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民的名义》这部剧中,李达康和高育良作为两位重量级角色,他们的权力斗争一直是观众关注的焦点。尽管李达康是省会城市的一把手,且担任省委常委,但高育良的权力同样不容小觑。那么,高育良的权力究竟有多大呢?
首先,我们要明白高育良的身份背景。他不仅是省委副书记,更是省政法委书记。政法委在剧中的角色至关重要,它承担着协调各个司法部门的职能,是一个具有双重领导的特殊部门。这意味着政法委不仅是政法部门的一部分,同时也是党委的重要职能部门。
在剧情中,我们可以看到季昌明在侯亮平被举报后,第一时间向高育良汇报情况。而在要抓捕丁义珍的行动中,季昌明也是寻求高育良的意见。这足以说明,政法委书记的权力远超过同级别的李达康。
高育良作为主管全省司法部门的领导,其影响力不容小觑。在剧中,梁璐向高育良汇报了祁同伟私放强奸犯的事情后,高育良仅凭一通电话就促使公安局领导迅速采取行动,将强奸犯重新逮捕。为了对付侯亮平,高育良甚至直接找到沙瑞金进行汇报和举报,让沙瑞金陷入被动局面。这些都展现了高育良在司法领域的强大权力。
另外,高育良还兼任省委副书记的身份。在省委工作中,一旦沙瑞金不在省委,高育良便能暂时代替其行使职权,统筹省委各项工作。剧情中,高育良曾负责处理丁义珍的逃逸事件,并在大风厂危机时迅速下令省公安厅的祁同伟前往处理。这些都体现了高育良在省委工作中的实际影响力。
在干部人事安排上,高育良同样拥有话语权。当组织部长向高育良了解祁同伟的情况时,高育良展现出对干部任命的决策力。作为省委副书记,他在省管干部的人事任命上具有投票权。即使省委书记沙瑞金有意任命某些干部,也必须经过省委表决同意,这显示了高育良在人事任免上的重要地位。
综上所述,高育良的权力在《人民的名义》中不容小觑。他不仅是省委副书记和省政法委书记,更在司法领域和省委工作中展现出强大的影响力。通过季昌明的汇报、对祁同伟私放强奸犯的处理以及干部人事任免等方面,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高育良的权力之大。尽管李达康作为省会城市的一把手和省委常委具有较高的地位,但与高育良相比,其在权力和影响力方面仍有所不及。因此,在《人民的名义》这部剧中,高育良的权力确实非同小可。
政法委书记只能管司法厅。。对公安厅,法院检察院都只是协调,而不能干预管理!
胡说八道,省委书记不在,省长代理一切事物,何况省委专职副书记只是第三。由于现实专职副书记不长期兼任其他省委职务,说明高不是专职副书记。另外政法委书记不再兼任省公安厅长以后,政法委书记没什么实权,地位别说纪委书记了,就是宣传部长都远不如!