为保管的,属于他背后的靠山。

结语

网友大呼:内部职工的实名举报被置若罔闻;成为裸官后,依然无人问津;辞去副市长职务时,依旧被忽视;甚至在逃往国外时,仍旧无人理会。

这一连串的无视,不禁让人质疑:究竟是谁在背后提拔了李传良,成为他的保护伞,让他能够如此肆无忌惮地吞噬国有资产?

在这一连串的忽视背后,隐藏着一个更深层次的问题:如果不揪出背后的大鱼,仅仅捕捉李传良这样的小角色,那么他们会不会继续在社会中为非作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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